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壹、物權的內涵
1、物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和他物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
2、或者說,物權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不動產指土地以及建築物等土地附著物;動產指不動產以外的物。 ?
二、物權的分類 ?
1、自物權與他物權
自物權是權利人對於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權利。
他物權是對他人的物享有的權利,其內容是在占有、使用、收益或者處分某壹方面對他人之物的支配。
2、動產物權與不動產物權 ?
不動產所有權、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動產抵押權等是不動產物權,而動產所有權、動產質權、留置權則是動產物權。
3、主物權與從物權
主物權是指能夠獨立存在的物權,如所有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從物權則是指必須依附於其他權利而存在的物權。
4、所有權與限制物權
這是以對於標的物的支配範圍的不同對物權所作的區分。所有權是全面支配標的物的物權,限制物權是於特定方面支配標的物的物權。
5、有限物權與無期限物權
有期限物權是指有壹定存續期間的物權,如抵押權、質權、留置權。
無期限物權則是指沒有預定存續期間,而永久存續的物權,所有權屬於無期限物權。
6、民法上的物權(普通物權)與特別法上的物權
這是以物權所依據的法律的不同進行的區分。
7、本權與占有
占有以對物的實際控制、占領為依據,因此不論占有人在法律上有沒有支配物的權利,都可以成立。占有人基於占有制度,在事實上控制物,並在法律上享有排除他人妨害其占有的權利以及其他效力,乃是壹種與物權的性質相近的權利,故應為物權的內容。
本權是與占有相對而言的。對標的物不僅有事實上的控制力,而且有權利為依據,該依據之權利,即為本權。
8、意定物權和法定物權
以物權發生原因為標準,意定物權基於當事人的意思而發生的物權,比如買賣轉讓。
法定物權指非依當事人意思,而是基於法律的直接規定而產生的物權,物權法上的留置權、海商法中船舶優先權等都是典型的法定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