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被影迷或圈中的朋友問到的壹個問題是:“還會不會拍古惑仔電影?”
我可以明確地告訴大家:“肯定不會。”
我和劉偉強在2000年拍《勝者為王》時,我們心裏都已明白,這是最後壹部古惑仔電影!
為什麽把話說得那麽決絕?
不再拍“古惑仔”,或拍不成“古惑仔”,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古惑仔”的版權問題十分復雜。大家細心的話可以留意到,《勝者為王》的海報或片頭字幕,都沒有打上“古惑仔之六”的字樣!雖然海報上印了鄭伊健和陳小春兩個大頭,任何人壹看都知道這就是“浩南”和“山雞”,但我們卻棄用了“古惑仔之六”,因為避免侵犯知識產權。
事緣嘉禾公司在壹年前(99年)已把他們的片庫賣了給美國華納,華納聲稱擁有該批影片的所有權利,包括續集拍攝權,重拍權和改編權。他們發出律師信警告,如果得不到他們的授權,就是侵權,壹定會打官司!
當時我大惑不解!《古惑仔》明明是改編自漫畫書,過去五集,都是由我和牛佬的浩壹出版社談判版權費,怎會忽然間變成屬於“華納”的!
華納公司的解釋:如果陳浩南和山雞這些角色由其他演員去演,那版權的確屬於漫畫出版社;但這些角色如果沿襲過去五集中出現的的演員去演,那麽,這個肖像版權就歸他們所有,換言之,只要是鄭伊健演陳浩南,就侵犯了他們的權利!
我們聽後真有些莫名火起,而投資方(也是嘉禾公司)亦奈何他們不了。所以,避免麻煩,壹方面我們依然付了版權費給漫畫出版社和華納,另壹方面,卻也不明顯地用“古惑仔之六”這些字眼!
華納公司要的價錢極不合理,拍完這集,我們也不想自找煩惱。
另壹個原因,是回歸後的香港,電檢尺度收緊。明確指出,若用“古惑仔”這三個字,他們壹定會評為三級,那表示十八歲以下的觀眾不能入場,也就是說,少了我們最主要的擁躉和捧場客,投資方壹定不敢冒風險!
正因為明知這是最後壹套“古惑仔”電影,所以我在創作上有種大團圓的心態,把過去已死去的角色,大部分復活。至於如何復活,哪個演員可以復活,下回再談!
和萬梓良本是“浸會”同學,但他第壹天就跑到電視臺去演“三少爺的劍”,結果,我們反而在往後的日子裏成為好朋友!此照攝於東京拍片場地,熱情的萬梓良親筆簽名。 臺北拍攝《勝者為王》。這壹天拍的是殯儀館大場面,幾乎所有角色而都出現,包括“已死去”的陳松勇。片中男士大多穿黑色西服,除了洪興眾位摣fit人外,還有臺灣的“三聯幫”頭頭們,加上日本“山田組”的千葉真壹(坐輪椅者),可以說史上最強黑社會頭目大集合!不過,大家請放心,這些都是演員,做戲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