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包括:
1,侵犯財產權;
2.對人身的侵犯;
3.侵害個人利益;
4.侵犯知識產權;
5.侵犯身份權。
如何處理侵權行為
侵權可以通過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處理。
1,協商解決。協商解決是指爭議雙方在自願的前提下,依法進行協商和磋商,在相互理解的基礎上達成解決爭議的協議。
2.請求調解。即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下,通過中立的第三方的努力,可以促使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3.根據爭議雙方達成的仲裁協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仲裁是指仲裁機構對爭議任何壹方請求依法解決的爭議進行審理、調解和裁決的準司法行為。
4.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爭議雙方不能達成和解、不願通過其他方式解決或者通過其他方式解決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民法
第165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166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的,無論行為人是否有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