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科技創新能力成為國際綜合國力競爭的決定性因素
進入新世紀,我國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速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關鍵時期。經濟全球化趨勢深入發展和新科技革命提供了重要的發展機遇。科技進步日新月異,創新活動日趨全球化,正成為經濟與社會發展的主要驅動力量。發達國家產業的知識含量日益增加,知識資源正在成為主要的財富源泉。
在過去的20多年間,我國保持了年平均9.4%的高速增長,國情決定在今後的15-20年間還必須保持較快發展。然而,受資源、能源、環境等因素的制約,我國傳統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汙染和低附加值”的經濟增長方式必須加快轉變。因此,依靠科技進步和科技創新來支撐、引領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作為加快經紀機構調整的中心環節,促進我國經濟增長方式由要素驅動的粗放型轉向創新驅動的集約型,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主導戰略思想。
與此同時,我國科技創新能力不足已經成為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矛盾。21世紀,科技競爭的焦點在不斷前移,原始創新、關鍵技術創新和系統集成的作用日益突出,原始創新能力已經成為國家間科技競爭的核心,成為決定國際產業分工地位和全球經濟格局的關鍵因素。
相關研究報告顯示,2004年在科技創新能力方面,中國在占世界國內生產總值92%的49個主要國家中僅排名第24位。此外,目前全世界86%的研發投入、90%以上的發明專利多掌握在發達國家手裏,中國科技進步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僅為39%,對外技術依存度高達50%,僅有萬分知識的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技術,我國發明專利總量只占世界發明專利總量的1.8%,我國在美國獲得的發明專利授權僅占非美國人授權發明專利的0.2%,在制造技術領域,我國的專利發明數量只有美國和日本的1/30,韓國的1/40。在此復雜背景下,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是中國科技發展的緊迫要求,也是經濟社會發展和現代化建設的緊迫要求。 二、 實施《規劃綱要》,全面建設創新型國家
2006年1月召開的全國科學技術大會,成為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部署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加強自主創新、建設創新型國家的動員大會,是我國科技發展的新裏程碑。以《規劃綱要》和其配套政策及實施細則的相繼頒布實施為標誌,“建設創新性國家”從戰略思想、戰略決策到指導方針、政策部署均已形成相對完整的體系,也標誌著我國科技發展戰略體系基本形成。
《規劃綱要》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為主線,以建設創新型國家為奮鬥目標,在認真分析國內外科技經濟發展形勢、特點和需求的基礎上,提出了未來15年中國科技發展的指導方針、戰略目標、重點任務以及重要的政策措施。
“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這16字指導方針是我國半個多實際科技事業發展實踐的概括總結,是面向未來、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要抉擇。自主創新,就是從增強國家創新能力出發,加強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重點跨越,就是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選擇具有壹定基礎和優勢、關系國計民生和國家安全的關鍵領域,集中力量、重點突破,實現跨越式發展。支撐發展,就是從現實的緊迫需求出發,著力突破重大關鍵、***性技術,支撐經濟社會的持續協調發展。引領未來,就是著眼長遠,超前部署前沿技術和基礎研究,創造新的市場需求,培育新興產業,引領未來經濟社會的發展。
《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到2020年,中國科技發展的總體目標是:自主創新能力顯著增強,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保障國家安全的能力顯著增強,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強有力的支撐;基礎科學和前沿技術研究綜合實力顯著增強,取得壹批在世界具有重大影響的科技成果,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為在21世紀中葉成為世界科技強國奠定基礎。
要努力實現建設創新型國家的基本指標,即全社會研究開發投入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提高到2.5%以上,力爭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60%以上,對外技術依存度降低到30%以下,本國人發明專利年度授權量和國際科學論文被引用數均進入世界前五位。
為切實有效實現上述目標,綱要做出四大戰略部署。壹是立足於中國國情和需求,確定11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從中選擇任務明確、有可能在近期獲得技術突破的68項優先主題進行重點安排。二是實施16項重大專項,實現跨越式發展,填補空白。三是重點安排8個技術領域的27項前沿技術,18個基礎科學問題,並提出實施4個重大科學研究計劃。四是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完善政策措施,支持企業成為技術創新主體、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加強建設創新人才隊伍,推進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等壹系列具體政策措施,為中國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提供可靠保障。
三、 為建設創新型國家而奮鬥
建設創新型國家,既是我國在21世紀之初就開始的重大戰略選擇,也是我國必須加快推進和實施的巨大系統工程。為了全面實施以規劃綱要為主要內容體系的科技發展戰略,各部門、各地區積極行動,采取實際措施,相繼制定和出臺配套政策和具體辦法。
國務院2006年2月26日發布了《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的若幹配套政策》。在科技投入、稅收激勵、金融支持、政府采購、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創造和保護知識產權、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教育與科普、科技創新基地與平臺、統籌協調等10個方面提出了60條相關政策。科技部、國家發改委、教育部等部門分工合作,研究制定99條《配套政策》實施細則。截至2008年,大部分實施細則已經形成政策文件,其中70項政策細則已經發布實施。
為落實好中長期科技規劃,《國家“十壹五”科學技術發展規劃》和《國家“十二五”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相繼頒布實施。
《國家“十二五”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確立了未來5年我國科技發展和自主創新的戰略重點,明確提出,“十二五”國家綜合創新能力世界排名將由目前第21位上升至前18位,科技進步貢獻率力爭達到55%,創新型國家建設取得實質性進展。針對當前科技發展面臨的深層次問題,《規劃》從體制機制和政策環境兩方面提出了措施。壹是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全面推進國家創新體系建設。深入實施國家技術創新工程和知識創新工程,加強科技宏觀管理和統籌協調,創新產學研結合機制,推進科技計劃和科研經費管理制度改革,深化科技評價和獎勵制度改革等。二是強化科技政策制定和落實,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強化政府對科技創新活動的服務和對科技創新需求的引導,優化全社會創新環境。
2011年以來,科技部相繼出臺了《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管理辦法》、《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管理辦法》、《關於調整國家科技計劃和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經費管理辦法若幹規定的通知》、《科技部關於進壹步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科技創新領域的意見》等壹系列政策措施,完善科技計劃管理體系,提高科研經費使用效率,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國家科技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