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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學

西南政法大學的基本情況

(壹)關於學校的歷史

西南政法大學是新中國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學府之壹。新中國法制的初創,催生了西南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半個多世紀的風雨歷程,見證了我國社會主義法制的曲折發展。

西南政法大學原名西南政法學院,其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學。1953年,合並重慶大學、四川大學、貴州大學、雲南大學、重慶財經學院的法律院(系)正式掛牌成立。1978年,經國務院批準為政法類院校中唯壹的全國重點大學。1979年開始招收碩士研究生。1993年,被國務院批準為博士學位授權單位。2000年,實行中央與地方***建、以地方管理為主的管理體制。2002年,經濟法學被評為國家重點學科,實現了西部地區法學類國家重點學科的"零突破"。2003年,在全國首批獲得法學壹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2004年,在西部地區率先設立法學博士後科研流動站。2005年,成為重慶市第壹所承擔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A級)的高校。2007年,經濟法學和訴訟法學兩個學科通過國家重點學科評審。2008年,在教育部組織的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中獲得"優秀"結論。

大學是人格養成之所,是人文精神的搖籃。

在半個多世紀的辦學實踐中,歷代"西政人"孕育和傳承了"心系天下,自強不息,和衷***濟,嚴謹求實"的"西政精神"。這種精神拓展了西政學子"仰望星空"的視野,張揚了西政學子逆境崛起的誌氣,凝聚了西政學子團結奮進的力量,造就了西政學子務實創新的品格,已經成為鼓舞西政學子在推動社會發展的過程中發展自己的不竭動力。

(二)關於學校的學科和師資隊伍

地處西部,昭示了西南政法大學辦學歷程的艱辛。

54年來,歷代"西政人"自強不息,為促進學校又好又快地發展做出了艱苦努力。目前,西南政法大學已經發展成為以法學為主,法學、經濟學、管理學、文學、哲學等學科協調發展的教學研究型大學。現設有11個學院、擁有法學博士後科研流動站、1個壹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1個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2個壹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和27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個專業學位碩士授權點,17個本科專業,擁有2個國家重點學科、1個重慶市重點壹級學科、4個重慶市重點二級學科、5個重慶市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已形成學科門類較多、層次多元、結構合理的人才培養格局。

西南政法大學擁有壹支發展趨勢良好的教學科研隊伍。這支隊伍中有國家級教學名師、全國模範教師、全國師德先進個人、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成員、教育部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和成員、國家司法考試協調委員會委員、國家司法考試命題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專業研究會會長和副會長、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入選者、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專家庫專家。

(三)關於學校的科學研究

西南政法大學主動承擔對國家發展和社會進步具有重要價值的科研項目。1997年以來,法學學科***獲得各級各類省部級以上課題和橫向課題333項,總項目經費達2260.4萬元。其中,國家哲學社會科學重大攻關項目(A級)和其他國家社科基金項目41項;歐盟、加拿大國際開發署與中國政府合作項目4項;全國百篇優秀博士論文資助項目2項;國家軟科學項目1項;教育部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2項。

學校堅持教育與社會經濟發展相結合,在承載人才培養使命的同時,積極服務國家和地方的經濟法治建設,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

例如,學校牽頭成立的"中國農村經濟法制創新研究中心",是重慶市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我國唯壹由省級政府批準設立的以農村法制為研究對象的學術研究機構。該中心完成的國家社會科學"七五"規劃重點項目成果《中國農村經濟法制研究》填補了國內法學研究的空白。近年來,又成功申報了"農民工勞動權利保護問題研究"、"生態補償法律問題研究"以及"西部農村金融法律制度研究"等3項國家社科基金課題和1項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其中多數已結項,並產出了《中國金融發展與農民收入增長》、《論土地資源生態補償》、《農村勞動力有序轉移的金融配合模式研究》等近40篇科研論文;參與了由重慶市政府和國家開發銀行重慶分行等單位組織的"重慶市白市驛鎮新農村建設研究"課題,從制度保障層面提出了推進新農村建設的壹系列建議。2007年,學校又牽頭成立了"重慶統籌城鄉發展制度創新研究中心"。該中心圍繞"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基本理論"、"統籌城鄉模式下的鄉村治理"、以及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與不動產征收、土地利用、社會保障、公***財政、戶籍等方面的制度創新,展開了全面系統的科學研究。此外,學校"政治文明與地方治理研究中心"、"中國社會穩定與危機管理研究中心"也形成了《當前中國農村宗族及其與鄉村治理的關系》等多項具有重要影響的研究成果。

又如,"5o12"地震後,形成了壹系列關系到災區人民權益、災後重建的壹系列法律問題。如震災所造成的巨額財產損失由誰來承擔風險責任?保險公司財產保險合同中的地震災害免責條款是否有效?購房人通過按揭購買的房屋毀損滅失是否仍然要按月向銀行支付按揭款?債權債務人在地震中不幸死亡其債權債務關系如何處置?以房屋等不動產抵押形成的擔保,當抵押物毀損滅失時其抵押法律關系是否隨之消滅?在地震中傷亡的職工是否認定為工傷?在抗震救災中公開承諾的公益性捐贈不履行如何處理?等等。 針對這些問題,學校組織11位法學專家進行了調研,向中央有關部門提出了對策建議。這些建議有助於維護災區人民的合法權益,保障災後重建工作的合法有序,促進災區的穩定與發展。

(四)關於學校的人才培養

培養人才是學校的首要任務,人才質量是評價辦學水平的根本標準。

建校以來,學校***為國家輸送各類專門人才10多萬人,是全國高校中為國家培養法學專門人才最多的學校,被譽為新中國政法界的"黃埔軍校"和法學教育的師資培養基地。

在2005年《當代中國法學名家》收錄的176名法學名家中,有32位西政學子入選;在50位"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中,西政學子占據15席;在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國內眾多高校的法律院(系)中,都有西政學子執掌教鞭,許多西政學子已經成為相關學科的領軍人物。

據不完全統計,我校校友中有6位分別當選為中***第十七屆中央委員、中央候補委員、中紀委委員,40位擔任省部級領導職務,23位被任命為大法官、大檢察官、副總警監,6位入選"全國十佳律師",9位當選為"十七大"代表,13位當選為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在普通工作崗位上,還湧現出了"全國公安系統壹級英模"蘆振龍、"全國模範檢察官"劉邦鬧等眾多優秀校友。

在電信、藥業、投資、房地產和傳媒等其他領域,我校畢業生也不乏創業、興業之才。他們不僅充分展示了西政學子的拓展能力,而且還以反哺母校的實際行動印證了學校的社會聲譽。

三、關於社會對學校的評價與支持

西南政法大學的辦學成就贏得了廣泛的社會贊譽。《光明日報》載文盛贊:"在法學界和公檢法系統看來,西南政法大學是壹塊響當當的牌子";《法制日報》評價:"西南政法大學創造了中國法學教育的輝煌和奇跡,被譽為法學教育的黃埔軍校,它的發展歷程,同時也是我國法制建設的壹個縮影","壹所西部高校何以取得如此成就,已經成為令教育界思考的西政現象"。

許多海內外法律界人士認為,支持西南政法大學不僅是對中國法學教育歷史的尊重,更是對中國法學教育未來發展的負責。2007年12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專家組在對西南政法大學進行實地考察後也強烈呼籲:要"壹如既往地高度重視西南政法大學的建設和發展,大力度甚至超常規給予政策、經費和資源的支持,使這所貢獻重大、享有重譽、身負重任的大學擁有實現自身'第三次創業'目標的堅實保障,以為我國法學教育和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為重慶市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發揮更大更突出的作用"。許多中央國家機關和國際組織對西南政法大學的發展也寄予厚望,並以實際行動肯定了學校在法學教育界的地位,表達了積極支持該校實現"第三次創業"目標的態度。例如,中***中央政法委員會、教育部決定將西南政法大學作為改革法律人才培養模式的主要試點高校;司法部和國家外國專家局在西南政法大學***同創建了"中國國際高級法律人才培訓中心(重慶)";第三屆中國-東盟法律合作與發展高層論壇決定在西南政法大學設立"中國-東盟法律文化園",並積極建議在西南政法大學建立"中國-東盟國際法學院";國際反貪局聯合會也選擇西南政法大學設立"國際反貪局聯合會重慶交流中心"。

尤為重要的是,重慶市委、市政府和市教委等市級部門對西南政法大學的發展高度重視,給予了多方面有力支持。王鴻舉、邢元敏、張軒、黃齊帆等市領導深入學校,為學校的發展"導航定向",解決困難;市教委采取有力措施,積極支持學校開展高水平大學建設;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司法局等實務部門踴躍支持學校開展法律實務教育,校院(地)合作成績斐然,方興未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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