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限引令”的強化,中國綜藝市場走上“組合改造”的偽原創之路。在此過程中,有壹批本土化綜藝宣布,它們開發的模式,已經輸出國外了!
但是要讓老外理解中國的節目模式,首先要面臨的就是英文版節目名字。
再比如脫胎於《中國好聲音》的《中國新歌聲》,制作團隊在宣布自制原創後,就確定Sing!China的英文名。
最新拋頭露面的兩個節目,他們的英文名很有韻味了。《天籟之戰》,英文名為the Next,又是壹個和節目名毫無關系的英文名。其實,the Next是節目的口號“下壹個就是妳”的翻譯,只是和中文名相比,這個洋氣的短語缺乏了很多內涵。
《王牌對王牌》,在國外作為展品展出時,公開的英文名叫Best of the Best。在以上幾個案例中,這是最“信、達、雅”的翻譯了。
早在2014年,燦星制作制作的《中國好歌曲》就出售給英國ITV全球娛樂公司,由其負責海外發行。按照制作方的說法,這是中國第壹檔“輸出海外的真人秀節目”。
但在引進潮之前,中國的確很少有綜藝節目會以“模式”化的商品出售。
關於中國模式輸出海外,情況並沒有想象中樂觀。這裏我們要澄清幾個觀點:
壹、不是所有的節目都能形成“制作寶典”。
“寶典”這個概念出自引進《中國好聲音》時國內的行業宣傳,像後來《我是歌手》也強調這種制作方提供的拍攝方案。
“寶典”讓壹檔原本很難用知識產權概述的電視節目變成了“商品” ,從而對保護核心資源,避免同質化競爭提供了有效保障。
例如在經歷了原版權方Talpa的版權之爭後,燦星為了保護改造研發的《中國新歌聲》版權,在節目播出後迅速制作了“寶典”,並於2016年11月29日國際組織FRAPA簽發的模式認證文件,編號為FRS1194。於是《中國新歌聲》才能作為壹個原創模式走向國際市場進行推介和銷售。
但是並不是所有的節目都能“模式化”,像大多數戶外真人秀就缺乏相對固定玩法,也就很難實現書面化和知識產權化。
二、不是所有對外推廣的“模式”都賣的出去。
無論是《王牌對王牌》還是《中國新歌聲》甚至是最新傳出的《天籟之戰》,他們宣稱開拓世界市場的新聞大多都來自壹個重要舞臺——法國戛納的春季電視片交易會(Mip-TV)。
這個交易會用於匯集世界各地的電視機構,拿出他們最有代表性的節目進行參展。也就是說,參加這個交易會的並不代表著成功“售出”,而僅僅是成功展出。
央視展出的春晚項目
三、不是所有賣出去的節目模式,都能順利播出
像《中國好歌曲》賣給了英國的iTV,只是賣給了壹家制作公司,並不代表者它會以特定的方式播出。
不過2016年底,《中國好歌曲》的確已經成功地在越南壹家電視臺播出。
越南版《好歌曲》
同樣的,今年東方娛樂的《天籟之戰》也在戛納春季電視交易會上和國際集團Endemol Shine 牽手。但距離他們真正制作播出,還要壹段本土化的落地之路要走。
也只有當外國的電視臺裏真正播出壹檔中國人原創的電視節目,那才是中國電視人真正挺直腰板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