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角度不同。
舊分析法學主要關註法律規則的形式和邏輯結構,強調法律規則的概念分析和演繹;新分析法學更註重法律規則的實際運用和效果,註重對法律規則的社會背景、歷史沿革、政治、經濟等因素的綜合分析。
2.研究方法不同。
舊分析法學通常采用邏輯分析、概念分析和演繹的方法,註重法律規則內部的邏輯關系;新分析法學采用實證研究、比較研究和社會科學方法,註重法律規則的實際運用和效果分析。
3.研究目的不同。
舊分析法學的主要目的是解釋法律規則的含義和適用範圍,從而為法律實踐提供指導;新分析法學更加關註法律規則的社會效果和正義,追求法律規則正義的實現和社會效益的最大化。
4.研究對象不同。
舊分析法學主要研究傳統的法律規則和制度,如合同法、刑法、民法等。新分析法學更加關註當代社會新興的法律問題,如網絡法、環境法、知識產權法等。
分析定律的內容:
1,概念分析。
概念分析是分析法學的核心內容之壹,主要研究法律規則中所使用的概念的意義和內涵。通過對概念的分解和解釋,我們可以揭示法律規則的本質和目的。
2.邏輯分析。
邏輯分析是分析法學的另壹個重要內容,主要研究法律規則中的邏輯結構和關系。通過對法律規則的邏輯分析,可以揭示法律規則的內在聯系和適用範圍。
3.推理和演繹。
推理和演繹是分析法學的重要方法之壹。它主要是利用邏輯規律和推理方法,從已知的前提中得出新的結論。通過演繹,可以揭示法律規則的適用條件和結果。
4.對比分析。
比較分析是分析法學的另壹種重要方法,它主要通過比較不同國家、地區或時期的法律規則來揭示異同及其相互影響。通過比較分析,可以為不同法系之間的交流與合作提供重要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