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第壹筆官方費用包括:
發明專利申請1,950元(含印刷費50元)。
2、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費500元。
3、外觀設計專利申請費500元。
4.發明申請審查費2500元。
此外,發明專利授權註冊費255元,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授權註冊費205元。
5.為了獲得和保持專利,申請人還需要在申請後的幾年內向專利局繳納每年的專利費和其他費用。
二、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請求減繳部分專利費:
1,上壹年度月平均收入低於3500元(每年4.2萬元)的個人。
2.上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0萬元的企業。
3、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個人或者單位是同壹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的,應當分別遵守前款規定。
三、申請專利代理時,申請人需要繳納代理費和公務費。代理費的數額由申請人根據申請所屬技術領域的難度和工作量與代理機構協商確定。官方費用支付給國家知識產權局。
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可以請求減少下列專利費用:申請費(不包括公布印刷費和申請附加費)、發明專利申請的實質審查費、自被授予專利權之日起6年的年費和復審費。
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為單壹個人或者單位的,上述費用減征85%。兩個或兩個以上個人或單位為* * *同壹專利申請人或* * *專利權人的,減免上述費用的7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結構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新的實用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組合以及色彩、形狀、圖案的組合的全部或者部分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第三條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負責管理全國的專利工作;統壹受理和審查專利申請,依法授予專利權。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利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