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財產為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壹方的婚前財產;壹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壹方的財產;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壹方的財產。戒指女方可以不退,因為禮品是禮物,不是金錢,無論哪方提出退婚,禮物理應無法退還。壹般鉆戒屬於個人贈與,壹般退只退彩禮。可以先協商溝通處理,不成,再由第三方(如調解委員會)調解解決。
退婚戒指怎麽處理?
1、戒指女方可以不退,因為禮品是禮物,不是金錢,無論哪方提出退婚,禮物理應無法退還。
2、壹般鉆戒屬於個人贈與,壹般退只退彩禮。
3、可以先協商溝通處理,不成,再由第三方(如調解委員會)調解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同財產,歸夫妻***同所有: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其他應當歸***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壹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壹方的婚前財產;壹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壹方的財產;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壹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