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辯手要有相關的經驗和辯證思維。
妳的“話題”應該是“誰該為盜版負責?”當妳說“謊言在於消費者”的時候,那就叫“爭論”。
我會提供壹些論據,妳們可以用。
1.盜版用戶規模:社會問題需要具體分析,不是空談。我國人口世界第壹,媒體資源不計其數,警力明顯不夠。我想控制也控制不了。這裏誰能說盜版沒用過?警察有時間壹個壹個抓妳嗎?連罰款都拿不到!
2.消費水平差距:發達國家和我們的收入和消費水平還有很大差距。我在美國,任何屏保都能賣到10美元,大軟件也要幾百美元,顯然中國人買不起。軟件開發商不屑於在中國降價銷售——在中國降價銷售。我怕有人通過網絡或者走私低價傾銷回國。這樣,很多媒體在國內根本沒有正規的銷售渠道。例如,外國電影在放映後每年只需9牛壹美分就可以發行。那我們想看,就只能盜版了。其實外國電影面臨的更大的問題是媒體控制,這個就不多說了。)
3.概念問題。中國自古以來就缺乏版權意識。“秀才偷書不算偷”的觀念還是很嚴重的——這是可以理解的。我們是窮人,難道我們沒有權利獲取信息嗎?妳不能看妳的電影嗎?學習妳的技能?盜版不像刑事犯罪那樣直接損害任何人的利益。自覺來說,有些盜版不求名利加工資源(比如影視翻譯團隊),反而比那些求利的大廠更高尚。其中有些甚至被群眾視為“亡命之徒”,只損害外國富豪出版商的利益,卻造福群眾。我們的政府為什麽要打仗?
4.技術矛盾。目前復制壹條信息的成本幾乎為零,但他們就是不想放棄中國的知識產權費。網絡技術已經使這種零成本的信息傳輸成為可能。從理論上講,企業試圖設置人為障礙。而中國人口那麽多,全民缺乏產權意識,這是商家和政府都無法控制的。
5.後遺癥:當中國的技術和資本落後於別人的時候,盜版自然會幫我們“偷師”,在現有條件下有效造福大眾。但如果做媒體的人無利可圖,就永遠無法形成正規的機構,進行大規模的開發和研究。之後遊戲和電影做不好,就別怪制片方了——妳們連人工錢都不給?
6.XW個人建議:簡而言之,外商放棄在中國的利益(他們原本在自己國家購買,所做的壹切都是針對自己的市場。在中國賺錢只能算是錦上添花,他們不賺錢也沒什麽好心疼的);政府在壹定程度上保護了大型國企的利益,打擊了無良盜版者(這種人拿盜版騙錢,可以打);享受網絡資源,算了(現在確實是這麽做的)。當人們的收入更高了,地方媒體制作水平更高了,警察制度完善了,很多情況自然會好轉,所以我們不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