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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產業的標準

在原分類標準實施8年之後,國家統計局頒布了新修訂的《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2)》標準,文化及相關產業被分為10個大類,其中“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分類首次在《分類》中被提出:

文化及相關產業的類別名稱和行業代碼 類 別 名 稱 國民經濟行業代碼 第壹部分 文化產品的生產 壹、新聞出版發行服務 (壹)新聞服務 新聞業 8510 (二)出版服務 圖書出版 8521 報紙出版 8522 期刊出版 8523 音像制品出版 8524 電子出版物出版 8525 其他出版業 8529 (三)發行服務 圖書批發 5143 報刊批發 5144 音像制品及電子出版物批發 5145 圖書、報刊零售 5243 音像制品及電子出版物零售 5244 二、廣播電視電影服務 (壹)廣播電視服務 廣播 8610 電視 8620 (二)電影和影視錄音服務 電影和影視節目制作 8630 電影和影視節目發行 8640 電影放映 8650 錄音制作 8660 三、文化藝術服務 (壹)文藝創作與表演服務 文藝創作與表演 8710 藝術表演場館 8720 (二)圖書館與檔案館服務 圖書館 8731 檔案館 8732 (三)文化遺產保護服務 文物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 8740 博物館 8750 烈士陵園、紀念館 8760 (四)群眾文化服務 群眾文化活動 8770 (五)文化研究和社團服務 社會人文科學研究 7350 專業性團體(的服務)* 9421 —學術理論社會團體的服務 —文化團體的服務 (六)文化藝術培訓服務 文化藝術培訓 8293 其他未列明教育* 8299 —美術、舞蹈、音樂輔導服務 (七)其他文化藝術服務 其他文化藝術業 8790 四、文化信息傳輸服務 (壹)互聯網信息服務 互聯網信息服務 6420 (二)增值電信服務(文化部分) 其他電信服務* 6319 —增值電信服務(文化部分) (三)廣播電視傳輸服務 有線廣播電視傳輸服務 6321 無線廣播電視傳輸服務 6322 衛星傳輸服務* 6330 —傳輸、覆蓋與接收服務 —設計、安裝、調試、測試、監測等服務 五、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 (壹)廣告服務 廣告業 7240 (二)文化軟件服務 軟件開發* 6510 —多媒體、動漫遊戲軟件開發 數字內容服務* 6591 —數字動漫、遊戲設計制作 (三)建築設計服務 工程勘察設計* 7482 —房屋建築工程設計服務 —室內裝飾設計服務 —風景園林工程專項設計服務 (四)專業設計服務 專業化設計服務 7491 六、文化休閑娛樂服務 (壹)景區遊覽服務 公園管理 7851 遊覽景區管理 7852 野生動物保護* 7712 —動物園和海洋館、水族館管理服務 野生植物保護 * 7713 —植物園管理服務 (二)娛樂休閑服務 歌舞廳娛樂活動 8911 電子遊藝廳娛樂活動 8912 網吧活動 8913 其他室內娛樂活動 8919 遊樂園 8920 其他娛樂業 8990 (三)攝影擴印服務 攝影擴印服務 7492 七、工藝美術品的生產 (壹)工藝美術品的制造 雕塑工藝品制造 2431 金屬工藝品制造 2432 漆器工藝品制造 2433 花畫工藝品制造 2434 天然植物纖維編織工藝品制造 2435 抽紗刺繡工藝品制造 2436 地毯、掛毯制造 2437 珠寶首飾及有關物品制造 2438 其他工藝美術品制造 2439 (二)園林、陳設藝術及其他陶瓷制品的制造 園林、陳設藝術及其他陶瓷制品制造* 3079 —陳設藝術陶瓷制品制造 (三)工藝美術品的銷售 首飾、工藝品及收藏品批發 5146 珠寶首飾零售 5245 工藝美術品及收藏品零售 5246 第二部分 文化相關產品的生產 八、文化產品生產的輔助生產 (壹)版權服務 知識產權服務* 7250 —版權和文化軟件服務 (二)印刷復制服務 書、報刊印刷 2311 本冊印制 2312 包裝裝潢及其他印刷 2319 裝訂及印刷相關服務 2320 記錄媒介復制 2330 (三)文化經紀代理服務 文化娛樂經紀人 8941 其他文化藝術經紀代理 8949 (四)文化貿易代理與拍賣服務 貿易代理* 5181 —文化貿易代理服務 拍賣* 5182 —藝(美)術品、文物、古董、字畫拍賣服務 (五)文化出租服務 娛樂及體育設備出租* 7121 —視頻設備、照相器材和娛樂設備的出租服務 圖書出租 7122 音像制品出租 7123 (六)會展服務 會議及展覽服務 7292 (七)其他文化輔助生產 其他未列明商務服務業* 7299 —公司禮儀和模特服務 —大型活動組織服務 —票務服務 九、文化用品的生產 (壹)辦公用品的制造 文具制造 2411 筆的制造 2412 墨水、墨汁制造 2414 (二)樂器的制造 中樂器制造 2421 西樂器制造 2422 電子樂器制造 2423 其他樂器及零件制造 2429 (三)玩具的制造 玩具制造 2450 (四)遊藝器材及娛樂用品的制造 露天遊樂場所遊樂設備制造 2461 遊藝用品及室內遊藝器材制造 2462 其他娛樂用品制造 2469 (五)視聽設備的制造 電視機制造 3951 音響設備制造 3952 影視錄放設備制造 3953 (六)焰火、鞭炮產品的制造 焰火、鞭炮產品制造 2672 (七)文化用紙的制造 機制紙及紙板制造* 2221 —文化用機制紙及紙板制造 手工紙制造 2222 (八)文化用油墨顏料的制造 油墨及類似產品制造 2642 顏料制造* 2643 —文化用顏料制造 (九)文化用化學品的制造 信息化學品制造* 2664 —文化用信息化學品的制造 (十)其他文化用品的制造 照明燈具制造* 3872 —裝飾用燈和影視舞臺燈制造 其他電子設備制造* 3990 —電子快譯通、電子記事本、電子詞典等制造 (十壹)文具樂器照相器材的銷售 文具用品批發 5141 文具用品零售 5241 樂器零售 5247 照相器材零售 5248 (十二)文化用家電的銷售 家用電器批發* 5137 —文化用家用電器批發 家用視聽設備零售 5271 (十三)其他文化用品的銷售 其他文化用品批發 5149 其他文化用品零售 5249 十、文化專用設備的生產 (壹)印刷專用設備的制造 印刷專用設備制造 3542 (二)廣播電視電影專用設備的制造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及發射設備制造 3931 廣播電視接收設備及器材制造 3932 應用電視設備及其他廣播電視設備制造 3939 電影機械制造 3471 (三)其他文化專用設備的制造 幻燈及投影設備制造 3472 照相機及器材制造 3473 復印和膠印設備制造 3474 (四)廣播電視電影專用設備的批發 通訊及廣播電視設備批發 5178 —廣播電視電影專用設備批發 (五)舞臺照明設備的批發 電氣設備批發 5176 —舞臺照明設備的批發 《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2)》與2004年的《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相比做了哪些修訂

與2004年的《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相比,修訂突出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壹是把文化及相關產業的定義進壹步完善為“指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產品和文化相關產品的生產活動的集合”,並在範圍的表述上對文化產品的生產活動(從內涵)和文化相關產品的生產活動(從外延)做出解釋;

二是為適應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新情況新變化,對原有的類別結構和具體內容作了調整,增加了文化創意、文化新業態、軟件設計服務、具有文化內涵的特色產品的生產等內容和部分行業小類,刪除旅行社、休閑健身娛樂活動、教學用模型及教具制造、其他文教辦公用品制造、其他文化辦公用機械制造和彩票活動等;

三是由於目前我國文化體制改革已取得新突破,文化業態不斷融合,文化新業態不斷湧現,許多文化生產活動很難區分是核心層還是外圍層,因此本次修訂不再保留三個層次的劃分。新分類用文化產品的生產活動、文化產品生產的輔助生產活動、文化用品的生產活動和文化專用設備的生產活動等四個方面來替代三個層次。其中文化產品的生產活動構成文化及相關產業的主體,其他三個方面是文化及相關產業的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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