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保護 - 說吉利Galaxy“L7”與理想中的“L7”碰撞是否侵權?

說吉利Galaxy“L7”與理想中的“L7”碰撞是否侵權?

任何事情的發生都是有原因的—

最近“吉利銀河”高端新能源系列發布真的火了,新消息頻出;據最新消息,首款智能電動混合動力SUV命名為“銀河L7”,新車將於2月23日在吉利銀河新能源戰略發布會上全球首發。

於是有網友提出了這樣壹個問題:“這個Galaxy L7打了理想中的L7,這不是侵權嗎?”?不用說,有這樣的先例,最近的撞船事件,訴訟結果剛剛公布壹個月。

事件公布於65438+10月19,奧迪起訴蔚來商標侵權。經過15個月的訴訟,最終勝訴。德國慕尼黑地方法院認為,蔚來ES6和ES8的車型名稱侵犯了奧迪S6和S8的商標權。雖然名字不同,但是裏面的字母“e”不足以區分,可能會和奧迪純電動車混淆。而且法院最終判決禁止蔚來在德國宣傳ES6和ES8。同時,蔚來將面臨25萬歐元(約合1.8372萬人民幣)的罰款,或者蔚來德國總經理將面臨最高6個月的監禁。當然,鄒軍認為,韋萊很可能會對判決提出上訴。

似乎...這種車輛碰撞在中國也相當普遍。各位,如果回顧壹下,就以“X7”這個名字為例,比如陸風X7、北京X7、寶沃BX7等。,都碰撞過嗎?更別說“s”和“GT”了,如果真的深究起來,恐怕列車類型的名稱可以寫滿壹頁。

但歸根結底,人在國外,可能受到當地法律法規或商標法等因素的保護;我們不是壹直說要入鄉隨俗嗎?那麽我們的國產品牌,進入別人的“家鄉”後,可能真的要遵循這個“習俗”了。

中國不是也有類似的碰撞訴訟嗎?當然有;不過比起名字碰撞事件,旅者覺得“顏值碰撞”可能更能勾起妳的回憶。

陸風汽車2015推出的陸風X7,妳壹眼就能認出它的外觀和路虎極光很像,不能說壹模壹樣,但是用“山寨”這個詞絕對不會錯;包括大家熟知的“寶石泰”眾泰SR9,也有車主買了直接改標。如果我們開車去保時捷4S店,估計維修師傅會很困惑。

可以說,當時很多國產模特,憑借自己的模仿天賦,吸收了很多國外品牌的“顏值精華”,壹夜成名的不在少數;但畢竟,是李悝jy擊中了李鬼,這是不壹樣的。後來這些品牌的沒落也證實了這種做法不是長久之計。

早些年國產雙環汽車的三款車型也與其他品牌產品發生過碰撞,比如:S-RV與本田CR-V碰撞,小貴族與smart碰撞,SCEO與寶馬X5碰撞。但是寶馬並沒有在中國起訴雙環,直到雙環打算把SCEO賣給歐洲,寶馬終於坐不住了。2008年6月,在提起訴訟9個月後,德國慕尼黑地方法院裁定雙環SCEO車型設計侵權,德國經銷商必須停止銷售雙環SCEO並銷毀現有汽車。然而在中國,直到雙環倒閉,寶馬都沒有起訴雙環。

本世紀初,吉利汽車的“美日”標識也打到了豐田;因此,2002年,豐田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指控“美國和日本”的標識與豐田的商標“極其相似”,構成商標侵權。第二年,165438+10月,法院判決吉利集團勝訴,但不久後,吉利、美國、日本退出市場,標誌不再使用。

結論:

事實上,為了保護民族產業,各國法院在跨國知識產權糾紛中都會做出壹些有利於本國企業的判決。但作為國內企業,雖然彼此是競爭關系,但也是朋友關系。正如空間中提到的,不同國家的法律法規存在壹些差異,包括許多現有在售車型的碰撞。至於兩個“L7”名稱碰撞事件是否侵權,這是壹個比較嚴重的事情,不好斷言。

另外,前壹篇文章很可笑,但是旅行君始終認為,在友好良好的市場環境下,品牌與其為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浪費人力財力,不如憑借自己的技術實力去發展進步,更有意義。

本文來自車易號作者的旅行之路,版權歸作者所有。請以任何形式聯系作者。內容僅代表作者觀點,與車改無關。

  • 上一篇:統計學專業考研方向
  • 下一篇:委托加工合同範本2019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