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對有利於支持和促進農村服務業發展的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和農民資金互助組織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監管部門也將在市場準入方面優先予以考慮。
銀監會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優先支持國家戰略重點服務業,以及具有較大發展潛力和良好社會效益的服務業;積極支持以高技術含量、高人力資本含量、高附加值為特點的現代服務業;培育和扶持欠發達地區和農村服務業,大力支持國家宏觀管理部門按照產業和區域發展政策制定的服務業加快發展指導目錄中所鼓勵的服務業,並遵循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和市場運作的原則,加強風險的全過程監管,實現對企業金融服務的商業性可持續發展。
《意見》稱,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服務業企業的特殊需求,為企業提供政策咨詢、項目評估、財務輔導、融資設計等服務,協助服務業企業籌措、運用資金;合理下放對服務業企業的授信審批權,優化內部審批流程,提高審貸效率。此外,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根據服務業企業融資需求和現金流特點,設定合理的授信期限和還款方式,可采取分期定額、利隨本清、附加寬限期(期內只付息不還本)等還款方式。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服務業企業授信應當探索和開展多種形式的擔保方式。積極開展應收賬款質押、組合擔保等已經相對成熟的業務,積極探索知識產權質押等其他行之有效的擔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