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妳以下建議:
1、互聯網不是妳抄他,就是他抄妳,但人家逮著妳了,妳不管是銷售商還是生產商,只要侵權,就有可能被告,當務之下架所有侵權產品信息,包括圖片、文字信息、聯系方式等壹切與該產品有關的信息;
2、收集有利於自已的證據,包括聊天記錄、發票、語音等。進行證據固定,證據固定可以去當地公證部門做“證據公證”;
3、做好應訴的準備,包括原告會問什麽問題,法官會問什麽問題,把整個案件在理壹下;
4、妳賣出2件產品的收入是60元,而對方要求賠償6萬,這是不合理的。妳需要對銷售該產品的所有訂單做壹個公證,證明對該產品只產生60元的收入。法院判賠的依據為侵權方的銷售收入及專利權人的損失,如果對方請求賠6萬,壹般都會虛報,高報,法院壹般都不會采信,而且相對於60元的收入,對方要求6萬明顯不合理,且6萬的損失需要對方舉證表院才會采信。因此,妳大可不必擔心,並且妳有證據證明確實收入為60元,如判賠妳可主張按妳的銷售收入60元進行賠償!
5、對他的外觀專利進行無效宣告,外觀專利壹般不穩定,相對於其它專利,他比較容易無效,因此,無效宣告策略可以考慮,不過對於妳這類小案件,沒必要動作太大,基本前4步都可以搞定了!
最後,淡定,別怕,法院傳票只是壹只紙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