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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縣保安鎮中心小學校長是誰?

是孟慶德

三腳踢倒壹名九歲兒童——葉縣教師毆打學生事件調查

三農新聞網訊(記者袁洋聶曹建軍山)“老師,別打我了,我要去上學。”葉縣保安鎮村民姜半夜被睡夢中兒子的哭聲驚醒。江九歲的兒子陸饒良在保安鎮中心小學上學,9月3日被學校政教處主任陳打傷,至今仍無法擺脫噩夢。

新學期開學兩天後,也就是9月1日晚上,保安鎮中心小學5班、4班學生盧饒良回宿舍睡覺。他發現住在他下鋪的三年級學生是個女生。第二天,陸回家把這件事告訴了他的母親姜。姜詢問她的鄰居楊老師(中心小學三年級的老師)。楊老師否認呂饒良宿舍有女生住。這本來是小事,或者說根本不是事。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導致了壹個大事件。

9月3日下午,陸饒良的班級正在學校操場上進行軍訓。政教處主任陳把呂饒良和另壹個同學叫了出來,先問呂饒良:“妳們知道有個女生住在男生宿舍嗎?魯:"我知道。"”陳立刻擡起腿,壹腳踢在陸的腰梁上。盧哭著從地上站了起來。陳對說,“妳為什麽哭?妳還在乎嗎?”馬上又踢了盧的腿壹腳。陳問另壹個學生是否知道這件事。因為這個學生看到了魯被打的那壹幕,他說:“我不知道。”轉過頭,陳又踢了盧的腿壹腳,然後讓他們回到隊伍裏。在兩個同學的幫助下,陸回到了隊裏,他的腿麻木了,站立不穩,坐在了地上。據在場的人說,當時有很多老師和學生在觀看。把學生打成這樣,看的人那麽多,卻沒有人打急救電話,也沒有人請醫生給呂饒良看病。壹個老師實在看不下去了,就把呂饒良帶到了班主任辦公室。班主任楊老師給陸的母親蔣打電話。此時距離呂饒良被打已經過去半個小時了。

大約16時,姜趕到學校,看到陸饒良躺在地上,兩個老師拉著他的胳膊,試圖讓他站起來。但陸壹直痛苦地呻吟,說腿疼得厲害,站不起來。蔣問站在旁邊的陳:“妳說壹句,就打他?”

陳道:“妳兒子是冬瓜嗎?妳看他有沒有受傷?出血了嗎?我踢他,他站不起來?”

江:"妳以為他站不起來嗎?妳不打他,他就沒事了?”

陳趕緊改口說:“我沒打妳兒子。”問他誰看見我打他了?"

呂饒良說:“我的同學王和翟也在那裏。”

江問王當時有沒有看見老師在梁上打陸。王說:“我看見老師踢他了。”很快,中心小學的校長孟慶德走過來,把王叫了出去。蔣怕學校不讓他出來,孟校長不理王把他拉了出來。過了壹會兒,王哭著進來對姜說:“我沒有看見老師在房梁上打陸。”

後來,呂饒良的父親看到兒子被打,氣憤地說:“誰打我兒子了?”院長姚愛雲(又名姚心潔)罵魯夫。呂富立刻推了她壹下。姜急忙說:“不是這個老師。”陸神父連忙向姚老師道歉。當時陸饒良已經處於半昏迷狀態,學校也沒說送他去醫院。姜只好叫了壹輛三輪車,帶著老師壹起去保安鎮衛生院。醫生要求先做個b超,但告訴老師自己沒帶錢(蔣因為著急沒帶錢),於是蔣只好找醫生協調,給陸做了個b超。但是老師拒絕簽欠條,因為校長沒有叫他。江立即去找孟校長說明情況。孟說:“學校沒錢,讓老師先簽。”蔣希望孟校長能打電話給老師說壹下簽售的事情,孟說自己手機沒電了,拒絕用蔣的手機。隨後,派出所的調解意見是:學校先對呂饒良進行處理。在等待陪同老師的同時,保安鎮中心學校校長孟憲保趕到現場,將在場的校長和老師叫到樓上辦公室。下樓大概花了30到40分鐘。學校的意見是,以陸饒良父親毆打老師為由,先調查此事。姜沒有辦法,只好回到醫院,而陪她的老師早已不見了蹤影。呂饒良在保安鎮住院兩天後轉到平頂山礦務局總醫院治療。

就在陸饒良住院的同時,被陸父親推過來的姚愛雲先生也住進了葉縣中醫院。住院的第二天(也就是9月4日),呂饒良的父母買了200多元的營養品去看望,留給姚先生1,000元。

9月7日,江讓王去學校把呂饒良的書包帶回來,幫他補習功課。但王只拿回了壹個空書包,說:“班主任說,‘既然我不在這裏學習,就留在學校吧。’”陸的父母聽後非常生氣。孩子已經住院好幾天了。學校和學區都沒有人來看望過孩子,家長也從來沒有說過不讓孩子再去上學。他們怎麽能說孩子不在那裏上學呢?隨後,姜到葉縣教育局教育股反映此事。其工作人員說:“這件事早就知道了,妳還打了別人的老師!”第二天,向葉縣政府有關部門反映了此事。晚上,葉縣教育局王新浩和保安鎮中心學校校長孟先寶來到平頂山礦務局總醫院了解情況,查看病例。王說:“事情越來越糟了。我們來調查壹下。"

9月16日,呂饒良、姚愛雲出院。雙方去教育局調解。結果,學校和陳共同為呂饒良分擔了4300余元的住院費和醫藥費,陸的父母共同為姚愛雲分擔了近3000元的住院費。陸的父母說,陸饒良的診斷證明、出院證明、住院清單、報銷單都已經交給校長孟慶德了,但他們沒有看到姚先生的任何診斷證明,只看到姚先生的出院證明上寫著:無外傷、高血壓、冠心病等。姜和老師談了幾次關於她的孩子重返校園的事,但毫無結果。

平頂山市公安局法醫檢驗鑒定中心根據呂饒良的損傷程度作出了法醫鑒定,並出具了鑒定文書。鑒定程度:呂饒良的損傷程度已構成輕傷。

記者曾多次趕到保安鎮中心小學,希望見到政教處主任陳,了解壹下當時的情況,但不知何故,陳老師壹直不肯露面。隨後,記者來到葉縣教育局。辦公室主任鄭春濤接待了記者,說:“這件事沒那麽簡單。不僅老師打學生,學生家長也打老師。”負責紀檢的蔡書記氣憤地對記者說:“派出所已經立案,上報縣裏了。妳還在調查什麽?”

如今,近壹個月過去了,孩子已經在鄰縣的壹所民辦小學上學,而打人者的政教處主任陳卻從9月3日起就再也沒有出現過。今年3月,駐馬店遂平縣實驗小學發生壹起教師綁架並殺害9歲學生的嚴重事件,葉縣保安鎮中心小學也發生了壹起事件。學校是學生學習的地方,老師是老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父母把他們的孩子送到學校,希望他們能學到知識,成為國家有用的人。但是老師只是因為壹件小事就打了學生。學校的做法不僅傷害了學生和家長,也影響了教育機構在人民心中的形象。

教育局對打了學生的老師會怎麽處理,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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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5條規定:“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第四十六條規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監護人有權請求有關主管部門處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八條規定:“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師對未成年學生、兒童實施體罰或者變相體罰。情節嚴重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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