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識產權公司,是提供知識產權代理、對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提供服務的,主要是指代理公司,比如專利代理公司、商標註冊代理公司,可以幫助企業撰寫專利申請文件和註冊商標申請文件;
2、還有壹些是提供顧問服務的,比如,對某壹行業的專利市場進行分析,對專利趨勢進行預估,形成壹些專利調研文件供企業參考;
3、還有壹些知識產權服務公司的主要業務就是打假,受企業的委托,在市場上調查發現假冒商標、假冒專利的產品,訴至行政或司法途徑,從而維護企業的知識產權。
保護知識產權的措施:
1、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遵守知識產權保護的有關國際公約和我國法律法規,遵循國際貿易通行規則,信守企業間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合同、承諾。既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也註重對自己知識產權的保護。通過與國際社會的通力合作,贏得中國企業和企業家的榮譽與尊嚴;
2、完善企業自主創新機制,積極開展自主創新活動。只有大力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關鍵技術和核心技術,擁有企業所在領域的更多的自主知識產權,才能擺脫受制於人的弱者地位,才能有經濟競爭力,才能享有受人尊重的國際影響力。為此,我們必須加快制定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在學習別人的同時立足自主創新,提高企業知識產權創造、運用和保護的能力;
3、在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中,嚴格依法辦事。不侵害他人的知識產權;不盜用他人的專利技術;不制造、不使用、不銷售、不傳播假冒產品;不盜用和仿造他人的商標、產品標識和外觀設計;
4、堅決與侵害他人知識產權的不法行為作鬥爭,積極舉報涉及知識產權的違法行為,主動配合政府做好對知識產權違法行為的遏制、查處和打擊工作;
5、積極參與宣傳保護知識產權的社會活動,與社會各界***同致力於知識產權事業的健康發展。認真履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社會責任,增強全社會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為切實推進我國知識產權保護事業的發展作出貢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壹條
未經權利人許可,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壹)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版式設計、表演、錄音錄像制品或者廣播、電視上的權利管理信息,但由於技術上的原因無法避免的除外;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品、版式設計、表演、錄音錄像制品或者廣播、電視上的權利管理信息未經許可被刪除或者改變,仍然向公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