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報單位業務領域符合國家、省及我市的產業政策,有明確的研究開發(設計)方向、具體研究內容和中長期發展規劃,在相關行業研發能力強、技術水平高和工程化實踐經驗豐富;項目名稱冠以“揚州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為所從事的產業技術領域或方向。
2、申報單位是企業,應是在本市註冊的高新技術企業(含培育入庫)、大中型工業企業,經營狀況良好,年銷售收入不低於2000萬元,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的比重不低於3%;申報單位是我市高校院所或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新型研發機構,相關領域近3年橫向課題經費不低於100萬元。
3、擁有與認定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技術領域相關1項以上的發明專利或3項以上的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近3年在其主要技術領域至少開發新產品或新技術3項以上。
4、具備承擔綜合性工程技術研發試驗任務的能力,申報單位是企業,原則上應擁有相對獨立的200平方米以上的研發場所,比較完備的價值300萬元以上的研發儀器設備;申報單位是我市高校院所或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新型研發機構,原則上應擁有相對獨立的150平方米以上的研發場所,比較完備的價值100萬元以上的研發儀器設備。
5、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負責人應具有高級職稱或研究生以上學歷,有較高的專業水平和組織管理與協調能力,申報單位是企業,專職研發人員10人以上,其中高級職稱或研究生以上學歷不少於2人;申報單位是我市高校院所或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新型研發機構,專(兼)職研發人員10人以上,其中高級職稱或研究生以上學歷不少於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