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書記得知此事後,立即派人聯系四川民愛律師事務所主任吳建國。梳理案情後,吳建國發現兩名農民工都與建築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在工地受傷後已被醫院認定為工傷。然而,當這兩名農民工想向建築公司索賠時,卻被建築公司多方推脫,公司以各種借口不斷推脫對兩名農民工的賠償。吳建國律師理清案情後,立即向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在勞動局兩次調解下,雙方達成協議。最終,公司除了醫藥費外,分別支付了1.3萬元和1.2萬元。
但經勞動局調解,單位多次拖延支付時間,最終吳先生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最後,165438+10月,建築公司全額支付了原賠償金,還額外支付了幾千元的違約金。
錢全部到賬後,兩位農民工終於放下心來,非常感激地送給律師壹面錦旗,稱贊律師對弱勢群體的幫助,並表示如果沒有律師自己的,很難拿回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