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壹)負責全市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國家、省、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有關法律和政策,制定有關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知識產權戰略等。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全市市場監管行政審批和市場主體統壹登記註冊工作。負責全市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享機制,依法公示和***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組織查處重大復雜案件、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規範全市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組織指導全市價格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指導全市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擬訂全市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具體措施。指導新鄭市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五)負責全市宏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市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建立並統壹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六)負責全市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和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依法負責全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生產進口銷售環節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開展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調查工作。
(八)負責全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擬定全市食品安全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
(九)負責全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全市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全市食品及相關產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
(十)負責統壹管理全市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標準、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壹)負責統壹管理全市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標準化戰略和法律法規。依法承擔市地方標準管理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標準制定工作。管理全市商品條碼工作。
(十二)負責統壹管理全市檢驗檢測工作。擬訂全市檢驗檢測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綜上所述新鄭市監督管理局承擔全市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工作。牽頭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協調和執法協作機制。承擔指導全市專利、商標、原產地地理標誌等知識產權保護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等官方標誌保護工作。組織指導知識產權預警和涉外保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