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
(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
(6)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8)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9)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10)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和農村事務部
(11)中國文化和旅遊部
(12)中華人民共和國退伍軍人事務部
(13)中國人民銀行
(1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
(15)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16)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17)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18)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9)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
(21)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2)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水利部
(二十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2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25)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26)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署
其中,教育部保留國家語委的牌子。科技部保留國家外國專家局的牌子。工信部保留國家航天局和國家原子能機構的牌子。自然資源部保留國家海洋局的牌子。生態環境部保留國家核安全局的牌子。
擴展數據:
1,2065438+2008年3月22日《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規定,部門設置如下:
國務院辦公廳26個,國務院組成部門26個,國務院直屬特設機構1個,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16個,國務院辦公廳2個,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9個,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16個。在這次改革中,國務院減少了8個正部級機構和7個副部級機構。
2.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國務委員會由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委員會主任、審計長和秘書長組成。國務院實行總理負責制。各部、各委員會實行部長、主任負責制。
參考資料:
國務院機構_中國政府網?國務院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