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簡要說明(壹)將註冊商標轉讓給他人的,應當到商標局辦理註冊商標的轉讓手續
(二)因企業合並、兼並或改制而發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應當到商標局辦理註冊商標的移轉手續
(三)依法院判決發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也應當辦理移轉手續
辦理商標轉讓或移轉應當填寫《轉讓申請/註冊商標申請書》
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經申請但尚未獲準註冊的商標,也可以申請轉讓或移轉
二、辦理途徑申請轉讓註冊商標有兩條途徑:(壹)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
三、轉讓的書件格式轉讓的書件格式只有壹種,即《轉讓申請/註冊商標申請書》
四、辦理申請的三個步驟(壹)準備申請書件應提交的申請書件為:(1)《轉讓申請/註冊商標申請書》(2)轉讓人和受讓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讓人出具的《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受讓方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4)申請移轉的,還應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1、按照申請書上的要求逐壹填寫,且必須是打字或者印刷;2、每壹件商標(每壹註冊號)的轉讓應提交申請書1份,並加蓋轉讓人、受讓人印章或簽字,由受讓人辦理有關手續;3、申請人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除遞交申請書外,還要提交轉、受讓人雙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並加蓋單位公章以及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辦理移轉申請的不必提供轉讓人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受讓人是自然人的,而且是其本人來辦理的,出示本人身份證,並提交轉讓人和受讓人本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即可
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還需要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4、辦理商標移轉的,如果轉讓人不能蓋章,受讓人應提交其有權接受該商標的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
例如,企業因合並、兼並或者改制而發生商標移轉的,應提交合並、兼並或者改制文件和登記部門出具的證明,合並、兼並或者改制文件應證明商標權由受讓人繼承,登記部門應證明原註冊人與受讓人的關系、原註冊人已經不存在的現實狀態;因法院判決而發生商標移轉的,應提交法院出具的法律文書,法律文書上的被執行人名稱和接受該商標的企業名稱應當與申請書中的轉讓人名稱和受讓人名稱相符
5、如果申請轉讓的商標是***有商標,還應提交以下書件:A、商標由壹個人所有轉讓為多個人***有的,在填寫轉讓申請書時,受讓人名稱和地址的欄目應當填寫代表人的名稱和地址,受讓人章戳處加蓋代表人印章,其他***有人的名稱應填寫在附頁的轉讓後其他***有人名義列表中,並加蓋印章,其他***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寫
B、商標由多個人***有轉讓為壹個人所有的,在填寫轉讓申請書時,轉讓人名稱和地址的欄目應填寫原代表人的名稱和地址,轉讓人章戳處加蓋原代表人印章;受讓人名稱和地址填寫在相應的欄目中,並加蓋印章
原其他***有人的名稱應填寫在附頁的轉讓前其他***有人名義列表中,並加蓋印章,原其他***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寫
C、因***有商標的***有人發生改變(包括***有人的增加或減少)而申請轉讓的,在填寫申請書時,應將原代表人的名稱和地址填寫在申請書的轉讓人名稱和地址的欄目中,轉讓人章戳處加蓋原代表人印章,原其他***有人的名稱填寫在附頁的轉讓前其他***有人名義列表中,並加蓋印章;申請書的受讓人名稱和地址欄目應填寫轉讓後的代表人名稱和地址,受讓人章戳處加蓋轉讓後的代表人印章,轉讓後的其他***有人名稱應填寫在附頁的轉讓後其他***有人名義列表中,並加蓋印章
附頁列表中不需填寫其他***有人的地址
(二)提交申請書件1、申請人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的,申請書件準備就緒後,在商標註冊大廳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員確認該申請書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由該商標代理機構將申請書件送達商標局
(三)繳納轉讓規費壹份轉讓申請需繳納轉讓規費1000元
如果是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應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轉讓規費和代理費,商標局收取的轉讓規費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
五、註意事項1、轉讓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對其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近似商標應當壹並轉讓
2、轉讓申請提交壹個月後,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受讓人《受理通知書》,同時按照轉讓商標在商標局記錄的註冊人地址給註冊人抄送壹份《受理通知書》
3、如果轉讓申請有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
4、轉讓申請核準後,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受讓人轉讓證明,並將該商標的轉讓事宜刊登公告
證明上的落款日期為公告之日,受讓人自該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5、轉讓申請因其他原因不能核準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
6、轉讓申請書中的受讓人為多個人***有的,商標局的有關通知或證明僅發給代表人
其他***有人需要證明的,應申請補發
7、如果是申請人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轉讓申請的,商標局不會直接與申請人發生任何書件往來,所有書件都寄發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8、申請書的類別應按照《商標註冊證》核定的國際分類類別填寫
六、特別聲明(壹)以上內容不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的正式發文,因此,所有內容都是指導性的,沒有任何法律約束力
(二)以上內容於2006年7月修訂,如果以後發生變動,或者在辦理中與商標註冊大廳接待人員的要求不壹致的,應以接待人員的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