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專利”是有時效性的。沒錯,我根本就沒有建議要追溯“四大發明”的專利費嘛!《山寨》只是非常刻薄地指出了西方專利制度的“原罪”:絕大多數科技發明,離開資本的支持是不可想象的。但西方資本主義的原始資本積累建立在對外“血腥掠奪”的基礎上,這份原罪不是換上西服革履談吐優雅就可以漂白的。用專利制度來阻止後來者,尤其是曾經被掠奪者進入市場在道義上根本說不通。
“知識產權”以及專利制度已經被現代資本主義包裝成了社會的基本倫理法規之壹。雖然我認為它是“惡法”,應該修改,但是在法律被更改之前,我並不贊成粗暴地踐踏法律。所以我鼓勵“山寨”而不是“盜版”。
山寨和盜版並不是完全等同的概念。山寨在英文中最接近的壹個概念是“Remix”。這個Remix最初是用來指音樂、文字或者概念、創意重新組合包裝。在“世界工廠”中國,它被發展成利用現有成熟技術,現有材料元器件,重新進行功能混合,制造出新產品。拿山寨手機而言,“超長待機”、“雙卡多頻”、“MP3/4”、“大功率揚聲器”、“Wi-Fi”等大批功能以及部分壹線品牌機的外觀設計元素被集成在壹起,用低廉的成本提供了品牌機都做不到的功能組合。這和簡單的盜版侵權完全不是壹碼事!我曾經仔細和壹個為山寨手機提供技術解決方案的小老板談過。他說讓諾基亞設計壹款新手機,如果制造數量不超過10萬甚至100萬,就根本不可能賺錢。原因是,諾基亞需要支付給它的設計團隊的薪水成本就超過了這100萬部手機能賺來的利潤。“其實提供同樣功能的95%,我們十來個人就搞定了。而剩下5%的高端功能,基本上就沒人用。”如果沒有龐大的資本支持,諾基亞的模式根本玩不轉;而越是依賴資本,最後提供的“高端”功能和設計與普通人的基本需求就越遙遠。正如我曾經聽微軟的壹個工程說,“我都不知道自己寫的功能有誰會用!”
所以“山寨文化”的核心就是:(1)初期投入門檻低(2)利用現有開源技術和材料降低生產成本(3)用合理創新的功能組合滿足特定人群的基本需要。這對於資本原罪的受害者可以說不僅是合理的,甚至是“唯壹”的創新發展道路。
更重要的是,《山寨》壹文並沒有停止在Remix上,而是強調“山寨的盡頭,是沒有再可以模仿的對象,而那裏留給中國人的就只有‘原創’和‘領導’了。”其實,原因非常簡單,壹旦實現基本功能低成本大規模生產,必然沖擊那些在巨額資本和技術支撐下的所謂高端正版產品。從某種意義上講,後者在商業上的潰退是可以充分預見的。由此,資本原罪的受害者們就有機會通過商業上的成功積累起足夠的資本,再投入研發和擴大再生產(請註意,這和直接到人家家裏去搶金子在道義上有完全不同的境界)。
附錄:中國現代文化就應該是山寨文化!
中國人發明了造紙和印刷術,算起來,這兩項發明的價值承載著電子信息時代之前全部的人類精神價值,但是從來沒有聽說過有國家向中國交過專利費。
中國人發明了火藥和指南針,結果這些玩意兒成就了歐洲近代的地理大發現和對外殖民掠奪,也從來沒有聽說過中國因此而分得壹杯羹。
那麽憑什麽飛利浦整出壹個電動牙刷,就可以把刷頭的振動頻率申請專利,禁止別人生產牟利呢?憑什麽葛蘭素史克發現了治療艾滋病的藥物配方,也可以專利保護壹下,把這個本可以在全世界拯救很多人生命的科學發現圈定為自己獨享的知識產權呢?這就是西方專利制度的黑暗之處:我先發達了,(最初是通過暴利掠奪,之後是通過經濟壓榨)積累了巨額資金。然後把大量資本投入R&D,搞出所謂科技創新。這些創新原本背負著資本的原罪,應該被用於造福人類而贖罪才是;但是我卻可以用“專利”堂而皇之地把它們洗白成限制後來者的壁壘,保障自己商業利益的最大化。
這種狗屁制度不保護也罷!在這壹點上,作為後發者的中國沒有什麽要扭扭捏捏的,我們長期生活在世界經濟食物鏈的底部,在相當長的時間裏仍然無法達到西方在過去幾百年中積累的財富和知識水平,這些都是事實。基於這樣的事實,今天我們“山寨”已有的科技創新,用來改善自己的生活,有什麽可臉紅的呢?美國人花幾百億美元搞出了集成電路CPU,我們為什麽不“拿來主義”壹下,多快好省地搞中國的信息化建設呢?等信息產業起飛,資金滾滾流入之時,咱們再去投資搞自己的“超級中央處理器”也不遲啊。
所以,中國的現代化就是也應該是從山寨開始。中國有了“山寨”AT&T的中移動,“山寨”Cisco的華為,“山寨”IMB的聯想,“山寨”Google的百度,“山寨”Ebay的淘寶,“ 山寨”American Idol的超女。而結果是,中移動成為世界上市值最高的移動運營商;華為是最近幾年世界專利申請數最高的公司;聯想並購了IMB的PC事業部;百度硬是把強勢的Google在中國的份額擠壓在不到20%;淘寶更是把Ebay中國擠到了市場份額的零頭;而超女之火比AI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可還是有人在苦苦地追問:“中國人為什麽不能自己動動腦子,發明點東西證明給世界看?”殊不知,玩別人的遊戲還要比別人玩的更好,這本身就充滿了智慧。中移動近兩千億的市值都建立在美國人“Shannon”的理論基礎之上,但我敢肯定,中移動對於通信網絡運營的知識和經驗在地球上是獨壹無二的。玩別人的遊戲還要在別人玩不下去的時候趟出壹條大路來,這就更是大智大勇。妳可以說騰訊當年是“山寨”了ICQ,但是今天ICQ連屍體都難找了,騰訊卻在資本市場上出盡了風頭。如果沒有當年的山寨,根本不會有騰訊,如果沒有模式上的創新,騰訊不會有今天。
例子還有很多!我沒有興趣給這些人壹壹舉來。但是我可以非常負責任地說,當山寨讓“原創”蒙羞時,這個世界的秩序就已經在深刻地發生著變化。山寨的盡頭,是沒有再可以模仿的對象,而那裏留給中國人的就只有“原創”和“領導”了。
如果說有壹個原因我們需要現在就開始考慮保護“知識產權”,那就是有壹天中國人也會“原創”的,我們也許不該像老祖宗那樣慷慨地做活雷鋒?這壹點見仁見智,我倒是覺得,保護自己就像用抗生素,也要適可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