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壹十四條 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即使是不帶吊牌的仿冒行為,也是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的行為,將面臨民事賠償和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 經營者不得實施下列混淆行為,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
(壹)擅自使用與他人有壹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壹定影響的企業名稱(包括簡稱、字號等)、社會組織名稱(包括簡稱等)、姓名(包括筆名、藝名、譯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壹定影響的域名主體部分、網站名稱、網頁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的混淆行為。
擴展資料:
外貿村幾十元買假世界名牌
近日有媒體報道,江蘇常熟外貿村仿制銷售大量名牌服飾,包括知名運動品牌、潮牌以及壹些奢侈品牌。
在目前強調知識產權保護的大背景下,新浪財經記者再次走訪桑園街,被稱為“常熟外貿村”,街面上的實體店門緊閉,但記者卻多次被街頭攔下,要求“掃二維碼”加微信。在微商相冊中,記者發現出售的名牌服裝價格低廉,只有官方售價的十分之壹甚至百分之壹。比如某奢侈品牌的短袖旗艦店售價超過4000元,而在這些微信號中只有幾十元。
保護知識產權是社會發展的***識,而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會沖擊正常的生產秩序,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從而對整個經濟造成極為負面的影響。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都屬於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