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是政法學院的教授。山東工商學院法學院講師。
中文名:吳
國籍:中國。
民族:漢族
出生地:中國。
職業:講師
代表作品:《歷年法律碩士聯考試題及答案分析匯編》、《經濟法概論》等。
基本信息
性別:男
最終學位研究生
副教授職稱
法律碩士學位
研究方向:民商法
我工作的政法學院。
商業經驗
1997.8-2001.7山東煙臺壹中,中學教師
2003年8月-山東工商學院法學院講師。
提供的課程
民法、知識產權法、房地產法等。
主要論文
經濟法概論(參與),民主與法制出版社,2004年。
《民法的教與學》,載《中國成人教育》2003年第9期。
對我國取得時效制度的思考,中國高等教育系列。
我國善意取得制度的完善與評價,學術號1,2005。
建築物區分所有權概念的探討,科技信息,11,2005。
公司自治與政府管制的博弈,《現代經濟探討》,2005年增刊。
《關於賦予拾得人賠償請求權的必要性分析》,《學習》2006年第1期。
《信息時代的隱私權保護》,《山東工商學院學報》2006年第3期。
公司自治與政府管制的博弈,購物中心現代化,第1期,2007。
尋求企業自治與政府管制的平衡,《山東工商學院學報》2007年第3期。
研究型教學法在法學、科技與企業本科教育中的應用,2007年第9期。
《構建我國訴訟保險制度的障礙與可行性》,《和田師範學院學報》2007年第5期。
拾得人賠償請求權的立法思考,《河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學報》2007年第4期。
以學生為中心重構教學模式,《教學與管理》,2008年第2期。
《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視角下法律監督的意義與路徑》,載《廣東行政學院學報》2008年第2期。
《節約型社會視角下的資源利用法律監督探討》,載《哈爾濱大學學報》2008年第8期。
煤礦安全生產民事責任制度的解讀與重構,《煤炭經濟研究》,2008年第10期。
企業技術創新成果專利保護的路徑選擇,《創新型社會建設中的科技法律制度研究》,2009年4月。
法律碩士歷年聯考試題匯編及答案分析(編著),法律出版社,2007年5月。
《經濟法概論》(參編),中國民主與法制出版社,2007年。
主持科研項目
研究型教學法在法學本科教學中的應用,2005年山東工商學院教學改革項目。
山東省科技法學會2009年資助項目《煙臺市知識產權發展計劃》專利部分中期評估,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