《同壹首歌》以制作獨具特色的系列大型演唱會和各類主題、公益演唱會為主,贏得了觀眾的喜愛和好評,收視率壹直在央視三套節目中處於領先地位,並且屢創新高。2005年元旦播出的《同壹首歌》走進廣州“新年暢想曲”收視率高達4.95,刷新了收視記錄。
《同壹首歌》薈萃國內外歌壇的明星、新秀和壹流的藝術家,以現代的包裝方式,重新演繹膾炙人口的優秀歌曲,貫穿傳統與現代,引領懷舊與時尚,是新老明星的風雲際會,中外樂壇的頂級盛事。
《同壹首歌》緊緊抓住緊扣時代脈搏的重大題材,舉世矚目的奧運會、首次登陸中國的F1賽事、全國兩會召開……體育明星、政協委員、人大代表走上了《同壹首歌》的舞臺,與演藝明星歡聚壹堂,***唱同壹首歌。
《同壹首歌》壹直致力於將品牌的影響力服務於公益事業。從兒童村到敬老院,《同壹首歌》將愛的旋律帶到每壹個地方,飛進每壹個人的心。奉獻愛心是我們不變的信念,熱心公益是永恒的主題。
《同壹首歌》壹直致力於同國際化媒體、制作單位的合作,力求走出國門,打造國際化音樂品牌。2005年1月23日,《同壹首歌》首次走進美國。近年來和美國MTV音樂臺、韓國KBS電視臺、日本NHK電視臺、新加坡電視臺以及中國香港地區、臺灣地區、澳門地區各大國際性傳媒機構開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其中,中日歌會、中韓歌會等大型活動在全亞洲和國際上引起強烈反響。
在向產業化發展的探索過程中,《同壹首歌》積極創新,不斷拓展市場,與中華老字號***譜時代新曲,牽手世界500強企業,逐步形成了跨行業、跨地區的多元化發展的格局。
附二者關系的相關資料:來源-人民網轉載自《北京日報》
《同壹首歌》欄目面臨訴訟
中央電視臺名牌音樂欄目《同壹首歌》,因涉嫌侵權將被歌曲《同壹首歌》原詞作者之壹陳哲和曲作者孟衛東告上法庭。陳哲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央視將他們的歌曲冠以節目名稱,進行商業演出多年,至今未與他們達成“有償使用”協議。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以及捍衛知識產權,他們已經正式委托律師,將通過法律途徑為自己討壹個說法。
歌曲《同壹首歌》創作於1990年,當時由歌手劉暢首唱,以後又有毛阿敏等多人演唱。幾年前,央視音樂戲曲部推出大型音樂欄目《同壹首歌》,但沒有征得該作品詞曲作者任何授權。北京億中律師事務所王明哲、張本基律師今年初接受陳哲和孟衛東的委托,對該訴訟進行了大量的調查和取證工作。王明哲律師告訴記者,央視將《同壹首歌》作為節目品名,沒有征得原作者同意,已構成故意侵權。尤其該節目現在已經走遍全國近百個演出地點,其中有相當數量的演出都是以商業運作方式進行,有巨額利潤,而作品的原作者卻沒有任何回報,這顯然有失公平。目前,他們已經準備好提起訴訟的法律文書,近期將正式起訴到法院。
“同樣的感受,給了我們同樣的渴望;同樣的歡樂,給了我們同壹首歌……”這經典的歌詞曾給陳哲、孟衛東等人帶來不盡的歡樂,但伴隨著歡樂也有無奈。陳哲和孟衛東之所以直到去年才較真兒這事,是因為《同壹首歌》已完全走上商業化運作道路,出場費居高不下。而他們不僅至今沒有任何名份,甚至常常被人誤以為《同壹首歌》使他們“暴富”。他們感到再不出面理論這事,就難以避免越來越多的尷尬。王明哲律師透露,陳哲等人今年2月5日曾委托北京億中律師事務所就《同壹首歌》涉嫌侵權問題,向《同壹首歌》節目組致函,希望能夠協商解決此事。當時,央視方面也委托律師與他們進行過溝通,但之後便再無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