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跨國公司在華投資獲得的巨大財富相比,中國在土地、資源、勞動力的粗放投入下的發展是不可持續的。
改革開放之初,利用外資本身就是改革開放的結果。然而,在制度的封閉壁壘被打破後,外資的快速增長並不是中國發展成就的直接標誌。在合理的外資體制和政策下,中資和外資可能有更合理的利益分配,但在不合理的體制和政策下,外資可能分享更多的中國發展成果。
隨著跨國公司的投資,壹批先進產業在中國發展起來,人們很難看到中國在國際分工中的實際地位。事實上,中國生產和出口的大量現代制造業產品大多使用跨國公司的技術、標準和品牌,這並不是中國產業結構進步的反映。因此,不能簡單地把外資的多少作為發展成就的標誌,也不能把外商獨資企業作為國家實力的組成部分。作為壹個國家創造財富的能力,“國力”有兩層含義。壹個是地理意義上的國家的產出,也就是GDP,統計的是中國所有企業的產值;另壹種是“要素所有權”意義上的產出,即GNP。現在往往強調GDP,忽視GNP。
在以國際投資和跨國生產為紐帶的國際分工中,如果把跨國公司技術控制下的生產誤認為是國內產業結構和技術的進步,就會忽視不斷擴大的技術差距和國外技術控制的風險。在當今跨國生產中,大部分進出口貿易是由外資企業生產的,產品結構實際上並不是中國產業結構的真實反映,這使得外資的控制風險不斷積累。
為了服務於國民經濟結構的進步,對外開放必須進行政策調整,根據國民經濟發展新階段的要求,調整引進外資的政策取向,加強利用外資的合資形式,以便更好地獲得技術外溢和知識產權。應以市場力量而非政府力量吸引更多的跨國投資,大力消除各地競相引進外資導致我國利益受損的制度根源。
對外開放要為國家經濟結構的進步服務,匯率形成機制的改革要與開放戰略的升級相協調,以消除僵化的匯率制度對對外貿易和外商投資效益的影響。
應調整限制跨國公司壓低我國勞動力價格的各種外資政策,由“數量導向”向“發展導向”轉變,即註重引進外資是否提高了國內企業的效率和科技水平或是否提高了國家稅收和人民收入,而不是外貿數量本身是否增加。
建立合理的涉外經濟發展指數是實現我國科學利用外資、提高對外開放效率的關鍵。原則是排除外資和其他對國民福利增長沒有實際意義的指標;準確分離經濟全球化引起的指數變異,如GDP采取更加註重GNP指數、外資企業稅收、外貿增加值、引進技術含量等指標體系,真實反映國民福利的提高。
合理的涉外經濟發展指標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防止各級政府片面追求出口數量和規模。由於中國制造業產品巨大的生產和出口能力,本土廠商競爭激烈,跨國公司在華采購處於非常有利的買方地位。跨國公司的加工貿易也因為國內勞動密集型產業生產力嚴重過剩而處於談判的有利地位。因此,合理的涉外經濟發展指數應抑制各地盲目出臺各種外資優惠措施,防止我國出口產品惡性競爭。
追求引進後的實際利益:第壹,外資的優勢對中國是必要的;二是最終轉化為技術、管理等中國優勢;第三,它的應用直接有利於中國的國際競爭;第四,直接創造更多就業崗位,提高國民工資;第五,有利於國家稅收。
建立科學合理的涉外經濟發展指標。封閉經濟的統計數量指標在經濟全球化條件下無法使用。建立新指標體系的原則是:堅決排除對實際國民福利和增長發展意義不大的指標(如外資金額),準確分離經濟全球化帶來的指標變異(如GDP),采用更真實反映國民福利改善的新指標體系(如外資企業稅收、外貿增加值等)。).
設定壹個局部增長不能影響整體長期經濟安全的指標。在引進外資過程中,要密切關註各地區引進外資惡性競爭對國家經濟安全的影響,堅決防止“貧困化增長”和利益過度外流。由於地方政府是引進外資的主體,而引進外資的質量往往被忽視,中國經濟整體處於嚴峻的產業安全風險中,許多產業成為外資的附庸。因此,合理的涉外經濟發展指標應約束地方政府在區域發展競爭中關註國家整體產業結構的進步和各自為政,充分引導地方政府科學利用外資。
要密切關註開放過程中的國家經濟安全和國家財富積累,進行動態的“開放效益評估”。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實現更高水平的開放。當前,探索戰略轉型迫在眉睫。如果對外開放戰略仍然沒有相應調整,我們可能會抑制國內體制機制中新因素的發展,而忽視國內改革的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