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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過去的表現

王律師及其律師團隊辦理法律事務1000余件,其中多件被中央電視臺、廣東電視臺、南方電視臺、人民日報、日報、南方日報、羊城晚報、東方日報、新快報、信息時報、南方都市報等國內外多家權威媒體報道,在國內外產生了較大影響。

1.1.被各大媒體譽為“特大販毒案,無罪釋放”──馬涉嫌販賣海洛因10500克(無罪釋放)。

2.龔涉嫌詐騙、虛構註冊資本(無罪釋放)

3.被稱為“佛山史上最大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的鐘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市值兩億多元(免死)。

4.三水市委副秘書長陳某被評為廣東省十大案件,涉嫌受賄罪、貪汙罪(二審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改變壹審貪汙罪性質,死刑緩期執行)。

5.深圳和深圳常委王涉嫌挪用數億元資金、合同詐騙、公司職員受賄罪(輕判有期徒刑六年)。

6.被稱為“驚動中央高層的中國民營經濟十大案例”──謝某涉嫌利用職務之便侵占3000多萬元(輕判有期徒刑五年)。

7.李涉嫌搶劫罪(壹審改判死刑,二審死刑緩期執行)

8.某市某電信公司副總裁牟磊涉嫌貪汙受賄案(無罪釋放)

9.被稱為“粵西打黑第壹案”——李等人涉嫌綁架罪(以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10.王等人涉嫌貪汙人民幣近300萬元(檢察院撤銷案件,予以釋放)。

11.2004備受媒體、法律界、政界關註的“中國妨害公務案”──黃涉嫌妨害公務案(輕判壹年兩個月)。

12.梁涉嫌詐騙罪(檢察院不予起訴)

……

二,1。央視紀念改革開放30年十大“坐標”案件,“中國行政第壹案”——陳某訴佛山市經委行政侵權案(續)。

2.被譽為“中國最優秀企業家”的廖起訴廣東省質監局和肇慶市質監局行政違法(雙方達成和解)。

3.被譽為“中國交通系統十大案例”的──陳某訴某交通局行政違法審批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引發交通局腐敗案)

……

三、1.2010被中央電視臺、南方電視臺、廣東電視臺等全國媒體廣泛報道,被高層領導簽批“訴訟詐騙”的離婚案——賴與鄒離婚糾紛案(判賴雪蓮獲得巨額家庭財產)

2.四川綿竹劍南春酒廠有限責任公司訴李商標權、商標侵權糾紛案。

3.廣州新智安置實業有限公司訴吳某等侵犯商業秘密案。

4.廣東某酒店與某建工集團公司工程款糾紛案。

5.某貿易集團股權糾紛案

6.廣州啟德航空民航售票處、廣州廣州民航協會(“搶劫空白票”賠償糾紛案)。

7.壹起上市公司合並糾紛案。

8.謝某訴王某“房改產權糾紛案”(轉敗為勝)

9.廣東粵益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與安徽中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機電安裝合同糾紛案(圓滿解決)

10.新力地產訴僑福地產、牟林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11.吳某訴澳大利亞華人婚姻欺詐案。

……

四、1.2001中國檢察系統成功監督案件實例──廣州市華港電子廠訴鄭東電子儀器有限公司購銷合同糾紛再審案(撤銷法院壹、二審判決,成功阻止執行該廠合法財產1.2萬元)。

……

5.王律師曾在大型中外合資企業工作七年,期間從事翻譯、中外談判、管理等工作,熟悉現代企業運作。2004年至2006年,全職擔任某品牌房產中介公司CEO,成績斐然。他為超過100家單位提供了不同程度的法律風險管理服務:

1.深圳市人民政府

2.廣州市人事局

3.廣州經濟委員會

4茂名市人民政府

5.中國南方電網

6.中國平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

7.廣東電視臺

8.廣州鋼鐵集團

9.廣州輕工業集團

10.廣州紡織集團

11.廣州地鐵公司

12.廣州汽車工業集團

13.中國信達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

14.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和廣州日報報業集團

15.中國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

16.茂名茂南建安集團有限公司

……

註:應各方要求,在上述壹些案件中使用了假名。

王律師工作經歷

盈科律師事務所合夥人(2010.10至今)

大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2010.1—2010.10)

廣東環球經緯律師事務所合夥人(2002.4—2009.438+02)

廣東東方昆侖律師事務所合夥人(2000年4月—2002年4月)

廣東光大律師事務所專業律師(1998—2000年3月)

在珠海經濟特區中外合資玻璃纖維有限公司(1988—1995)從事翻譯、中外談判、管理工作。

王的律師教育背景

中山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1995—1998)

東京大學實訓(1993)

中國政法大學律師實務培訓(1992)

中山大學外國語學院日本語言文學專業(1984—1988)

王律師相關資質

助理翻譯(1990)

通過國家司法考試(1992)

取得律師資格證(1995)

取得專職律師執業證(1998)

王律師工作語言

粵語、普通話和日語

王律師學術著作

王律師信奉努力創造未來,經典論證成就品牌,被譽為“實戰型大律師”;同時,他又善於從辦案中反思司法現實,並將其提升為理論巨著,因此也被稱為“思想反思型律師”。他的教學和科研成果也頗豐。曾參與政法院校編寫的《中國刑法》教材的編寫,在《現代法學》、《法律與實踐》、《刑事控制的概念》、《被告人沈默權的規定》等權威學術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20余篇近20萬字。發表在《律師中國》、《檢察日報》、《律師與法制》、《南方日報》、《東方早報》等權威實務刊物以及主流大眾媒體上的《財產刑存廢再討論》、《入世與法院改革——來自律師的聲音》、《跨世紀的中國律師思想》、《司法公正——中國人的世紀夢想》《刑法》第306條已修改》、《信宜政府訴紫金礦業回歸以人為本》等司法實踐總結和時評著作400余篇;著作有《打贏之道——刑事辯護實務啟示錄》、《金玉良言——律師生涯啟示錄》、《勝者為王——與妳分享如何在法庭上打贏》、《感人篇章——法庭辯護藝術欣賞》、《酷刑制度控制論》、《新勞動立法下給老板的金玉良言》(企業應用版)、《打贏之道——刑事辯護實務啟示錄》。其中,《於今·閆亮——律師生涯啟示錄》被譽為“律師入門教材,客戶聘請律師的燈塔”,獲得2008年律師協會理論成果壹等獎。

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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