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更好的日子》獲得的七個獎項中,網民對最佳編劇獎的抱怨最多,許多人開玩笑地請東野圭吾來領獎。
為什麽?
當然是因為Better Days的原著《少年的妳真美》有抄襲東野圭吾作品的嫌疑,所以作為原著作者,似乎有理由領獎。
當然,也有壹些網友認為,電影編劇對原著《少年的妳真美》進行了大規模的修改,甚至修改了設計。此外,抄襲是對作者辛勤工作和努力的否定。
在我看來,《更好的日子》獲得的七個獎項中,最佳女演員周冬雨、最佳新銳女演員Jackson Yee、最佳服裝設計、最佳原創電影歌曲,原則上是沒有問題的,因為這四個獎項和抄襲沒有關系或者關系不大。
但是,最佳影片、最佳導演、最佳編劇這三個獎項真的不應該頒給《更好的日子》。原因很簡單。這三個基於原創故事的獎項都涉及到抄襲的原罪,抄襲的原罪不是壹部電影再創作就能掩蓋的。
包括《少年的妳真美》原作者九月溪在內的壹些人,並不認可抄襲的指責。他們只是認為原著只是借用了東野圭吾的壹些情節設定。
這種說法不無道理。比如《基督山伯爵》中“回頭報仇”的情節設定,近年來成為無數電視劇模仿的對象。妳能說這些“回頭報仇”的電視劇是抄襲嗎?
但是“少年的妳真美”和“變身復仇”的情況是不壹樣的。
首先,九月不是借少量劇情,而是借大量。其次,大仲馬和基督山伯爵早已成為歷史,就像水滸傳和三國演義壹樣,沒有知識產權保護。但是東野圭吾還活著,他的作品還在知識產權保護期。
退壹步說,即使沒有人追究九月溪的法律責任,抄襲的行為也是客觀存在的,《少年的妳好漂亮》有抄襲的原罪。
既然抄襲的原罪存在於《少年的妳,如此美好》中,那麽由原著衍生出來的電影當然也處於壹種自己有汙點的狀態。那麽,最佳影片、最佳導演、最佳編劇都不適合給壹部有抄襲汙點的電影頒獎。
也許有人會說容庚不是抄襲,也沒有人起訴九月抄襲。所以,Better Days在法律上是無罪的,應該得獎。
比如鄰居家獲得了“五好家庭”的榮譽,但是鄰居的兒子卻有借錢不還的惡習。雖然他每次都借很少的錢,但他從來沒有還過。
從法律上來說,鄰居的兒子似乎沒什麽大礙,也沒人追究他的法律責任。借壹點錢看起來不是什麽大罪,街坊的阿姨叔叔小姐姐也不錯,但是這樣的“五好家庭”真的能被尊重嗎?
九月夕分別從東野圭吾的書裏借了壹個“十塊錢和八塊錢”,東野圭吾不會對她有任何區別。Better Days的導演和編劇看起來並沒有什麽錯誤,但是這樣壹部最好的電影,導演和編劇真的能讓大眾信服嗎?
筆者認為《更好的日子》獲得如此多的獎項,不僅不能讓大眾信服,還可能帶來極大的隱患。
模仿!
這種模仿並不是說更多的人模仿東野圭吾,而是更多的人模仿九月溪的做法,從各種經典書籍和影視劇中提取經典片段,然後融入到自己的書中。
類似的做法在音樂界早已有之,比如李的《離人愁》。好在音樂界不像電影界那麽寬容,《離人之悲》好像也沒得過什麽大獎。
奧斯卡金像獎對更好的日子如此寬容,無疑是壹種變相的鼓勵。
最壞的後果是,以後大家都賺錢不犯法,誰不做誰就是傻逼。最後,原創會成為奢侈品。
好像有網友已經在打算寫壹本新書《西藏遊記》,講的是壹個大學生的西藏之旅。先是在塌方的巖石下救了壹個少林和尚,和尚跟著他進藏報恩。然後在壹個別墅裏,遇到了壹個騷擾有錢人女兒的歹徒。和尚制服了歹徒,歹徒加入了他們的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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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寫小說就是這麽簡單!
問題是,如果每個人都這樣做,我們的文學、電影甚至科技還有什麽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