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安全法》規定:
網絡產品或者服務具有收集用戶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應當向用戶明示並取得同意;網絡運營者不得泄露、篡改或者銷毀其收集的個人信息;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獲取個人信息,不得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個人信息,並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影響:切斷利益鏈,保護師生個人信息。
中國傳媒大學網絡法律與知識產權研究中心主任王四新表示,網絡安全法作為網絡領域的基本法,以個人信息泄露為重點,既明確了網絡產品服務提供者和經營者的責任,又嚴厲打擊了個人信息的出售和販賣,對保護公眾的個人信息安全將起到積極作用。
相信隨著《網絡安全法》的正式生效,這種出售個人信息、非法牟利的行為將會得到有效遏制,從而在源頭上斬斷這條黑色產業鏈。
保護單純兒童免受精準詐騙
重點二:打擊網絡詐騙。
痛點:無法防止基於個人信息的精準詐騙。
去年,來自山東貧困家庭的準大學生徐玉玉,因為壹個騙子的詐騙電話,被騙走了9900元學費。傍晚隨父親返回時突然暈倒,搶救兩天多無效,呼吸心跳驟停死亡。
無獨有偶,同月,臨沭縣大學生宋振寧接到壹個來自濟南的陌生電話。電話中,對方自稱是公安局的,並告訴宋振寧,有人買首飾,他的銀行卡號透支了6萬多元。結果被電信詐騙1996元。8月23日,天還沒亮。宋振寧的家人看到他睡在沙發上,發現宋振寧已經不動了。
個人信息泄露是網絡詐騙泛濫的重要原因。詐騙分子通過非法手段獲取個人信息,包括姓名、電話、家庭住址等詳細信息,進而實施精準詐騙,讓人防不勝防。去年山東兩名大學生和清華大學教授被電信詐騙致死,都是信息泄露後精準詐騙所致。
《網絡安全法》規定: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設立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出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不得利用互聯網發布實施詐騙、制作或者出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信息。
影響:針對學生群體的精準欺詐或減少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偉表示,無論網絡詐騙花樣如何翻新,都是通過即時聊天工具、搜索平臺、網絡發布平臺、電子郵件等渠道實施和傳播的。這些規定不僅對詐騙個人和組織起到威懾作用,也明確了互聯網公司不可推卸的責任。
網絡安全法壹出,相信針對學生的精準詐騙會減少,避免更多類似徐玉玉的悲劇發生。
學生既不應成為網絡暴力的受害者,也不應成為執行者。
重點三:以法律形式界定“網絡實名登記制度”。
痛點:“壹言不合,就要警惕網絡暴力和謠言。”
2065 438+05 7月,山東小夥侯某因在網上發表壹些愛國言論,引來異己群毆。在此之前,這個愛國的年輕人多次被別人的言論激怒。而這些挑釁者的身份只是體現在網絡上的虛擬身份。這些人通過QQ空間等信息了解到他的學校、具體家庭住址和電話,並在校門口鬧事,毆打他。就這樣,壹場網絡暴力最終演變成了壹場真正的暴力事故。
“垃圾評論”充斥論壇,壹言不合就惡意辱罵。更有甚者,因恐天下大亂而造謠...壹段時間以來,這些混沌圖像充斥著虛擬的網絡空間。隨著網絡實名登記制度概念的提出,很多人拍手稱快。
《網絡安全法》規定:
網絡運營者在為用戶辦理入網、域名註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信等服務時,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絡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
影響:保護孩子遠離網絡暴力和謠言。
王四新說,網絡是虛擬的,但使用網絡的人是真實的。事實上,很多網絡平臺已經開始實行“前臺自願,後臺實名”的原則,讓每個人在使用網絡時都有隱私,增強責任感和自律性。這壹規定能否落實,關鍵在於網絡服務提供者要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審核。
2017年6月,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發布的第39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16,19年2月,我國19歲以下青年網民占全部網民的23.4%,達到65438人。
未成年人社會經驗少,是非觀不成熟。他們可能成為網絡暴力的受害者或網絡暴力的實施者。《網絡安全法》讓孩子遠離網絡暴力等有害信息,既能保護未成年人,又能督促他們在網絡上自律,提高網絡素養。
為兒童營造清潔的互聯網環境
重點四:加大力度凈化網絡環境,清除不良網絡資源。
痛點:色情、暴力等互聯網資源侵害青少年。
劉女士是壹名小學數學老師。她女兒在上初中。她在網上和大人聊天的時候不知道該怎麽辦。“我發現有二十多歲的人跟她聊天,聊的都是成人內容,然後她也模仿成人的語氣跟他聊天。我們不知道該怎麽辦。壹開始是冷處理。壹開始,她的手機都被沒收了。過了兩三天,我們問她:妳反思了嗎?。看看反思的怎麽樣了,再去引導。”
根據CNNIC的調查,未成年人主要訪問的大型商業綜合網站的訪問權限和瀏覽內容與成年人沒有區別。幾乎每個人都接觸過網絡暴力信息、不雅圖片、廣告等不良信息的騷擾。55%的人遇到這些信息會選擇退出網頁,不告訴任何人。初中和小學的學生會向父母求助。96%的未成年人同意對網絡暴力等不良信息采取預防措施。
《網絡安全法》規定:
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互聯網,應當遵守憲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絡安全,不得利用互聯網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不得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不得煽動分裂國家、破壞民族團結,不得宣傳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不得宣傳民族仇恨和歧視,不得傳播暴力、淫穢、色情信息,不得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
影響:不良網絡資源將減少,網絡環境將進壹步凈化。
事實上,在上述案例中,劉女士發現的現象,讓很多家長和老師都很頭疼。
在中國青少年心理成長基地接受治療的12歲女孩小吳,最初只是想知道寶寶是怎麽出生的,但在網上壹查就看到了很多色情信息。後來她通過微信聊天和網友“裸聊”,同時在學校有明顯的暴力傾向。“為了糾正她的不良行為,我陪她去旅遊,帶她去做心理治療,但是沒有辦法阻止她偷偷聯系網友。這麽小的孩子為什麽要在心裏種下魔鬼的種子?”小吳媽媽無奈地問。
學校有圍墻,可以保護學生在校外不受傷害;家長可以親自接送孩子上下學,保障孩子免受意外傷害;然而,網絡是壹個開放的廣場。為了減少不良信息和網絡資源對未成年人的危害,需要在《網絡安全法》的規定下,為未成年人扶持壹個純凈的網絡空間。
隨著健康產品的增加,“楊青”是最好的“擊濁”
要點五:支持開發未成年人專用網絡產品。
痛點:網絡產品良莠不齊,家長老師難以分辨。
北京軍區總醫院成癮醫學中心主任陶然自2003年以來已經治療了7000多名網癮青少年。陶主任說,這些孩子幾乎都有暴力沖動,58%的孩子都有過掌摑父母、將父母踢在地上的嚴重暴力行為。“因為他媽媽不讓他上網,壹個安徽的男孩揮刀把他媽媽的耳朵割掉了。這些孩子的暴力傾向大多源於網絡遊戲。”
暴力、色情、迷信低俗、網絡遊戲等不良信息被稱為“網絡霧霾”。如果得不到及時有效的引導,可能會對未成年人的人身、財產和身心健康造成危害。有些網絡產品,比如某個網絡遊戲,可能含有大量色情、暴力的情節圖片,對於不熟悉內容的家長和老師來說,很難及時分辨。
《網絡安全法》規定:
國家支持研究開發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網絡產品和服務,懲治利用網絡從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動,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網絡環境。
影響:適合未成年人的健康安全網絡產品會增多。
有這樣壹件讓人哭笑不得的事:雲南的高笑幾乎每天吃住都在網吧。因為沒錢買遊戲設備,他在網吧偷了兩臺電腦主機。當警察在另壹家網吧找到他時,他的反應讓警察哭笑不得。當警察出示他們的警官身份證時,高笑正在玩網絡遊戲,但他沒有回頭。他還說不能坑隊友。
就拿這些青少年普遍感興趣的網遊來說,中國傳媒大學新媒體學院副院長曹三生認為:“楊青是對抗渾濁最有效的手段,急需扶持壹批影響力和吸引力強的綠色遊戲。”
根據《網絡安全法》的規定,未來國家將加大對優秀網絡產品研發的支持力度。根據未成年人的身心特點和興趣愛好,生產更多優質、科學、有趣的網絡文化產品,鼓勵和支持以未成年人為主要用戶群體的網站和應用軟件的發展,為未成年人提供適齡的網絡空間環境,可以對不適宜未成年人接觸的信息形成“擠出效應”。
我們都知道“勞逸結合”的原則。孩子平時課業負擔壓力大。家長和老師都能理解,適當上網,玩遊戲減壓。難點在於網絡文化產品良莠不齊,家長和老師不可能壹直監管孩子的上網行為。但隨著網絡安全法的生效,相信在不久的將來,適合未成年人的安全網絡產品會越來越多,質量也會越來越好。
網絡安全人才可能變“香”
重點六:培養更多的網絡安全人才。
痛點:“白帽子”沒有“黑客”多,懂網絡安全的專業人才緊缺。
在本月晚些時候廣東省首屆“紅帽杯”網絡安全攻防大賽決賽中,數據顯示,不久前該勒索病毒感染了廣東省近2000臺電腦。隨著互聯網的快速發展,網絡安全人才供不應求。預計全國網絡安全人才缺口約為654.38+0萬。
《網絡安全法》規定:
國家支持企業、高等院校、職業學校和其他教育培訓機構開展網絡安全相關教育培訓,采取多種方式培養網絡安全人才,促進網絡安全人才交流。
影響:網絡安全專業可能會火起來,網絡安全教育培訓的機會會增加。
"網絡安全的競爭實際上是人才的競爭."近日,浙江師範大學網絡安全學院院長元泛在中國網絡安全創新分享會上這樣說道。
這預示著什麽?預示著未來網絡安全這個專業可能會火起來,相關的師資和人才可能會成為“燙手山芋”!
目前國內網絡信息安全行業人才缺口非常大。有多缺人?元泛還公布了壹組數據:目前,中國有270萬套安全和攝像設備暴露在公共網絡中,其中僅弱密碼就占了73萬套。相當於每三個安全和攝像設備中就有壹個可以隨時被黑客控制。
可見,培養更多的網絡安全人才已經成為維護我們網絡安全的重要壹環。在國家的支持下,老師和學生將來壹定會在學院和職業學校獲得更多相關的教育和培訓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