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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經濟增長模式的現狀是什麽,如何扭轉這種局面

壹、進入90年代,尤其從90年代末期開始,我國經濟增長模式已顯現出疲態和效益減弱的趨勢:

1、生產效率、資本效率下降

全要素生產率下降和資本產出率升高意味著的生產效率和

資本效率在下降,這勢必制約未來的增長速度。

2、高投資率制約經濟增長

高投資率有可能下浮而制約經濟的增長,其原因在於,受

人口老齡化等因素的限制,高儲蓄率很難長期存續;已位居世界第壹的FDI受不可控制的外圍因素的影響帶有很大的不確定性;投資作為壹個中間過程最終依賴於消費,而內需不足靠出口拉動的潛力已接近極限,等等;

3、模式內生的問題制約經濟增長

我國目前的經濟模式內生的問題制約經濟增長。如廉價勞

動力和廉價資源的出售導致生產者剩余和消費者剩余的境外溢出、相應的外部負效應和損失帶來的國民總福利(總剩余)的下降、腐敗性尋租而生的資本的境外流出以及貨幣從流通中消失的沈澱以及租金耗散的資源浪費、花錢買穩定的無效率投資和轉移支付等等都會減少GDP的流量和存量。

總之,代價過大的粗放低效型經濟增長是有時間維度而難以長久維持的。如果推至極端,假設因外部環境的變化,如若幹年後崛起的印度等國以更廉價的優勢挑戰我國以及國際分工的變動和匯率變動等因素引發我國增長模式的失效,很可能是逆轉出口導向向內擠壓,沿海地區進壹步擠占內地市場,本來內需不足的產業更是雪上加霜,產能過剩的全面化進壹步導致投資和消費的萎縮,外資流出,財政金融危機,房地產泡沫爆破,股市崩盤,經濟陷入蕭條,高速增長抑制的問題必然出現。如果我國經濟增長模式失效,不僅對中國經濟,而且對世界經濟

都是災難性的。因此,經濟增長模式的轉變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同所有改革壹樣,經濟增長模式的轉變,都必然要經歷陣痛,都必須在探索中前進。

二、對策

(壹)市場規則的重建

市場規則的重建,壹是並軌原則,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開的規則;二是產權原則,建立健全以個人產權為基礎的產權自由、產權界定、交易和保護規則;三是法治原則,確立法律至上的神聖性和公正性的法治意識形態規則,完善市場經濟的立法、司法、執法的規則。

1、公正、公開和公平規則的重建

首先將雙重規則轉為單壹規則。其次,市場準入和市場待遇方面的並軌規則,變壟斷為競爭,減少差別性和歧視規則,實行普惠規則,從而逐步建立統壹市場的公平、公正的競爭規則。再次,透明化規則,既是政務的公開及其管理層內部文件和法規文件的公開化、也包括所有經營單位、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化。

2、產權規則的重建

產權規則的重建包括:產權自由、產權界定、產權交易和保護等規則,其中最重要的是產權自由和產權保護規則。產權規則重建的基石是壹套完善的個人財產規則,由於存在個人產權包括信用產權的社會確認和界定(沒有個人信用證明)以及保護上的缺陷,我國的私人資本和人力資本是有缺陷或不透明的,民營資本在香港的打折上市或被低估就是明證。因此,完善個人產權規則非常重要。

3、法治規則的重建

法治規則是市場經濟的靈魂,是維護市場經濟運行秩序及其規則的法律體現。其核心是法律至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依法行事,有法必依,違法必糾,執法必嚴,令行禁止。它包括立法、司法、執法規則的透明性、公平性和正義性。法治規則的重建涉及到憲政改革和司法獨立,必須有壹個長遠的總體目標。從中短期來說,最重要的是建立健全維護個人產權的法律規則(集體和國家產權可視為個人產權的集合)以及與此相關的部份經濟領域的規則,如獨立審判等規則。這是市場規則重建的基礎中的基礎,核心中的核心,靈魂中的靈魂。

(二)市場主體的重構

企業轉型的實質是重構市場主體,主要體現在創業方式、治理結構和贏利模式等三個方面。

30年改革最大的成就之壹是從零狀態的市場意義上的企業發展為如此眾多的具有市場特征的企業。企業是國民經濟成長和GDP增長的主要貢獻者。但是,我國企業的成長與GDP的高速增長並不相稱,我國企業普遍缺乏由知識產權、管理和銷售技術等構成的核心競爭力,缺乏世界級大企業(如果不計壟斷資源型大企業)。這是為什麽?這與我國企業的創業方式、治理結構與贏利模式有關。

從創業方式看,許多企業靠的是吃政策飯,搞“倒賣”方式起家的。通過國有企業改制政策,將國有企業轉變為私營企業。

從治理結構看,我國大多數企業不論是國企還是民企都存在問題。從左看是“信托責任”問題,代理人沒有很好地履行應負的信托責任;從右看是產權所有者責任即委托人的問題,委托人或缺位或責任不明權力不清,這是國有資產和民有資產流失以及企業長不大做不強的主要原因。壹些上市(包括海外上市)的國企和民企肆意圈錢,玩弄轉移資產和利潤的把戲,欺占和損害廣大小股東(小投資者)利益就是明證。上市公司尚且如此,非上市企業可想而知。

從贏利模式看,我國大多數企業主要靠廉價資源、政府保護、資源壟斷、補貼、稅費減免等優惠政策而贏利,有的甚至熱衷和擅長於資本投機、尋租、轉移資產和利潤等方式“贏利”。這是我國企業缺乏長久的競爭優勢的原因所在。值得高興的是,改革30年來湧現出來的許多優秀民營企業家對此有深刻的認識和反省,他們正在著手企業的轉型或市場主體的重構,以進行

“第二次創業”;

(三)政府行為的重塑;從理論上講,政府行為的轉變是對經濟從“控制→主導;如果從理論邏輯出發,市場規則的重建應優先於政府行;的轉變,這是因為,規則的確立是壹個反復認同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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