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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藥神》的另類解讀

周末閑著沒事,就和家人去看了壹場電影,聽說徐崢主演的《我不是藥神》很火,就選了這個。小劇場裏面,坐得滿滿的,我們去晚了,只有第壹排的位置。仰著頭,看著大屏幕有點犯暈。

本來想看電影輕松壹下,沒想到這個片子如此虐心,從頭到尾心裏都是沈甸甸的,為影片裏的病人們擔憂,也為徐崢們揪心,擔心他們被警察抓住。影片尾聲徐崢在給病人們送藥時,被英明神武的人民警察當場抓獲,按倒在地,看著病友們慌慌張張拿著藥被警察圍追堵截時,徐崢眼睛裏流露出的絕望,我熱淚盈眶。

動筆寫這篇文章時,看了不少文章都在贊譽這個影片,還有的說是“零差評”。說實在的,我在看這個電影時,邊感動邊在思考,這樣的題材是怎麽通過審查的?看到後面終於明白了,徐崢從監獄裏提前釋放,他的前內弟在門口接他,告訴他不要再賣仿制藥了,因為這個格列林已經被國家列為醫保藥了,國家隊出手,壹勞永逸地解決了慢粒白血病人吃不起藥的問題。

影片的情節發展合情合理,賣印度神油的商販徐崢,在父親要做血管瘤手術,費用高昂無法支付的情況下,鋌而走險跑到印度,走私來壹大包仿制的抗癌藥---格列林,加價10倍賣出,依然成為廣大慢粒白血病患者的福音,因為正版格列林每盒價格高達4萬元,是徐崢們價格的8倍。隨後房租不愁了,父親可以做手術了,夥伴們可以經常外出瀟灑了,徐崢很快實現了財富自由。後來由於種種原因,徐崢放棄了仿制藥的代理權,改行做服裝,過得很瀟灑。忽然有壹天昔日夥伴的老婆來找他,請他出山幫忙救救她老公。看到買不起藥而被疾病折磨得奄奄壹息的夥伴,徐崢良心發現,重新走上販賣仿制藥的危險之路。尤其是聽到老夥伴自殺的噩耗時,他脫胎換骨,不圖回報地為病友們提供進貨價的格列林,甚至在印度藥廠被封閉,買不到進價藥時,他從藥店零售,貼錢供應給病人們,儼然成了壹個活雷鋒。

在整個電影裏,有對病人的關懷,對販賣假藥的理解、寬容,還有對那家西方公司的抗議,那個由李乃文扮演的藥方代表,被人恨得牙癢癢的。唯獨,我們沒看到對知識產權的尊重。為什麽西方國家的正版藥這麽貴呢,我在百度上找到了相關專家的論述:

藥物的研發有很多階段,而每壹個階段都有很大的淘汰比率,也就是說,很多藥物的研發都走不到上市盈利這壹步。由於各個藥物公司的研發計劃都是保密的,很難對於失敗的研發項目及其所消耗的成本進行準確的統計。但總體來講,每100個藥物研發項目中,大概成功的只能有1個,甚至1個都沒有。假設每個項目平均花掉了藥物公司1億美元的研發費用,那麽100個項目就用掉了100億。可是,其中失敗的那99個都不會產生任何利潤,只能由成功的那1個來分攤這些成本。換句話說,成功的這1個項目或許直接研發成本是5億,甚至10億,但它必須承擔100億的成本才能讓藥物公司整體盈利。

原來是這樣,看來沒有藥廠投入巨資、冒著巨大風險的研究,這樣的神藥絕無可能研制出來。如果病人都去買印度仿制藥,真正具備研發功能的機構,還怎麽維持可持續發展?

煽情歸煽情,感動歸感動,生命也確實值得尊重。但是,在藥物發展過程中的某壹階段,如果不尊重知識產權,阻礙了更好更新的藥物誕生,恐怕非人類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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