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克楓律師主要業務方向為知識產權、互聯網及相關法律事務,姚克楓律師主辦及指導團隊成員代理了數千件涉及知識產權類別的訴訟、非訴案件。
姚克楓律師目前正在擔任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新浪網、奇虎360、優酷網、土豆網、國金黃金集團、HTC、高德導航(高德地圖)、應用匯APP、朝陽區衛生局等多家知名單位、網站的常年法律顧問。
從業以來,姚克楓律師曾先後為榮寶齋、小熊在線、天極網、中信銀行信用卡中心、聯邦快遞、科勒衛浴、中電國際、資生堂、同仁堂、社科院文獻信息中心、中國建設銀行、北京銀行、中關村在線、樂視網、中凱文化、神州商祺、海潤影視、優酷網、奇虎360、鳳凰網、土豆網、新浪網、百度、國際電影、國金黃金集團、北京郵電大學、萬學教育·海文考研、逗遊網、自遊網、高德導航、應用匯、中國青年網、中國新聞網、法治周末報、朝陽衛生局、HTC手機、上海百事通、深圳巨靈、恒匯貴金屬、速幫科技、中國電子商務協會、中國城市發展研究會、金融界等國內外知名單位、網站提供相應法律服務。
姚克楓律師代理了大量具有社會影響意義的知識產權、互聯網糾紛案件,部分案件屬於中國首例或創新型案件,姚克楓律師代理的案件包括如下:
代理新浪上訴北京優朋普樂、遼寧東北網絡臺等侵犯著作權糾紛案(涉案作品《手機》),在壹審敗訴的情況下,二審改判新浪勝訴,駁回優朋普樂的全部訴求(北京高院2014年度知識產權典型案件之壹,《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與審判指導》2015年第壹輯收錄);
代理奇虎360訴上海青年報(電子版)名譽權案,壹審勝訴;
代理中國首例互聯網機頂盒著作權案—在眾多知名專家教授出具相反意見的專家論證書的證據下,仍堅持提出獨立的律師意見,最終壹審法院采納姚克楓律師部分建議,認定精倫間接侵權,樂視網勝訴。上訴後,二審全部采納姚克楓律師意見,改判認定精倫直接侵權,增加壹倍賠償額,代理權利人樂視網二審改判勝訴(2013年該案獲得中國律協知識產權委員會評選的2012年度知識產權十佳案例獎);
代理奇虎360訴百度吐槽360專題詆毀的不正當競爭案(該案獲北京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頒發首個行為禁令,並入選北京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公布的歷年典型不正當競爭20起案例);
代理新浪網被徐傑敖訴涉及網絡名譽權糾紛案(2014年10月9日最高法公布8起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典型案例之壹)
辦理天津泥人張第六代傳人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代理被告鳳凰網壹審二審均勝訴,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入選2012年中國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50件典型案例);
組織惠普筆記本消費者針對惠普筆記本產品質量問題的集體維權活動,在中國地區首次成立專門的惠普筆記本消費者維權律師團,並被前期團隊律師推選為維權訴訟團團長,推動了惠普筆記本質量問題登上315晚會,該案所涉及的事實在2011年315晚會進行了公開報道;
代理網尚公司向最高院申請再審江西廣電版權侵權糾紛案件,最高院發回重審(該案推翻了此前江西高院對境外影視劇權利所持的不保護標準,結束了當地境外影視劇無法維權的局面);
代理最高人民法院再審中凱文化《宮S》著作權案件,成功發回重審,推翻此前河北高院對韓劇權利的認定標準,結束了當地韓劇無法維權的司法實踐;
在上海美芙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訴湖南衛視、優酷網、土豆網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中,提出避風港抗辯理由,法院最終適用避風港駁回上海美芙諾對優酷、土豆的全部訴求(首例適用避風港免責的不正當競爭案);
代理首例旅遊網站間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代理自由網被旅人網訴涉及旅遊攻略的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代理首例考研培訓機構不正當競爭案(海文考研訴跨考考研商業詆毀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壹審二審均勝訴);
代理奇虎360訴百度微博詆毀不正當競爭案勝訴(國內首例惡搞企業標識構成不正當競爭案,壹審勝訴);
代理奇虎360訴百度hao123網站平臺發布詆毀奇虎公司商譽的新聞標題的不正當競爭案(壹審勝訴,獲得北京市商業詆毀類最高額的不正當競爭賠償);
代理優酷土豆集團訴百度盜播電視劇作品大規模系列版權糾紛案件(32起終審均勝訴,就該案兩次接受中央電視臺節目采訪);
代理優酷網被方舟子訴肖像權、姓名權侵權案(二審法院確立反通知規則有效,判令視頻網站在人格權上適用避風港免責,首例人格權適用避風港免責案例);
代理中國新專利法實施後首例專利糾紛案件,中國家具業首例專利糾紛案;
代理某公民訴尚智喜品牌特許經營合同糾紛案,獲得勝訴,法院判決特許經營合同無效(特許經營條例頒布後首例特許經營合同糾紛案件);
代理國內首例博客告博客名譽權案勝訴;
代理某法律網站CEO向國家工商總局提起對騰訊反壟斷調查申請案件(首次因反壟斷糾紛被工商總局邀請會晤);
代理中國首例網絡課堂欺詐糾紛案(案件審理全程被中央電視臺法制頻道《庭審現場》全部收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