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是主管全總社會事務系統運行、規章制度建設、監督決策、維護企業形象和行政後勤管理的綜合協調和服務部門。主要職責如下:
第壹條負責本部門職責範圍內中華全國總工會系統業務運行的組織管理;
第二條負責分管匯報系統、會議系統、值班系統和公文系統,掌握中華全國總會執行上級政策的情況和市總會各部門的工作動態;負責社會事務信息工作,編輯簡報等內部信息資料,向上級反映重要信息,組織與下級交流;
第三條負責起草或審核以美聯社名義發布的相關重要函件,起草或審核上報的相關綜合性重要文件和資料;負責協助社會帶頭人開展調研工作;
第四條負責接收、發送、操作美聯社各類文件,組織實施美聯社公文正常運行,做好文件歸檔工作;負責各種報紙和資料的訂閱手續;
第五條負責協助領導安排黨委會議、主任辦公會議、社會事務會議、工作會議等會議議程;辦理會議議題收集、會前協調、會議紀要整理、會議議定事項督辦;
第六條協助領導協調聯社各部門的日常工作和鄉鎮、社區的報道工作;
第七條組織、協調和實施全社會的業務宣傳工作,負責企業形象推廣、業務宣傳和公共關系的管理和實施;
第八條負責收集與本單位有關的信息,並進行匯總和分析,與相關部門共享,並及時向社會領導提出建議。
第九條負責協會的行政後勤管理;負責辦理美聯社管理部及直屬網點的費用報銷手續;負責監督電話的接聽;負責美聯社食堂和招待所的管理;負責美聯社總部來訪客人的接待和重大會議的會務支持;
第十條負責聯社總部及直屬網點辦公設備和辦公用品的采購、調配和發放;負責美聯社指定業務憑證的印制和發放;
第十壹條負責工會公用車輛的管理、發放和使用;負責車輛的購置、調配、維護、保險、年檢等相關工作;負責美聯社總部及鄉鎮的大宗辦公用品的運輸及商務出差人員的運輸;
第十二條負責房屋的購買、租賃、調配、使用、維修及相關管理,辦理相關產權手續和保險事宜;
第十三條負責聯社總部和鎮社營業用房裝修的招標、工程監督管理和驗收;
第十四條負責總部及其直屬網點辦公、業務用房的綠化、衛生保潔、飲用水管理和水電維護;負責保證辦公樓設備的正常運行,維護樓內良好的辦公環境和秩序;
第十五條負責與省經信聯合對口部門和地方相關部門的溝通和聯系。
第二章人事教育部的職責
人事教育部是主管全社會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的綜合管理部門,通過用人管事的活動,達到人盡其才的目的。人事教育部肩負著考試、錄用、考核、獎懲、調配、培訓、工資、福利、社會保險、退休等壹系列管理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第壹條負責組織編制人力資源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員工發展規劃和晉升制度;
第二條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管理部門的人事教育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及相應的管理程序和操作辦法,並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相關實施辦法;
第三條按照管理權限或相關辦法,組織實施相關幹部的考察、考核、配置、使用、交流、獎懲、任免及相關離任檢查;秘書部落
四是負責後備幹部和備案幹部的規劃、培訓和管理,實施全社會人力資源結構的合理調整;指導鄉鎮和社區優秀年輕幹部的培養選拔工作;
第五條負責組織本系統員工的文化教育和政治學習,組織員工年度考核晉升和各類專業技術職務的認定、聘用、註冊考試;
第六條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工資政策,做好本系統職工工資標準和水平核定及離退休職工管理工作,參與研究制定激勵約束機制相關措施,評估實施效果,及時提出相關意見;
第七條貫徹國家和上級保險行政部門統籌協調的有關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養老保險等福利管理。組織實施職工失業、醫療保險基金征繳等工作。;
第八條負責員工進出的計劃和實施,相關協議和合同的組織實施,勞動合同和人事檔案的管理;
第九條組織實施本部門職能範圍內相關工作的檢查、監督、指導、業務交流和人員培訓,落實風險內控制度;
第七條負責美聯社總部員工的考勤工作;
第八條認真做好人事勞動管理年度、季度、月度報表的編制和報送工作;
第十二條負責與上級對口單位和地方相關部門的溝通和聯系;負責收集本部門相關信息,匯總分析,與相關部門共享,及時向領導提出建議。
第三章會計部門的職責
計劃財務部是主管全社會計劃和財務管理的綜合管理部門,肩負著財務管理、會計結算、本外幣資金管理、信貸政策、會計分析等經營管理職能。
第壹條執行不同時期的財稅政策,配合和銜接財稅、上級管理部門等各種關系,對業務經營管理進行前瞻性的預見和控制,制定各項政策的實施方案和管理措施,指導各合作社的實施。
第二條分析預測全年經營發展情況,編制可行的財務預算,下達財務收支計劃和財務運行考核指標。
第三條。正確組織和規範各鎮社及其直屬網點的會計工作,處理協會的財務收支,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及時向協會領導反映和報告經營情況。
第四條完善各項會計結算業務管理,制定業務操作規程、業務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制定各項業務核算流程,組織業務培訓。
第五條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單位的經營情況,正確組織和指導年度決算,真實、完整地反映經營成果。
第六條負責網點調整的調研,根據聯社總體規劃,審核需要合並的網點信息和盈虧平衡點分析等材料。管理聯社管理費現金出納賬戶,審核並提交日常招待、差旅、會議等費用的賬目,審核發票等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合規性。
第七條嚴格規範財務收支程序,制定各項經營費用的管理規定,強化費用審批制度,嚴格控制各項財務費用指標的增長。
第八條編制和審核年度決算、季、月、日會計報表及各類數據,上報省編辦及各級相關部門,向各機構相關部門及關聯協會提供月度經營管理信息。
第九條根據有關行政部門的要求和工會的實際運作情況,做好資金管理和規劃工作;制定現金管理措施,定期檢查現金管理情況,及時向領導匯報有關問題,最大限度地防範和化解財務風險。
第十條本外幣存貸款利率按照中央銀行的政策進行管理。如有調整,應及時通知後臺和各機構,檢查分析利率執行情況。
第十壹條為發展新的會計業務和管理需要,提供計算機部門進行電子業務系統的開發,並參與開發和測試。
第十二條每年至少組織壹次清產核資,對固定資產、電子設備、低值易耗品等財產進行盤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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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安全部門的職責
保衛部門是主管全社會治安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如下:
第壹條。貫徹上級有關安全保衛工作的文件精神,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保衛技能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保衛能力。
第二條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和當地治安情況,建立健全安全防範規章制度,並與當地派出所或相鄰單位簽訂治安聯防協議。
第三條。定期對關鍵崗位人員進行考察,發現不稱職人員,及時向領導提出調整建議,協助進行人員調整。
第四條隨時檢查本單位員工在業務、倉儲、押運過程中執行規章制度和使用槍支彈藥的情況。
第五條掌握本單位員工的思想動態,加強員工的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加強關鍵崗位人員的管理,對異常現象要及早發現和解決,並及時向安全部門報告。
第六條嚴格執行槍支彈藥管理規定,杜絕涉槍案件,每月檢查槍支是否符合便民安全要求,嚴格執行槍支彈藥使用制度,確保防潮、防銹、防火、防盜。
第七條做好本單位幹部職工的安全防範、法紀、社會公德和行業紀律教育,提高幹部職工遵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有關規定的自覺性,提高安全防範意識。
第八條嚴格按照上級和公安部門的要求,做好營業網點安全防範設施的建設和管理,做好單位的防搶、防盜、防詐騙、防破壞和防火工作。
第九條加強分行和儲蓄所負責人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業務。
建,進行季度檢查和抽查,聽取工作匯報,認真分析本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和安全工作的現狀,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第十條做好網點壹線員工預案演練,落實巡查制度。信用社主管主任或安全員每月至少對營業網點進行壹次安全檢查(以檢查登記簿為準)。壹個月不檢查扣主管主任或安全員6分,兩個月不檢查扣12分,三個月不檢查扣24分,四個月以上不檢查扣200分。
第十壹條加強安全工作檔案管理,為安全工作提供全面、及時、準確的信息,要求專人管理,專櫃存放,數據全面、分析清楚,上報材料和報表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字跡工整、上報及時。
第五章計算機部門的主要職責
負責美聯社及其下屬鄉鎮計算機業務的管理、開發、測試、培訓和維護。其主要職責如下:
第壹條負責聯社計算機業務系統的業務需求分析、軟件開發和測試,運用新型電子商務產品促進我社業務發展;同時,做好計算機業務系統的優化、修改和維護工作,確保通信網絡暢通和計算機系統穩定正常運行;
第二條負責各類電子產品的采購和管理,協助財務部門做好固定資產登記工作,確保集體財產的安全、完整和不流失;
第三條。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聯社計算機管理規定,要求聯社、鎮社及各營業網點計算機開發維護人員和業務經營者嚴格執行,確保各項計算機業務正常開展和安全運行;
第四條負責全協會計算機知識和計算機新業務知識的培訓和計算機操作,提高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增強其競爭力。
第六章客戶管理部的職責
客戶管理部是負責個人和公司客戶業務的經營管理、市場拓展、營銷組織和質量成本控制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如下:
第壹條負責組織推廣個人及公司客戶業務系統;
第二條制定並組織實施個人及公司業務發展戰略和營銷戰略;
第三條參與編制年度經營計劃,提出個人和公司業務發展目標、收入實現目標、成本控制目標和資產質量目標;
第四條負責組織實施個人和公司經營計劃的完成,包括分解、實施、計劃執行檢查和分析,推動經營目標的完成;
第五條負責組織業務系統進行市場細分,開發優質客戶,提高重點行業、重點區域、重點產品和重點客戶的市場份額;
第六條負責總部運營的個人和公司客戶,開展直復營銷,制定營銷方案或銀企合作方案,爭取優質客戶,為鄉鎮、社區營銷服務提供指導;
第七條負責組織對個人和公司商業貸款項目的評估;
第八條負責根據個人及公司業務客戶的需求,提出金融產品開發建議,參與開發並組織推廣;
第九條負責在全社會組織實施客戶經理制;
第十條負責組織對直營個人和公司客戶的客戶評價和信用評級,並簽發資格證;
第十壹條負責直接業務客戶的跟蹤管理、貸款及利息催收、檔案管理、信貸管理信息系統數據錄入、信貸業務梳理。按照相關要求做好不良客戶的退出工作,優化客戶結構;
第十二條負責提出並實施個人及公司客戶存款增長的具體措施,分析評估存款情況。
第十三條負責全社會融資業務的指導和營銷組織;
第十四條會同相關部門代表公司組織實施客戶回款等中間業務的營銷;
第十五條負責組織收集、整理和分析個人及公司業務信息,向聯社提供業務信息服務和支持,向相關業務部門提供* * *信息;
第十六條參與制定信貸和風險管理政策、規章制度;負責起草與公司業務相關的業務標準、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
第十七條根據信貸業務操作管理的風險內控制度要求,負責在本業務系統中組織實施;
第十八條負責指導、檢查、監督個人和公司的業務工作,組織業務交流,協助組織人員培訓;
第十九條負責個人及公司業務的存款規劃、統籌管理和信息分析;
第二十條負責與省級對口部門和地方相關部門的溝通和聯系;負責收集本部門相關信息,匯總分析,與相關部門共享,及時向領導提出建議。
第七章資產保護的全部責任
資產保險的整體業務範圍是負責不良資產、抵債資產、自有資產等特殊資產的運營和處置,具體負責法律事務。主要職責如下:
第壹條負責本部門業務範圍內中華全國總會業務運行的組織管理;
第二條負責起草並組織實施中華全國協會資產保全業務的經營計劃和經營戰略;
第三條參與編制全協年度綜合經營計劃,研究提出資產保全業務系統不良資產管理與處置、收支等經營目標;負責組織實施資產保全業務的經營計劃,包括計劃分解與實施、計劃執行檢查與分析,促進經營目標的實現;
第四條負責組織、指導和協調各鄉鎮、社區不良資產、抵債資產和閑置資產的管理、運營、盤活和處置;
第五條負責組織審核中華全國總工會核銷的壞賬;
第六條負責資產保全業務信息的收集和分析,為本業務系統提供服務和支持,為相關業務部門提供* * *享受信息;
第七條負責建立健全聯社系統資產保全業務經營管理的風險內控制度並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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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負責對全聯業務系統相關資產保全業務的指導、檢查和監督,組織業務交流和人員培訓;
第九條辦理全協會的經濟訴訟(仲裁)案件;
第十條負責建立和完善全社會法律事務管理的風險內控體系並組織實施。
第十壹條負責審核聯社各業務部門簽訂(簽發)的各類非標準合同、協議和法律文件;負責為全社會的經營活動出具法律意見書,提供法律援助;
第十二條負責收集與本部門相關的信息,並進行匯總分析,與相關部門共享,及時向社會領導提出建議。
第八章信貸管理部的職責
信貸管理部是信貸系統的綜合管理和審批部門,負責判斷和監控信貸風險,組織、管理和審批轄內信用社的信貸業務。主要職責如下:
第壹條根據國家經濟金融政策、發展規劃和上級行關於信貸計劃管理的規定和要求,組織研究制定本轄區農村信用社信貸業務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第二條負責對轄區內農村信用社的信貸業務管理進行指導、檢查和監督;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信貸檢查和管理,規範農村信用社信貸管理,糾正相關違規違法行為;
第三條負責轄區農村信用社信貸業務的統籌、組織和管理;研究分析信貸業務風險,完善內控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第四條根據轄內農村信用社信貸風險和信貸業務管理情況,提出制定信貸政策、優化信貸資產配置的建議。
第五條研究制定信貸業務市場準入和市場退出的相關制度和措施。
第六條協調有關部門管理貸款規模,落實貸款利息回收計劃;
第七條負責信貸資產質量控制計劃的制定和實施。
第八條負責組織實施信貸業務風險的過程控制和貸後管理;
第九條匯總分析轄內信貸業務綜合經營情況,向信貸業務經營部門提出信貸業務營銷和管理的綜合指導意見,對信貸業務風險進行預警、監測、檢查和分析。
第十條對重點行業、區域、客戶和授信品種進行跟蹤監測和系統性風險研究,為授信審批和經營決策提供預警和風險防範指導;
第十壹條負責中國人民銀行註冊咨詢系統的管理和維護;
第十二條信貸業務人員的培訓和交流;
第十三條負責與對口上級部門和地方相關部門的溝通和聯系。
第九章審計部的職責
第壹條審計會計、出納、信貸、專用匯兌和聯行結算系統的執行情況和業務處理情況。
第二條根據政策、制度和管理規定的要求,審核儲蓄或集體存款業務的辦理情況。
第三條對各項財務收支的執行情況、利潤指標的完成情況以及財務決算和會計報表的真實、準確、合規、合法進行審計。
第四條按照計算機系統管理的相關要求,監督各項機房管理和網絡安全措施的落實,並監督數據備份的實施。
第五條審核證券、印章、秘密存款和重要空白憑證的保管、接收、銷售號碼的使用和交接。
第六條審核營業網點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協助保安部做好監控錄像的抽查工作。
第七條對機關工作人員的調動和離職進行審核,並配合上級機關做好專項檢查。
第八條領導、組織派駐各類社會審計特派員開展各項工作,根據工作要求制定專項檢查計劃,並監督實施。
第九條根據上述工作範圍和任務,有針對性地組織實施工作,並按相關工作要求組織專項審計。
第十章業務部門的職責
聯社業務部承擔聯社總部直接經營的各項業務的結算和聯社下屬鄉鎮、社區的會計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第壹條負責聯社總部直接經營的各項業務的結算、資金結算、現金出納、賬戶管理和會計核算;
第二條負責信用社直屬網點、儲蓄櫃臺和保管箱櫃臺的管理,指導農村信用社業務工作,制定統壹的業務規範;
第三條負責中國人民銀行系統內資金頭寸調撥和資金匯兌結算的核算、對賬及賬戶管理;
第四條負責本系統廣州都會和五邑都會的票據交換和資金結算業務;
第五條負責全國專用匯和省內跨行業務的收、發、匯和清算;
第六條負責系統內流動資金和USW交易資金的核算;
第七條負責聯社指定代理業務項目的資金匯付、清算和賬務管理;
第八條負責聯社集中庫的管理,負責各鄉鎮及直屬網點的現金轉賬核算;
第九條編制並及時報送各種相關財務會計報表和統計報表;
第十條配合信貸、會計等部門做好信貸資金的管理和運作、利息收繳、貸款催收、財務、費用和現金管理工作;
第十壹條負責與當地相關部門的溝通和聯系;負責收集本部門相關信息,匯總分析,與相關部門共享,及時向領導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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