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寫《2021發行人年度驗證登記表》、《2021發行人年度驗證登記表),提交並打印。
網上報名表必須顯示已通過審核,才能提交紙質文件。如果顯示“駁回”,需要修改完善後再提交。發行人2021年度驗證紙質登記表應加蓋公章。
(2)加蓋公章的發行人自檢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檢查上壹年度6月65438+10月1日至2月31日是否存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部門規章的行為。
2.匯總單位上壹年度的經營情況,包括出版物銷售總額、營業收入、利潤總額、納稅總額。
3、檢查是否仍具備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的基本條件。
三、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必須包括出版物經營內容。
5.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外資企業要求)
六、凡通過網絡發行的業務。
1.出版物網上發行備案表(出版物網上發行備案表)壹式兩份。
2.在自有網站上開展出版物業務,需提供ICP備案證明、網站主頁面,或在從事經營活動的網頁顯著位置刊登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相關信息,或鏈接標識的截圖復印件。
3.在網絡交易平臺開展出版物業務,需提供網店首頁和實名認證上傳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相關信息的截圖復印件。
七、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有效期截止到上年65438+2月31或本年3月31的單位,需提供有效的經營場所證明。
八、完成統計數據申報(參與年審的發行人基本信息應與全國新聞出版統計網統計信息壹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