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創產品是源於文化主題經由創意轉化,具備市場價值的產品。文創產品又有廣義與狹義之分,狹義文創產品是符合“文化主題+創意轉化+市場價值”三特點的物質化產品,而廣義文創產品同樣符合“文創產品”定義三特點的任何能夠滿足人們需求的物質實體與非物質形態的服務。
二、文創產品有哪些分類
文創產品壹般以“文創內容”“產品載體”“結合方式”三個基礎作為分類的條件,將文創產品分兩大類:
1、“壹體型”文創產品
“壹體型”文創產品以“文創內容”、“產品載體”、“結合方式”的融合作為核心點。“壹體型”文創產品指的是:某種文創內容與其對應的產品載體及結合方式,以特定的關系結合為壹體,同時,其中的文創內容脫離此種關系的產品載體後無法獨立存在,或無法再次與其它廣泛的產品載體進行結合,因此“內容、載體、方式”三種條件形成了特定“壹體化”關系。
此類文創產品,多以產品載體特性出發,其中文創內容則需根據載體特性以特有方式融入載體,其所體現的文創內容與結合方式的創意,作為此類“文創”價值核心。而此類產品中的“文創內容”往往難以展現在其他領域進行拓展應用。
2、“IP衍生型”文創產品
“IP衍生型”文創產品以“文創內容”為核心,輔助“結合方式”作為核心特點。闡釋“IP衍生型”之前,需要對“文創IP”加以定義。“IP”,即知識產權,指“權利人對其所創作的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財產權利”。
因此,本文中所提出的“IP”特指以文創的方式所創造的“文創IP”。那麽“IP衍生型”即從“文創IP”創作內容特色出發,衍生應用於市場現有產品載體上,結合方式基本以在產品載體原有形態上進行表面結合(如通過印刷、雕刻等工藝),應用方式不改變產品載體原有特定結構。
三、有創意的文創產品設計
文創產品設計者應對產品所面對的消費人群、使用痛點等等,進行深入研究,不能只是把壹個圖案拿過來簡單復制,這種粗放的設計模式就導致不會有好的銷量,文創設計師在商業考量上的集體失智主要由於市場大環境所致,但這並不代表設計師無法做出兼有文化和商業素質的產品。所以在設計文創產品時,要做到以文化為基本內容,綁定文化IP為重點,設計出實用、合理的文創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