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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說微軟是壟斷企業

微軟壟斷案是壹段時間以來在IT 界、法律界甚至全世界都引起了強烈反響的壹個案子。

壹方面微軟公司無疑是全球最有影響力的IT 公司;另壹方面無論該案的終審判決結果如何,對已經有百年歷史的美國反壟斷法《謝爾曼法》、微軟公司以及美國IT 產業來說都將是壹種考驗。

1. 案由

該案主要源於Inter 瀏覽器之爭。

Netscape(網景)公司通過推出強大的

Navigator 網絡瀏覽器而壹舉成名。

而原本控制操作系統軟件市場的微軟公司則針

對Navigator 推出了自己的瀏覽器Inter Explorer(IE),並且將IE 與其操作系統

Windows95 捆綁在壹起進行銷售;進而微軟公司還要求PC 制造商在購買Windows

操作系統的時候不準去掉Windows 軟件包中的IE,否則就不準將Windows 賣給該

PC 廠商。

美國司法部(DOJ)反托拉斯分部因此在1997 年10 月20 日指控微軟公

司利用它的影響力抑制來自於Netscape 公司潛在的競爭,從而違反了美國的反壟

斷法。

2. 法律程序

根據美國的司法體系,法院分為地區法院、上訴法院和最高法院***三級。

地區法院接受訴訟,進行審理和判決。

判決宣布後,原被告雙方均有權利向上訴法院提出上訴。

同時對於壹審判決只有提出延緩執行的請求並且被駁回後,才能向上訴法院提出上訴。

對於提出上訴的案件,上訴法院在對地區法院的判決進行審理後將做出裁決。

原被告雙方如有不服,還可繼續上訴到最高法院。

通常上訴法院和最高法院的審理時間都在1 年左右。

同時在壟斷案的審理中,可以以案件將對國民經濟產生較大影響為由越過上訴法院,直接送到最高法院審理,以便縮短審理時間和減少上述影響,此時最高法院的審理時間也會縮短至5~6 個月。

就微軟壟斷案而言,該案壹審由美國哥倫比亞特區法院進行審理,壹審法官是聯邦地區法院Thomas Penfield Jackson(湯姆斯·傑克遜)。

2000 年6 月7 日傑克遜法官對該案做出了微軟公司敗訴的壹審判決,下令該公司停止在Windows95的銷售中捆綁IE 瀏覽器的行為,並且命令微軟分裂成兩個公司:壹個負責操作系統業務,另壹個公司負責其它業務。

微軟隨後提出了延緩執行的請求。

6 月13日,微軟因延緩執行被駁回而向上訴法院提出了上訴,上訴法院接受了微軟的上訴申請,但上訴法院同時表示,如果最高法院直接受理此案,上訴法院的審理將自動終止。

而美國司法部則擔心夜長夢多,要求將案子直接交由最高法院審理。

傑克遜法官於6 月20 日采納了美國司法部的意見,將此案送交了最高法院,同時還將對微軟在商業行為上的限制處罰推遲到了9 月5 日。

由於美國最高法院每年6 月底至9 月底休庭,最快會在今年10 月開庭後審理此案,因此最終判決有可能在明年3~4 月做出。

3. 審理過程

3.1 起訴

1995 年美國司法部曾經與微軟就監管該公司的市場行為達成過壹項協議,在該反壟斷協議中微軟同意在2001 年以前,其操作系統許可證的授權不得包含使用其它微軟軟件的條件。

而1996 年, Netscape 公司就向DOJ 投訴微軟將其IE 瀏覽器與Windows 操作系統捆綁銷售。

隨後包括康柏、Gateway2000 和Micron Electronics 在內的OEM 廠商也向美國司法部提供證據控訴微軟強迫這些PC 生產廠商必須預裝其IE 瀏覽器軟件,將之作為預裝Windows95 前提條件的霸道行徑。

另外微軟公司還將IE4.0 與Windows98 操作系統融為了壹體,這樣壹來由於超過85%的PC 使用的是微軟Windows 系列操作系統,其IE 將隨著Windows 很快占據瀏覽器市場。

由此美國司法部於1997 年10 月20 日向哥倫比亞特區聯邦法院對微軟公司提出了訴訟,指控微軟違反了與 *** 在1995 年所達成的諒解協議,其IE 捆綁操作系統的行為違反了反壟斷法,要求微軟設法消除用戶桌面上的瀏覽器標誌,並且將對微軟處以每日100 萬美元的罰款。

對微軟提出相同訴訟的還有美國的20 個州(後來有壹個州退出)。

3.2 上訴法院否決哥倫比亞特區聯邦法官傑克遜對微軟發出禁止令的請求

1997 年12 月,哥倫比亞特區聯邦法官傑克遜發布了壹項臨時命令,禁止微軟將Windows95 與IE 瀏覽器捆綁。

而1998 年6 月23 日,美國上訴法院否定了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的判決,駁回了禁止Windows 95 與Explorer 搭售的強制令。

各州 *** 本來尋求在1998 年6 月25 日前對Microsoft 發出禁止令,這樣壹來結果微軟的Windows98 操作系統得以在6 月25 日順利上市,而且沒有進行任何的修正,其中IE 瀏覽器與Windows98 結合在了壹起。

3.3 開庭

1998 年10 月19 日,跨世紀大案在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開審,微軟與美國 *** 在法庭上開始了交鋒。

雙方的律師都是陣容豪華,堪稱第壹流的律師團,雙方律師面前放著的都是幾千頁的文件。

就連大廳裏坐著的觀眾也都是通常以“億”來計算金錢的信息巨頭們。

為了使審判能夠順利進行,傑克遜法官規定每壹方只能有12 名直接證人和2 名辯護人出庭。

*** 的證人的名單包括:網景公司總裁James Barksdale,Java 創始人、Sun Microsysterms 總裁JamesGosling 和Apple 高級副總裁Avadis Tevanian等。

微軟公司也派遣9 名官員和CEO 前往法庭作證。

法庭辯論開始。

原告出語直中要害,指責被告采取的行為是壟斷行為;壹貫叱咤風雲的微軟這次則擺出受害者的面目,表示自己只是在完善和提高產品,並非是要控制整個世界。

原告詰問被告為何要將IE 集成到操作系統中?微軟則辯護說,將瀏覽器集成到Windows 98 中是為消費者和軟件開發者帶來了方便,這種行為非但沒有阻礙競爭,而且是促進了競爭。

”原告列舉微軟利用Windows 系列操作系統賺取高額利潤,其利潤大約是美國其他公司平均利潤的5 倍以上,從長遠觀點來看不符合國家、消費者、競爭者的利益;被告則壹再強調對高技術采取幹涉將會損害整個的新經濟。

在開審之前,比爾·蓋茨在有微軟產品的主要買主參加的Gartner 集團ITExpo’98 論壇上,當回答如何面對開庭的案子時面對約5000 名公司信息技術經理說:“微軟公司是在為創新的權利進行辯護。”

3.4 傑克遜法官公布事實認定書

1999 年11 月5 日,美國聯邦地區法院法官湯姆斯·傑克遜就美國司法部指控微軟公司觸犯反壟斷法壹案公布了長達207 頁的事實認定書。

應該說,事實認定書的公布僅意味著這場官司又進展了壹步。

認定書認定:微軟在PC 操作系統領域占據了壟斷地位,並且利用這種壟斷力量損害消費者的利益和打擊競爭對手。

其中列舉了微軟公司“壟斷”市場的3 條“罪狀”:

(1) 操作系統獨占了巨大的市場份額;

(2) 其他企業難以進入該市場;

(3) 沒有可替代Windows 的商業操作系統。

3.5 壹審判決

2000 年6 月7 日這壹天將載入史冊,當天美國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傑克遜對微軟涉嫌壟斷壹案做出了拆分微軟的壹審判決。

傑克遜法官判決微軟公司敗訴,下令該公司停止在Windows95 的銷售中捆綁IE 瀏覽器的行為,不允許把捆綁IE 作為Windows95 許可協議的壹個前提條件。

不過法官拒絕了司法部對微軟每日100萬美元的罰款請求。

4. 各方的反應

4.1 微軟公司

總裁比爾·蓋茨發誓要為對微軟的指控而戰,並且抱怨 *** 不懂軟件制造業是怎麽工作的。

他認為,微軟的宗旨是讓Windows 變得更好,讓PC 伴隨著Windows 的每壹個新版本更容易使用;是人們需要使用PC 來訪問Inter,因此微軟才在Windows 裏提供了瀏覽器,並且將Inter 瀏覽器作為操作系統的壹部分;如果微軟不將與Inter 相關的特征加到Windows 中,並且快速地分發更新版本的Windows,那麽將對用戶造成損害。

4.2 美國司法部

美國司法部反壟斷部門的官員解釋說,美國的反壟斷法並不禁止由於壹家公司的天才形成的市場壟斷,但是禁止利用壹種產品的壟斷地位去強行推廣另壹種產品。

雖然微軟說IE 和Windows 是“集成在壹起”的產品,但二者實際上是兩個獨立的產品。

有消息透露,美國司法部還將對微軟的其他市場行為進行調查,其中包括微軟對蘋果的投資。

在過去十年中,美國司法部已經在針對微軟所采取的法律行動中花費了1330 萬美元。

其中正在審理中的微軟反壟斷案大約花費700 萬美元。

4.3 其他公司

微軟壟斷案的壹審裁決作出後,不消說Netscape、Sun、Oracle 這些微軟的老“仇人”興奮之情溢於言表,就連新對手——與Windows 操作系統競爭對手Linux 操作系統的廠商們(如RedHat)也連聲叫好。

許多即便與微軟有合作關系的小公司顯然也對微軟的銳氣受挫感到高興。

Netscape:Netscape 員工在加州總部所在地舉辦了慶祝會。

該公司認為即使壹審判決的勝利是暫時的,對於Netscape 也非同尋常。

PC 廠商:壹審裁決對PC 制造商的正常業務好象並未帶來影響。

問題的關鍵在於價格,因為IE 作為Windows95 的壹部分是免費贈送的,而使用NetscapeNavigator 則要收取5 至10 美元的授權費。

分析家指出,PC 制造商將繼續把IE 裝入計算機中,因為他們不願做任何觸犯微軟的事情。

據Dell 計算機公司發言人指出,它們將壹如既往地支持Windows95 和IE4.0;IBM 則在商用計算機上將繼續使用Navigator,而在PC 上將從IE 和Navigator 中作出選擇。

微軟盟友:令微軟心酸的是,此次向美國司法部作證的,居然是paq、Gateway2000、Micron 這三家微軟的盟友。

他們都向司法部出證了微軟是如何強迫

他們購買Windows95 時壹定要安裝IE4.0 的細節,其中包括大量往來的電子郵件、

合同和其他文件。

例如在paq 向司法部提供的雙方往來信件中顯示,微軟的壹

位副總裁曾明確表示如果paq 不以書面形式保證原封不動地安裝IE,微軟就

停止向它出售Windows95。

Gateway2000 和Micron 也都向司法部提供了類似的證

詞和證據。

5. 與IBM 反壟斷案的比較

微軟公司此次裏程碑式的反壟斷案讓人們不由得想起了80 年代IBM 與美國司法部打的那場長達13 年的反托拉斯官司,並且關註微軟會不會遭受與IBM 在過去那場官司中相同的痛苦經歷。

IBM 反壟斷案的經過是:1969 年1 月,美國 *** 開始對IBM 進行徹底的反壟斷調查,並且試圖將其分裂成幾個小公司。

在此案審理的關鍵6 年中,也就是從1975 年到1980 年, IBM 公司曾經召集了974 名證人,壹次就雇傭了多達200 名律師,並且閱讀了多達10.44 萬頁的法院文本。

此次調查在80 年代初計算業的未來從大型機轉向PC 時不得不偃旗息鼓, *** 在1982 年徹底放棄了這次勞民傷財的調查,而IBM PC 也代替了“深藍”大型機成為了市場上新的統治力量。

盡管如此,懾於司法部的註意力,IBM 在很長壹段時間裏還是不遺余力地避免產生壟斷的形象。

其結果導致在80 年代中期IBM 的情形壹瀉千裏,公司開始了幾乎長達十年之久的財政滑坡。

這兩起案子的***同之處在於,它們都發生在壹個飛速發展的行業中。

而IBM 的案例生動地表現出了僵硬的司法行為與私人企業發展速度之間巨大的差異,同時IBM 在試圖分裂公司時遇到了巨大的困難。

同樣的,微軟公司也寧願 *** 采取其它的懲罰措施,寧可糾正某些行為,也想要避免在根本上改變公司的結構。

但是6 月10 日法官還宣布將微軟公司分裂是唯壹的解決方案。

兩場官司之間最大的不同之處在於所處的政治環境,而這對微軟公司來說是十分不利的。

專家們認為象 *** 隨便放棄對IBM 起訴這樣的情形幾乎不可能再發生在微軟公司的身上了,這是由於在70 年代末到80 年代初美國所經歷的政治經濟變化是優待大型的企業,而這與當前形勢相反,目前美國 *** 比較支持小公司,因此很註意保持自由競爭的環境。

盡管對於微軟公司案件的結果目前還很難預測,但是許多專家還是認為該案件也會將這位軟件巨人拖上5 年甚至更久,直到計算時代形勢的改變使 *** 不再擔憂為止。

專家們指出,在洗碗機和鬧鐘都能夠接入Inter 的這個後PC 時代,微軟公司在PC 市場上的統治地位可能就不會再顯得窮兇極惡了。

分析家們甚至擔心微軟公司在無線方面的策略相比諾基亞這樣的無線巨人來說還遠不夠老練,因此當人們不再采用桌面電腦而是采用蜂窩電話來上網時,微軟這家軟件公司的統治地位就將逐漸喪失。

6.案件所帶來的思考

6.1 美國反壟斷法面臨新考驗

與有著100 多年歷史的美國反壟斷法相比,IT 業的歷史要短得多。

但IT 業發展之快、應用面之廣、對社會的影響之大,則是其它行業無法企及的。

事實上,從1998 年5 月這場官司開始到現在也不過壹年半,但在這壹年半的時間裏IT 產業就發生了很多變化。

那麽,歷史悠久的反壟斷法在變化莫測的今天能否依然“放之四海而皆準”呢?事實上美國的反壟斷法並不是鐵面無私的,在已了結的壟斷重案中涉及IT 企業的案例過半,比例過大。

而為什麽民用飛機全球市場占有率超過70%的波音公司能夠順利地兼並麥道公司,兼並後的公司在美國民用飛機市場的占有率遠遠超出了反壟斷的底線呢?道理很簡單,波音面對的是歐洲空中客車公司,而IT 業反壟斷涉及的都是美國國內的企業,壹切都要以國家利益為出發點。

難怪人們要擔心:高技術業過去在沒有美國 *** 的指導下,日新月異地快速成長, *** 的幹預行動最終會不會傷害美國在世界經濟中的領導地位?

6.2 *** 的作用

迄今為止,美國的高技術部門大體上是可以自由競爭的,極少規章制度。

高技術的遊戲規則與傳統不同:首先,高技術市場的利潤率正逐漸提高而不是降低,市場歡迎較小公司在某些專業方面的壟斷;其次對高技術而言關鍵問題是創新,創新才是當今推動美國走在歐、日前頭的引擎。

因此 *** 應當正確對待壟斷,以保證每家公司站在同壹起跑線上。

6.3 因特網的反壟斷

Inter 是開放而平等的,在誕生之初它就以信息***享為己任,在氣質上跟微軟截然相反。

Inter 為全球各公司創造了壹個平等、公平的競爭場所。

不論公司大小,通過網絡都處在全球的競爭之中。

事實是Inter 領域湧現出了許多新興公司,它們使通信業實現非聯合化,從而有力地提高了自由選擇、自由競爭的水平。

雖然微軟涉足Inter,不僅是為了賺更多的錢,也是為了生存的需要;但是由於微軟在Inter 這個本應當開放而平等的領域裏有壟斷的行為,從而使得其他公司的日子很不好過,對此 *** 就不得不站出來站出來主持公道。

所以此案無論結果如何,都將對Inter 的未來產生深遠的影響。

6.4 對我國的啟示

微軟壟斷案的最終結果誰也無法預料,因此現在談論此案對中國軟件市場的影響還為時早,但這並不妨礙我們從中得到壹些在軟件產業與法制環境之間問題上有益的啟發,因為軟件產業的發展與健全法制環境之間有著密切的關系首先目前國內軟件市場突出的問題是不正當競爭行為。

制約中國軟件業成熟發展的壹個重要原因,最根本的問題就是國內十年來沒有解決的盜版現象。

因此最迫切的需求還不是反壟斷法方面的問題,而是法律如何保護軟件知識產權問題,從而讓軟件開發廠商不再受盜版困擾。

其次中國軟件企業面臨的當務之急是發展的問題,即如何上規模的問題。

美國 *** 反壟斷,是因為壟斷企業將會壓制其他企業革新的創造力,從而阻礙產業的發展。

中國所面臨的形勢與美國不同,中國軟件企業還跟在國外的身後,尚未形成富有活力的創新體制,也根本沒有上規模。

另外,反壟斷立法的發展對現階段國內軟件產業發展依然有其現實意義。

“入世”臨近,信息產品零關稅只是時間問題。

屆時除了《反不正當競爭法》外,還需要通過反壟斷方面的立法來充分保護市場完全開放下的中國軟件產業的健康發展。

如果說我們的IT 產業是如何上規模而不是反壟斷,純粹對國內企業來講的確如此;但是在國內市場上,目前最為活躍的恰恰不是我們自己的企業。

因此反壟斷立法對我們來說同樣具有意義,不管是誰,如果它在市場上形成了壟斷或者事實上的壟斷,從而阻礙了技術的創新,它就應該成為反壟斷的對象。

綜述:

在微軟的這個案子中,美國司法部長說得很明白,他們的目的並不是要扶持

Netscape 或其他任壹與微軟在瀏覽器軟件上競爭的廠商,也不是要扶持Sun 或任壹

與微軟在操作系統上競爭的廠商,只是為了維護壹個公平競爭的環境。

公平競爭是

美國商業的精神。

對於公平競爭的保護,也是微軟反壟斷案給我們帶來的最大的啟

示。

附:微軟壟斷案大事記

1990 年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就微軟將操作系統與應用軟件捆綁銷售,涉嫌

違反競爭的市場行為進行調查。

1993 年

·FTC 結束調查。

美國司法部(DOJ)開始接管這壹調查。

1994 年

·微軟與DOJ 就監管微軟的市場行為達成壹項協議,微軟同意在2001 年以

前,操作系統許可證的授權不得包含使用其它微軟軟件的條件。

1995 年

·美國聯邦地區法院法官Stanley Sporkin 拒絕簽署1994 年達成的協議,他認

為此項協議做得還不夠。

美國上訴法院推翻了Sporkin 的決定。

·聯邦地區法院法官托馬斯·傑克遜批準了1994 年的這項協議。

·DOJ 表示將繼續進行調查。

1996 年

·Netscape 公司向DOJ 投訴,稱微軟使用不公平和非競爭的手段發展其IE 瀏

覽器。

Netscape 還指控微軟向不裝Navigator 的計算機制造商在Windows95 軟件上

提供3 美元的折扣,微軟否認了這壹指控。

1997 年

·德克薩斯州開始就微軟在Inter 上的商業行為正式進行反壟斷調查。

隨後

馬薩諸塞州也開始了類似的調查。

·10 月,DOJ 認為微軟違反了1995 年法院的命令。

如果微軟繼續違反的話,

DOJ 要求法院對微軟課以每天100 萬美元的罰金。

·12 月,傑克遜法官發布壹項臨時命令,禁止微軟將Windows95 與IE 瀏覽器

捆綁。

1998 年

·5 月18 日,美國司法部及19 個州以違反《反壟斷法》為由對微軟提出起

訴,指控微軟利用壟斷地位阻止Netscape 潛在的競爭。

·6 月,聯邦上訴法院推翻了傑克遜法官在1997 年底發布的命令。

上訴法院認

為微軟將IE 與Windows98 結合並不違法。

·8 月29 日,美國司法部正式就微軟掠奪性的、壟斷性的商業行為對其提出指

控。

指控包括微軟強迫芯片制造商Intel 排斥其競爭對手Netscape 的軟件;微軟公

司操縱其Windows 操作系統使之無法與競爭對手的操作系統***存;微軟試圖與蘋

果公司瓜分音頻-視頻市場。

·10 月,微軟涉嫌壟斷案正式立案。

·10 月19 日,微軟反壟斷案正式開庭。

Netscape 首席執行官Jim Barksdale 出

庭作證。

·10 月27 日,美司法部出示了上百件證物。

AOL 的證人首次出現法庭,表示

AOL 選擇微軟的IE 作為瀏覽器是迫於微軟公司的巨大誘惑。

同壹天,蘋果公司證

人出庭,提供了微軟有意制作Bug 幹擾QuickTime 的證詞。

·11 月8 日,微軟壟斷案開庭第三周焦點轉向了軟件“Bug”,微軟首次在法庭

上占據上風。

蘋果公司的證人Tevanian 公開承認沒有能夠證明微軟有意制作Bug

幹擾QuickTime 的證據。

·11 月13 日美司法部提出新的證詞,認為微軟捆綁IE 並非壹種改進。

·11 月23 日,AOL 與Netscape 可能合並的消息成為微軟反托拉斯案的爭論焦

點。

·11 月24 日,微軟對外界發表言論,針對它的反托拉斯訟案應該結束。

聲稱

兩個主要競爭對手AOL 和Netscape 公司將合並,這使得 *** 對微軟的有關訴訟已

毫無意義。

·12 月2 日,微軟官司進入第7 個星期,Sun 公司的證人同時也是Java 發明

人、Sun 副總裁James Gosling 首次亮相法庭。

1999 年

·3 月,傑克遜要求雙方達成協議。

·4 月初,微軟內部傳出消息,將利用反壟斷案的幾周休息時間與 *** 達成和

解協議。

面對微軟提出和解, *** 反應冷淡。

·4 月27 日,IBM 高級官員公開表示,微軟曾向IBM 作出拒絕提供Windows

的威脅,並表示將出庭作證。

·4 月28 日,超過10,000 頁的關鍵證詞被法庭公布於眾。

·6 月1 日,法庭調查開始,微軟案件重新開庭。

·6 月8 日,微軟壟斷案重新開庭審理壹周,IBM 公司Garry NOrris 作為控方

最新證人出庭。

·8 月16 日,微軟向外界宣稱,在對該訴訟案中所作的為期76 天的調查取

證,已經充分證明消費者在微軟和網景公司的瀏覽器競爭中得到了實惠。

原告方美

國司法部和19 個州則表示,已有足夠證詞和證據表明微軟在個人計算機操作系統

領域使用了壟斷行為。

·8 月27 日,美國 *** 對微軟公司總裁的證詞提出質疑,他們向法庭提交了包

括Gates 在1995 年中期寫過的壹些備忘錄在內的壹些文件。

·11 月,傑克遜法官指定上訴法院法官裏查德·波斯納為調停人,在微軟與政

府之間尋求庭外和解。

·11 月5 日美國時間18 時30 分,美國聯邦法官托馬斯.潘菲爾德.傑克遜正

式公布了長達207 頁的“調查報告”,認定微軟壟斷行為存在。

·11 月9 日,美國19 個州總檢察長表示,不論下任總統或司法部長是誰,若

必要的話19 個州 *** 將把這起劃時代的訴訟案提交最高法院審理。

2000 年

·1 月,蓋茨辭去微軟CEO 壹職,微軟總裁史蒂夫·鮑爾默兼任CEO。

·3 月25 日,在傑克遜法官宣判此案的最後期限之前,微軟給 *** 律師發了壹

份和解方案的傳真。

*** 消息說,這份傳真缺乏新意和實質內容。

·4 月2 日,調停人波斯納法官宣布他的和解努力失敗。

·4 月4 日,法官傑克遜認定微軟觸犯反壟斷法。

·4 月5 日,在約見原被告律師後,法官傑克遜宣布他將在60 天內就此案做出

裁決。

·4 月28 日,DOJ 和19 個州檢察長建議將微軟壹分為二。

壹個公司負責操作

系統,另壹個負責其它業務。

蓋茨將世界首富的桂冠交給了他的老對手Oracle 公

司CEO 拉裏·埃裏森。

·5 月10 日,微軟提出自律建議,以期避免公司的分解。

其中包括:容許PC

制造商在Windows 啟動時擁有更多的控制權以及發放隱藏IE 瀏覽器的Windows 版

本。

·5 月24 日,法官傑克遜透露,他傾向於將微軟壹分為三,並要求原告在5 月

26 日提出最終懲治方案。

·5 月26 日,DOJ 建議將微軟壹分為二。

·6 月7 日,法官傑克遜下令將微軟壹分為二:壹個公司負責操作系統業務,

另壹個公司負責其它業務。

·6 月13 日,微軟因延緩執行被駁回而向上訴法院提出了上訴,上訴法院接受

了微軟的上訴申請。

·6 月20 日,傑克遜法官采納了美國司法部的意見,將此案送交了最高法院,

同時還將對微軟在商業行為上的限制處罰推遲到了9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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