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受理回執:收到商標申請的英國知識產權局會商標進行是否符合商標基本註冊要求的審查,壹旦通過審查,則會會簽發日期並在提交申請之日起1個月內向申請人發出1份受理通知書;
3、實質審查:當上述審查通過後,英國知識產權局會在提交商標註冊申請2個月後,讓壹位審查官對商標進行進壹步的審核以決定商標是否能夠被註冊。若不能,審查官會以書函通知申請人,告知申請人原因並要求其進行改正。而申請人在收到通知後6個月內必須對其作出答復,如果未及時答復或答復不成功,審查官將駁回商標申請。若申請人對此判決不服,可以采取上訴商標審查及上訴委員會的途徑進行救濟。
4、公告異議:經審查,審查官認為商標的註冊申請可以被接受,就會在英國官方商標期刊上刊登公告,在此期間,任何人均能夠提出異議,讓商標註冊申請不被通過,而申請人可以通過異議答辯的方式讓異議不成立,讓商標註冊申請順利通過,但是申請人若不進行異議答辯,將會被審查官默認為放棄商標註冊申請,同樣商標註冊申請失敗;
5、核發商標註冊證:壹旦公告期內,無人提出異議,或有異議經答辯後不成立,英國知識產權局將核準商標註冊申請,並向申請人發放商標註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