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老匯是紐約曼哈頓區壹條大街的名稱,其中段壹直是美國商業性戲劇娛樂中心,因而百老匯這壹詞匯已成為美國戲劇活動的同義語。世界上還沒有壹條街道像百老匯大道(Broadway)那樣使人充滿幻想。而今百老匯大道是美國現代歌舞藝術、美國娛樂業的代名詞。每年,都有幾百萬的來自世界各地的遊客到紐約欣賞百老匯的歌舞劇。 百老匯大道英文直譯為“寬街”。這條大道早在1811年紐約市進行城市規劃之前就已存在,其中心地帶是在第42街“時報廣場”附近,周圍雲集了幾十家劇院。
百老匯的歷史
百老匯的歷史可追溯至西元19 世紀初。當時的百老匯大道就已經成為美國戲劇藝術的活動中心。建立於西元 1810 年的 Park Theater 是現今紐約百老匯劇院的始祖, 第二間劇院 The Broadway 在 1821 才出現於百老匯大道 (Broadway) 上。百老匯在這期間的戲劇風格受到當時歐洲維多利亞風格 (Victorian Style) 的影響極大. 伴隨著移民潮及多樣文化的沖擊,屬於美國本土的劇作家及演員才在這種意識刺激下出現, 由於大部分的劇碼都是改編自小說或文學品,由於著作翻印再版或改編劇碼的紛爭不斷,第壹條關於著作權法的條文於 1856 出現。
隨著第壹次世界大戰 (World War I) 的結束, 百老匯劇院文化於 1920s 年代開始迅速蓬勃發展, 20年代末,是百老匯藝術的鼎盛時期,1925年這裏的劇院達到80家至多。但這種好景卻被1930年代初的經濟危機而劃上終止。
隨著歷史文化再次演進變遷, 現今的 Broadway 不僅是壹條貫穿紐約曼哈頓島 (Manhattan) 南北向的馬路, 更是劇院或是欣賞戲劇的代名詞。
“百老匯”實際上有三個含義:第壹個概念是地理概念,指紐約市時代廣場附近12個街區以內的36家劇院;第二層含義是在百老匯地區進行的演出;第三層含義是整個百老匯這個產業,這樣的產業也包括在紐約市以外的地區,主要以演出百老匯劇目為主的這些劇院。 總的來說,百老匯是西方戲劇行業的壹個巔峰代表,在戲劇和劇場這個行業代表著最高級別的藝術成就和商業成就。
目前所指的 '百老匯區' 是指延著百老匯大道 (Braodway) 從位在曼哈頓西 41 街 (West 41st Street) 的 Nederlander Theater 劇院往北至西 53 街 (West 53rd Street) 的 Broadway Theater 劇院, 而真正位在百老匯大道上的劇院只有 Marquis, Palace, Winter Garden 跟 Broadway 這 4 家劇院. 其實沿著百老匯區周圍林立的劇院也都歸在百老匯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