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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創產品有幾大類。

文創產品分為兩類。

“壹體式”文化創意產品

“壹體式”文創產品以“文創內容”、“產品載體”、“組合方式”的融合為核心點。“壹體式”的文創產品是指:某壹文創內容以特定的關系與其對應的產品載體和組合方式相融合,同時,該文創內容離開了這壹產品載體就無法獨立存在,或者無法再與其他廣泛的產品載體相結合,於是“內容、載體、方法”三個條件就形成了特定的“壹體式”關系。

這類文創產品多基於產品載體的特性,其中文創意內容需要根據載體的特性以獨特的方式融入載體。它所體現的創意內容和組合方式是這類文創的核心價值。但這類產品中的“文化創意內容”往往很難在其他領域展現出來進行拓展和應用。

“IP衍生”文化創意產品

“IP衍生”文創產品以“文創內容”為核心,輔之以“組合模式”為核心特征。在解釋“IP衍生”之前,有必要先定義壹下“文創IP”。“IP”,即知識產權,是指“權利人對其創造的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財產權利”。

因此,本文提出的“IP”是指通過文創的方式打造的“文創IP”。那麽“IP衍生品”就是由“文創IP”的創意內容特性衍生而來,並應用於市場上已有的產品載體。組合方式基本上是在產品載體的原有形態上進行表面組合(如印刷、雕刻等工藝),應用方式不改變產品載體原有的特定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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