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西城法院消息,作家李霞將小說《人民的名義》作者周及出版該書的北京某集團公司訴至西城法院,要求判令周賠償90萬元,出版社賠償20萬元,並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2017 11案件中,作家劉三天(筆名南愛)涉嫌以人民的名義抄襲。
擴展數據
《以人民的名義》被訴法院認定作者沒有抄襲。
本案中,李霞訴稱作家周撰寫的《人民的名義》抄襲其小說《捍衛生死》,向周索賠80萬元,向出版社索賠20萬元。
法院終審判決顯示,兩部小說在表述上沒有實質上的相同或相似,《以人民的名義》不構成《捍衛生死》的復制,李霞主張周和京出版集團侵犯其著作權的主張不能成立。
2018 12 12《周以人民名義著作權糾紛通報會》在京京都律師事務所舉行。訴訟代理人周、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金傑律師回顧了應訴過程,並對案件進行了分析。
金傑律師指出,經過庭審現場四次意見交換和小說對比,將原告主張侵權的所有內容逐壹對比,得出《捍衛生死》和《以人民的名義》在人物設定、人物關系、故事情節等方面完全不同的結論。
因此,《以人民的名義》不構成《捍衛生死》的復制,李霞主張周京出版集團侵犯其著作權的主張不能成立。
參考資料:
中國經濟網-周的《以人民的名義》再次被訴抄襲。
參考資料:
大眾網——《以人民的名義》被法院起訴,認定作者沒有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