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的核心工作是對組織全面負責,主要是溝通組織與外界的關系,決定組織的重大政策。基層管理者是對組織中非管理人員的日常活動直接負責的人。基層管理者的主要職責是直接指導和監督現場作業人員,確保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計劃和指令。中層管理者是組織中介於基層管理者和高層管理者之間的人。承上啟下。主要職責是正確理解高級管理層的指示精神,創造性地結合本部門的實際工作,
有效地指揮基層管理者開展工作,高層管理者領導指的是組織高層或接近高層的人。對組織負全責,主要是溝通組織與外界的關系,決定組織的重大政策。它更嚴格的定義是領導者,不屬於管理者的範圍。註意營造良好的環境,註意重大決策的正確性。擴大數據經理的權限是經理從事管理活動的資格。經理職位越高,權力越大。組織或團體必須給予管理者壹定的權力。如果壹個管理者在某個崗位上,但是沒有相應的權限,那麽他就無法開展管理工作。韋伯認為,管理者有權力:
傳統做法或世襲,如皇帝的世襲制度;超凡的力量:來自對他人的崇拜和追隨,情緒化、非理性,不是建立在規章制度上,而是建立在過去建立的威望上;法定權力:法定權力是法律規定的權力,是法定程序所擁有的權力,如總統直選。其實在管理活動中,管理者只有法律權力,很難做好管理工作。管理者在工作中要重視“個人影響力”,成為有壹定權威的管理者。所謂“權威”是指管理者在組織中的權威和威望,是壹種非強制性的“影響力”。
項目經理的工作職責,組織制定項目總體規劃和施工設計,全面負責項目部的生產、經營、質量、安全、文明、財務等壹系列管理工作。負責整個項目各種施工方案、進度計劃、月、周工作安排的編制和實施。合理組織調度生產要素,在日常工作中履行組織、計劃、指揮、協調、控制、激勵的職責,確保工程質量、安全文明、工期和效益。及時督促建設單位進行工程進度付款,加快資金周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