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網絡侵權責任是指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的侵權責任。
2.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網絡服務提供者收到通知後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應當就損害擴大的部分與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壹十九條互聯網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互聯網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1195條
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的,權利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通知應當包括侵權的初步證據和權利人的真實身份信息。
網絡服務提供者收到通知後,應當及時將通知轉發給相關網絡用戶,並根據侵權初步證據和服務類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損害擴大部分應當與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權利人因錯誤通知給網絡用戶或者網絡服務提供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有哪些?
1,侵犯人格權。主要表現為:
(1)盜用或者假冒他人姓名,侵犯姓名權;
(二)未經許可使用他人肖像,侵犯肖像權的;
(三)發表攻擊、誹謗他人的文章,侵犯名譽權的;
(4)非法入侵他人計算機,非法攔截他人傳輸的信息,擅自披露他人個人信息,發送大量垃圾郵件,侵犯隱私。
2.侵犯財產利益
基於網絡活動的便利性和商業性,通過網絡侵犯財產利益的行為屢見不鮮,比如盜取他人網銀賬戶資金,最典型的就是侵犯網絡虛擬財產,比如盜取他人網遊設備、虛擬貨幣等。
3.侵犯知識產權
主要表現在侵犯他人的著作權和商標權:
(1)侵犯著作權。如未經授權的數字傳輸他人作品、規避技術措施、侵犯數據庫等。
(2)侵犯商標權。如在網站上使用他人商標,故意使消費者誤以為該網站是商標所有人的網站,惡意搶註與他人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域名等。
利用網絡傳播虛假消息、假冒偽劣產品、騙取他人錢財的現象屢見不鮮。這些行為會侵犯特定個人或單位的權益。如果侵權行為嚴重,還可能構成犯罪。所以壹旦發現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