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QQ新型犯罪的主要方式
QQ新型犯罪只是諸多網絡犯罪中的壹種,但卻極具代表性。其常見的犯罪方式主要有三種:
(壹)盜取用戶的號碼和Q幣,供自己使用或者轉讓牟利
據有關部門估計,中國網絡遊戲已經接近300億元市場份額,而與之相關的壹個以遊戲賬號、遊戲貨幣和遊戲裝備等為交易主題的市場也日漸興起。不法分子正是通過在受害方的計算機內植入“木馬”程序,監控用戶的鍵盤輸入等方式獲取QQ賬號密碼,從而盜取QQ號、Q幣,供自己使用或者通過網絡或其他途徑轉讓牟利。而目前,這種網絡犯罪行為正趨於集團化、產業化,使網絡“盜竊”行為的效率得到了極大的提高。開發QQ軟件的騰訊公司在壹次關於“網絡與知識產權刑法保護”的研討會上透露,QQ號碼被盜問題已發展到了很嚴重的地步,高峰時期該公司每天能收到約10萬人次的申訴資料,反映QQ號碼被盜的情況。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的統計顯示,有61%的遊戲玩家有過虛擬財產被盜的經歷,77%的遊戲玩家感到現在的網絡環境對其虛擬財產有威脅。
(二)仿冒官方網站,采用QQ用戶中獎、發放QQ“靚號”等手段,騙取用戶的評估費、郵費、手機話費等
2006年下半年,北京網民李某在某網站看到“註冊QQ靚號”的廣告後,便使用手機註冊以獲取QQ“奧運靚號”。廣告上寫明註冊QQ號只需收費2元,但李某的手機費最後卻被扣除了30元,最然按照金額這個詐騙行為無法定罪,但是,行騙者往往同時或者持續的以這個手段對不特定的人進行詐騙,如果詐騙金額累計達到刑法分則規定的定罪標準,就應該認定為犯罪。
(三)以QQ號碼為犯罪工具從事其他類型的犯罪
不法分子在犯罪中常使用QQ進行犯罪預謀、商議潛逃方向、以及如何進行分贓。2005年7月,社會閑散人員劉軍在網上成立“終極社團”,發展成員101人。他們以在網絡上建立QQ群為手段,組織、網羅了壹批成員並向成員收取會費。壹旦接到成員通過QQ“求助”,他們就派出骨幹成員以毆打他人等形式為成員“出氣”,事後收取壹定的“辦事費”,這壹行為已經涉嫌聚眾鬥毆、故意傷害等犯罪。另有壹些不法分子在盜取了他人的QQ號碼後,以QQ號碼主人的名義編造謊言向他人騙取財物,甚至將他人騙至其指定地點實施不法行為。
二、QQ新型犯罪行為的特點
QQ作為壹種互聯網即時通信軟件,從表面上看,它不過是用戶提供了壹個通信的平臺,就如同中國電信為電話用戶提供通信網絡壹樣,但深入分析壹下,QQ與我們日常使用的電話又有著很大的不同。QQ以虛擬網絡為載體,以圖形、文字為信息的主要傳遞手段,有著極大的隱蔽性,而電話以聲音作為信息的主要傳遞手段,容易被他人聽辨出真偽;QQ軟件以QQ為載體,衍生出諸多附加產品,如Q幣、QQ會員、QQ遊戲、QQ空間、QQ寵物等等,這些衍生產品有的需要用戶投入金錢購買,有的需要用戶投入大量的時間經營,這些看似虛擬的網絡產品卻與用戶有著極強的人身依附性甚至包含著壹定的財產性,這都是電話號碼所不具備的。如果說盜打他人電話我們可以要求民事賠償,以電話作為犯罪工具我們可以追究其刑事責任,那麽以QQ作為犯罪對象或犯罪工具的行為又是否構成犯罪?如果構罪,又構成何罪?我們先來分析壹下行為本身的特點以及其所侵犯的法益。
(壹)以QQ用戶作為犯罪對象的行為
1、侵害公民隱私權
QQ雖然只是實時短信服務工具,它比普通話音通信和郵件包含著更多的用戶個人信息,包括姓名、住址、聯系方式、個人喜好、性格特征以及用戶的朋友圈等等,尤其是用戶的QQ空間,往往存放著大量用戶的私人信息和照片,如果不法分子在盜取QQ號後,非法截獲、篡改、刪除QQ中的數據資料,將用戶的個人信息或照片肆意外傳,將對QQ用戶的隱私造成不可估量的嚴重影響,嚴重侵害用戶的隱私權;另壹方面,盜取者可以根據QQ所透露的信息,對用戶本人及其朋友進行敲詐勒索、詐騙以,甚至進行暴力犯罪。
2、侵害公民的財產權
壹些所謂的QQ靚號原本就需要用戶以金錢購買的,而以QQ為載體衍生出的諸多附加產品,如QQ會員身份、QQ遊戲幣、QQ空間裝扮飾物、QQ寵物的日常生活用品等等,都需要用所謂的“Q幣”購買,而“Q幣”當然不會免費贈送,而是需要用戶以實物貨幣購買;而有的衍生產品則需要用戶投入大量的時間經營,如QQ遊戲的級別、QQ空間植物的生長、QQ寵物的飼養等等。
另壹方面,QQ已經不再簡單的發揮實時短信服務功能和遊戲功能,通過騰訊公司不斷的發展和完善,QQ已經成為壹個巨大的信息交流平臺,不再是用戶1對1的交流,而是1對N的交流,遺失壹個QQ號可能等於遺失100個公司客戶,等於遺失壹個10年未見的老朋友,還可能等於遺失壹個實現創業夢想的機會。
正是由於QQ具有上述財產性和不可替代的功能性,筆者認為不論盜取QQ號、Q幣是供自己使用還是通過網絡或其他途徑轉讓牟利,都是對QQ用戶財產權的侵害。
對於盜取QQ供自己使用或者轉讓牟利的行為性質的認定,筆者將在本文的第三部分進行論述,此處不再贅述。
(二)以QQ作為犯罪工具的行為
筆者認為,不論是仿冒官方網站,采用QQ用戶中獎、發放QQ“靚號”等手段,騙取用戶的評估費、郵費、手機話費等還是以QQ號碼為犯罪工具聚眾鬥毆,或是盜取他人QQ號碼騙取財物,都應當以最終的犯罪目的作為定罪的依據,符合詐騙罪犯罪構成的定詐騙罪;符合聚眾鬥毆罪犯罪構成的定聚眾鬥毆;以犯罪為目的盜取QQ的,應當以牽連犯論處;盜取QQ號碼後再進行犯罪的,宜以盜竊罪與具體實施的犯罪數罪並罰。
(三)QQ新型犯罪的***同特點
1、隱蔽性較強
以QQ為媒介的所有行為是通過互聯網來完成,盜取者除了可以偷看被害人操作,記下登錄密碼,也可以用密碼破解軟件或通過多次嘗試非法獲取他人登錄密碼,然後就可以在世界各地登錄、使用他人的QQ號碼並獲取其中信息進行犯罪活動,而盜取者的身份、作案地點很難被發覺。
2、反復作案可能性大
盜取者壹旦獲取了他人QQ號的密碼,而未被用戶發覺,行為人就會肆無忌憚,輕易地多次作案。倘若行為人竊取到QQ號碼後立即更改密碼,被害人可能再也無法取回QQ號碼,如此壹來,不但為被害人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也可能危害到更多人的合法權益。
3、網絡滲透性強
QQ新型網絡犯罪的網絡滲透相當強,任何人只需要在搜索網站的搜索欄裏輸入“如何盜取QQ號”、“如何安裝木馬”,就可以搜索到上萬條盜取QQ方法以及非法安裝木馬的信息,這就為犯罪分子盜取QQ號碼提供實施犯罪提供了極大的方便。
4、犯罪集團化、犯罪嫌疑人低齡化突出
2006年12月,深圳市公安局破獲了壹起當時全國最大規模的互聯網虛擬財產被盜案。從2005年5月到2006年7月,該犯罪團夥***盜取QQ號碼和遊戲賬號、裝備300多萬(套),最多壹天盜號30多萬個,通過淘寶網站出手獲利70多萬元。這個案子的最大特點是團夥作案,從盜號到銷贓形成了壹條完備的產業鏈。位於遼寧海城的犯罪人負責木馬的發送、號碼的盜取以及號碼的篩選,位於長春的犯罪人則扮演總經銷商的角色,在淘寶上甩賣虛擬財產,或者交由位於全國各地的分銷商銷售。深圳公安局人士說:“根據我們的調查,海城的那個犯罪團夥每天可以盜取20萬到30萬個QQ號,按照這個速度,壹年之內就可以把騰訊公司所有活躍的QQ號碼偷壹個遍。”
同時,由於青年人是使用網絡的最主要群體,壹部分未成年人缺乏對犯罪行為的認知,為展示個人才能且較快的獲得收入,或在他人的教唆下實施盜取QQ號碼的行為,這壹部分犯罪嫌疑人大多為未成年人,呈現低齡化趨勢。
5、犯罪危害後果嚴重
對騰訊QQ的用戶來說,盜取QQ號碼,不但影響用戶通過QQ號碼實進行網上即時通信,也因用戶失去個人QQ號碼的控制,產生人身或財產受到侵害的可能性;對騰訊公司來說,盜號行為的發生直接影響用戶對騰訊QQ的安全信任度,從而影響騰訊的品牌信譽度。而盜取QQ號碼的犯罪行為往往與其它犯罪密切關聯,倘若被進壹步利用來實施其它犯罪行為,如詐騙、敲詐勒索甚至暴力犯罪,將會給正常的社會秩序帶來巨大隱患。
三、QQ新型犯罪行為的性質研究
由於涉及QQ的犯罪類型在立法上沒有明確的界定,屬於新類型犯罪,因此,司法實踐中該如何認定該類型行為引發的犯罪存在爭議,這也給司法機關對此類案件處理提出了新的課題。
(壹)盜賣QQ號及遊戲幣的行為性質認定中的幾種觀點
目前QQ犯罪可能涉及的犯罪類型有侵犯通信自由罪、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侵犯商業秘密罪、非法經營罪、盜竊罪或者詐騙罪等。關於盜賣行為,是本文論證的重點問題,在學理和實務上,對於該種行為存在“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的幾種不同觀點。
1、盜賣QQ號不構成犯罪
持這種觀點的理由為:壹是QQ號不能作為刑法意義上的財產來保護。我們目前所談的虛擬財產,主要是指存在於網絡環境中的電子數據記錄,它記錄在服務器、軟件上。虛擬財產的適用範圍,離開網絡環境就沒有用,這個和我們傳統觀念上的財產的屬性差距很大,對於QQ號屬於刑法意義上的財產的觀點,持否定意見。QQ號碼從理論上說,是數字的組合。法律上規定的財產為動產、不動產、知識產權三種,對於QQ號碼,不屬於這三種財產中的任何壹種,從法律上來說沒有任何權利可言,當然QQ號碼也不符合虛擬財產的特征,所以,QQ號碼不能算財產來進行保護。二是按照罪行定的原則,“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北大法學院副院長梁根林認為盜賣QQ號定盜竊罪和侵犯通信自由罪都不合適。在探討QQ新型犯罪案的時候,首先要堅持罪刑法定原則,而刑法分則沒有相關規定,但可以追究民事責任,或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處罰。
2、盜賣QQ號構成侵犯知識產權罪
深圳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肖又賢認為應按照侵犯知識產權罪來處理。認為QQ號碼和密碼是壹種軟件使用許可。軟件許可區別於壹般財物,侵犯軟件許可就是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所以應當按照侵犯知識產權罪來處理。而盜取QQ號碼和密碼的行為對騰迅公司和用戶來說都是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應按照侵犯知識產權罪來處理。
3、盜賣QQ號構成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
該觀點將《刑法》252條的規定中信件進行擴大解釋,並依據全國人大《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中的規定,“非法截獲、篡改、刪除他人電子郵件或者其他數據資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按此罪追究刑事責任”,作出認定,2006年1月13日,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對全國首宗盜賣QQ號碼案做出壹審宣判,以侵犯通信自由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曾智峰、楊醫男各拘役六個月。
4、盜賣QQ號及遊戲幣構成盜竊罪
發生在2007年3月的國內首例涉及偷盜虛擬財產被重判的案件中,兩名靠虛設電話號碼非法盜取QQ遊戲幣獲利70余萬元的罪犯——胥某和陳某,被浙江省麗水市人民法院壹審判決,以盜竊罪分別被處13年和10年的有期徒刑。這種觀點認為,QQ號與遊戲幣可以轉化成現實的財產,特別是騰訊公司剛剛推出騰訊軟件所設置的號碼數量較少,多為“吉祥數字”的QQ號,現在網上叫賣價格高達千余元,而遊戲幣大多為現金購買,而且通過遊戲過程中,其數量會產生或多或少的變化,具有壹定的交易性,犯罪人主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秘密竊取的行為,就構成了盜竊罪。
(二)盜賣QQ號及遊戲幣的行為構成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與盜竊罪的想象競合犯
上述各種觀點從不同角的論證了該類犯罪的屬性,筆者認為,盜賣QQ號及遊戲幣的行為達到了壹定的數額和壹定的危害程度,應該認定為犯罪,結合該類犯罪的特殊性,以及所侵犯的法意類型,應該構成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與盜竊罪的想象競合犯。
1、盜賣QQ號及遊戲幣的行為構成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
依照《刑法》第252條規定,“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隱匿、毀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情節嚴重的行為。”只有符合此罪構成要件,才能認定為此罪。而對於此類涉及網絡犯罪案件,全國人大《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中規定,非法截獲、篡改、刪除他人電子郵件或者其他數據資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按此罪追究刑事責任。QQ中存有大量的涉及個人隱私的個人資料和聊天記錄,這些應當屬於上述《決定》中的數據資料,所以盜QQ號是此類案件的壹種特殊類型。
首先,從刑法犯罪構成要件的該當性上考量,這種危害行為與刑法分則以及相關規定的情形壹致,危害的是與他人正常通過QQ通信交流的自由和為自己的數據資料保守秘密的自由。公民的聊天記錄等數據資料存放在QQ中,都有個人密碼進行保護。采取任何方法盜取密碼侵犯他人的通信秘密,都構成侵犯通信自由行為。截獲、篡改、刪除他人QQ中所保存的個人信息、聊天記錄等數據資料,行為人只要實施三種行為之壹,就應當可以構成此罪。其次,從刑法犯罪構成的違法性上考量,實施人不存在正當防衛、經濟避險、自救行為、正當業務行為、依法執行命令行為等違法阻卻事由,應認定為違法行為,而盜賣行為顯然不具有上述違法阻卻事由。第三,從刑法犯罪的有責性上考量,刑法第13條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另外,刑法對精神障礙的人犯罪作出了相關規定,也就是說,該類犯罪行為的實施人只要年滿16周歲,精神正常,就應該構成該罪。
基於上述的分析,行為人的盜賣行為符合刑法分則的規定(前提是“情節嚴重的行為”),不存在免責事由,主體上具有責任能力,應該認定為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
2、盜賣QQ號及遊戲幣的行為構成盜竊罪
盜竊罪原則上是以秘密竊取的方法,將他人公私財物轉移到自己或者第三人的控制之下而非法占有。盜賣QQ號及遊戲幣的行為符合盜竊罪構成要件。
首先,能否認定盜賣QQ號及遊戲幣的行為系盜竊行為,關鍵是看對象本身是否具有刑法意義上的財產性,筆者認為QQ號及遊戲幣應具有刑法意義上的財產性。《刑法》第92條列舉了四大類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但也規定了“其他財產”同樣受保護。“其他財產”是彈性語言,也就是說刑法分則沒有窮盡財產的種類。如果QQ號碼具備了財產的屬性,就不能將其排除在財物之外,可以歸為其他合法財產中。其理由:壹是QQ號碼這壹特殊標的物具有財產的屬性(特別是騰訊公司早期發放的QQ靚號),而且不為法律所禁止。盡管QQ號碼存在於網絡中,但它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擁有者對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因此QQ號碼這種特殊財產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二是QQ遊戲幣本身系現金購買,並在網上可以合理交易,具有合法的財產性。三是騰訊公司斥巨資開發和維護QQ及相關軟件,供使用人正常使用,騰訊公司通過合法途徑獲取相應的利潤,這是正常的商業行為,而盜賣行為侵犯了騰訊公司合法的財產權,擾亂了正常的商業秩序,造成了危害後果。所以QQ號及遊戲幣具有刑法意義上上的“公私財物屬性”。
其次,從行為手段上來看,行為人往往采取秘密取的行為,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其途徑是依靠壹些高科技的盜號軟件,非法秘密進行,是QQ號和遊戲幣脫離所有人的合法控制,如果達到壹定的數額標準和危害程度,就應該認定為盜竊罪。
3、二罪的想象競合
想象競合犯即想象的數罪、觀念的競合,是指實施壹個犯罪行為同時觸犯數個不同罪名的犯罪形態,想象競合犯的構成需要三個要件,即行為人實施了壹個危害行為,該行為觸犯了數個罪名,且數個罪名中的任意壹個都無法全面評價該行為。這也是想象競合犯區別於實質壹罪、實質數罪及法條競合犯,作為獨立的犯罪形態所具有的根本特征。其處罰原則是“擇壹重罪處罰”。
盜賣QQ號及遊戲幣的行為是壹個整體的行為,從犯罪預備到犯罪實施,再產生犯罪結果,應認定為不可分割的行為,經前述分析,這個行為既符合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的構成要件,又構成盜竊罪,是典型的想象競合犯,按照處罰原則,應擇重罪處罰,根據刑法有關規定,前罪的量刑為壹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罪的最高刑為死刑,所以如果行為人達到刑法總則規定的法定的刑事責任要求和分則規定的具體犯罪情節,應認定為想像競合犯,並以重罪,即盜竊罪處罰。
(三)其他QQ新型犯罪行為的分析
本文重點分析了盜賣QQ號及遊戲幣的行為性質與處罰標準,針對第壹部分分析的其他幾種行為方式,在此壹並簡要論證。
1、關於采用仿冒官方網站,采用QQ用戶中獎等手段、騙取用戶的評估費、郵費、手機話費的行為
這類行為如果達到壹定的數額和情節標準,應該認定為詐騙罪。詐騙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虛構的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該行為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騙取手機話費等財物,客觀上采用仿冒官方網站、虛構中獎事實的行為,這兩個方面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關於“數額較大”,應該將行為人數次的騙取行為產生的金額合並計算,以最後壹個行為終了為準,因為行為人以同壹目的,采取相同的手段,實施行為,雖然不壹定每壹個行為都構成犯罪,不能以絕對的連續犯來認定,但相對意義的連續行為是具備的,應認定為數額的總和,如果達不到定罪的標準,應采取民事或治安處罰的手段進行處理。
2、關於以QQ號碼為聯絡手段從事其他類型犯罪的行為
對於行為,應將其認定為促成其他犯罪的手段,相當於犯罪的動態工具,歸屬於通訊工具之壹,類似於電話、信函等,根據犯罪手段與犯罪性質的關系,手段在犯罪認定中具有依附性,認定罪名應以實際實施的行為觸犯的刑法為準,符合詐騙罪犯罪構成的定詐騙罪;符合聚眾鬥毆罪犯罪構成的定聚眾鬥毆;以犯罪為目的盜取QQ的,應當以牽連犯論處;盜取QQ號碼後再進行犯罪的,宜以盜竊罪與具體實施的犯罪數罪並罰。
小 結
由於我國對虛擬財產的合法性以及網絡新技術領域的財產性質並沒有作出明確的界定,導致現行法律對QQ新型網絡犯罪的規制處於真空狀態。在互聯網日益普及的今天,如何解決“網絡虛擬財產的合法性認定”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修訂已經迫在眉睫。筆者認為,就目前已有的法律規定來看,鑒於QQ號碼自身的人身依附性和財產性,可以將盜取QQ號碼的行為納入盜竊罪的範疇,而利用QQ犯罪的行為則以其實際實施的行為觸犯的罪名為準。當然,由於QQ號碼的保護實際上涉及到多種法益,很難簡單的為壹種法益所包括,因此,單獨立法要比依照其它刑法處理更有利於對此類犯罪的懲治。這不僅是出於對公民個人權益的保護,對信息安全和社會正常秩序的保護,更是我國法規與國際接軌的需要。
(作者單位: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