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督辦常務會議和主任辦公會議決定或上級交辦的有關事項;
3、負責文秘、信息、稅務宣傳、信訪、保密、公文、檔案、會議、接待等工作。與涉外分支機構合署辦公
1,我市稅收政策及相關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執行情況;
2、負責指導全系統營業稅、貨物運輸稅、煙草稅的征收管理,處理國際稅收管理事宜;
3、解答和處理稅收法規執行中的壹般性問題,指導全系統開展稅收業務工作,並對全市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辦理減免稅的具體事宜;
5、指導全系統開展稅收業務工作;
6、負責稅收政策研究工作。1,國家稅收政策及相關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執行情況;
2、負責城市維護建設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印花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車船使用稅的稅收管理;
3、解答和處理有關稅收法規實施中的壹般性問題,並對全市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辦理減免稅的具體事宜;
5、指導全系統開展稅收業務工作;
6、負責稅收目標管理考核和稅收政策研究。1,負責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稅務管理;
2、負責指導和監督執行城鎮集體企業財務制度和私營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等相關工作;
3.解釋和處理有關稅收政策執行中的具體問題;
4、辦理減免稅的具體事宜。
5、指導全系統開展稅收業務工作;
6、負責稅收目標管理考核和稅收政策研究。(添加發票管理處的牌子)
1,負責貫徹執行稅收征管的有關法律、法規、制度和措施,監督檢查稅務系統各部門及工作人員執行稅收征管制度的情況;
2、負責納稅評估、納稅服務、稅務登記、發票印制發放、納稅信用等級評定、辦稅大廳建設等級評定、稅務員等級評定等工作的組織指導和檢查工作;
3、負責個體稅收的征收管理及相關財務管理工作。1,負責安排分配全市地方稅收年度計劃;
2、負責地方稅收的核算和統計;
3、負責稅收計劃的財務研究,宏觀稅收分析;
4、負責管理本系統的財務、基建、設備、國有資產,審核編報本系統的財務預算和決算;
5、負責稅收票證印刷的監督管理。1,負責市局機關工會經費管理,監督指導下級工會組織經費使用;
2.負責關心和維護市局幹部職工利益,積極開展工會、青年、婦女工作,關心下壹代,制定和落實相關工會制度,扶貧濟困,調解糾紛;
3、負責組織全市地稅系統的各類文體活動。1,負責局機關及全系統的編制、勞動和社會保障及人事管理;
2、負責區、縣(市)局領導班子建設和後備幹部的考核、選拔和培訓;
3、負責本系統幹部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1,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群工作;
2、指導全系統基層建設、精神文明建設。l、負責全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監督檢查下級黨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2、負責對全系統地稅人員進行黨紀和廉政教育。
3、負責稅收執法監督,監督同級和下級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
4、負責檢查和處理行政違法和稅收執法案件,受理舉報、投訴和申訴。
5、負責制定稅收監管規章制度,管理本系統的稅收監管工作,並監督實施,搞好廉政制度建設。
6、配合其他部門開展工作,完成上級紀委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1,負責系統財務、基建、大宗物資采購審核。
2、負責組織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1,負責社會保險費、文化建設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防洪保安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工會經費等具體征收管理辦法的政策解讀。;
2、調查處理有關收費征管政策執行中的具體問題;
3、各種費用收繳計劃的分配,數據的統計分析。1,負責地方稅收政策的調查研究;
2.研究並提出稅制改革的建議;
3、組織實施對地方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4.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
5.承辦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的相關工作。1,負責益陽市市區範圍內省級營業稅及其他省級稅種的直接征收管理;
2、負責全市省級地方稅收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監督。1,負責相關檢查制度和措施的落實;
2、負責組織、指導和考核全市地稅系統檢查工作;
3、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地稅系統計劃檢查、項目檢查,並組織協調全市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4.受理稅收違法案件舉報工作;
5.行使稅務檢查執法權,組織查處偷稅、漏稅、抗稅、騙稅等稅收違法行為;
6、負責稅務檢查中的司法保障工作。1,負責全省地稅系統信息化建設總體方案的實施;
2、負責制定計算機軟硬件采購和升級計劃,部署和管理信息化建設設備;
3、負責全市地稅系統廣域網、局域網等基礎設施的設計、建設、維護和安全管理;
4、負責全市地稅系統應用軟件推廣和技術培訓;
5、負責全市地稅應用系統的運行、升級和維護及市局計算機軟硬件維護。(與IRS同處壹地)
1,負責組織全市註冊稅務師的註冊、登記、補報、業務培訓和年檢;
2、負責審核、批準稅務師事務所;
3.監督檢查註冊稅務師和稅務代理機構的執業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