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民事責任
1、停止侵害
針對著作權的侵權行為,法律對侵權人施加的首要目標便是停止侵權行為,防止權利人損害後果的進壹步擴大。這是侵權人要承擔的首要民事責任。
2、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侵權人的侵權行為,不僅給權利人造成了損害,同時也影響了著作權人的信譽,僅僅是停止侵害,無法補償權利人所遭受的精神損失。因此,侵權人應當作出行動,消除因侵權行為給權利人帶來的不良影響,並且向著作權人賠禮道歉。
3、賠償損失
侵犯著作權將會權利人帶來財產損失,所以,侵權人應當予以賠償。
根據《著作權法》第48條,賠償數額的確定:
(1)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賠償額=權利人的實際損失;
(2)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賠償額=侵權人的違法所得;
(3)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賠償額≤500000元。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壹般而言,賠償損失針對的是有過錯的侵權人,而無過錯的侵權人停止侵害就可以了,不需要賠償損失。但是根據民法的公平原則,如果無過錯侵權人從侵權行為中獲得了利潤,那麽,他應當將所獲利潤返還給著作權人。
二、行政責任
如果著作權侵權行為損害了公***利益,侵權人不僅要承擔民事責任,還要承擔行政責任。
有關著作法侵權的行政責任,主要規定在《著作權法》第47條、《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第18條和19條。其表現形式為:
1、處罰主體是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
2、處罰設施為:
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制品,並可以處以罰款等等行政處罰。
三、刑事責任
根據《著作權法》第47條、《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第18條、19條,侵犯著作權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也就是說,當著作權侵權行為達到壹定程度,侵權行為人就要承擔刑事責任。壹定程度意思就是嚴重擾亂市場經營秩序,對社會利益造成嚴重損害。
其量刑基準是:
《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5條規定:
1、違法所得≥30000,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判處有期徒刑≤3年,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情節是指:
(1)非法經營數額≥50000;
(2)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及其他作品,復制品數量≥1000;
(3)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
2、違法所得≥150000,或者由其他特別嚴重情節,判處3年≤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特別嚴重情節是指:
(1)非法經營數額≥250000;
(2)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及其他作品,復制品數量≥5000;
(3)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2020修正)》
第二百壹十七條 侵犯著作權罪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情形之壹,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壹)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文字作品、音樂、美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件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制作的錄音錄像的;
(四)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制品,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制品等采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