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代練不正當競爭被判賠償近百萬
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浦東法院”),壹款遊戲代練APP因構成不正當競爭、破壞未成年人“防沈迷”機制,遭到起訴並被判賠人民幣98.5萬元。浦東法院除了支持原告所提出的代練損害遊戲利益是不正當競爭訴求外,還提到了代練對未成年人防沈迷機制所帶來的損害。這也是全國首例,基於未成年人“防沈迷”的商業代練行為作出的案件判決。
本案中,某訊公司發現壹款名為“某幫”的APP以“返現金”等方式,引誘、鼓勵包括未成年人在內的用戶,通過其平臺進行代練交易。某訊公司稱,未成年人可以通過代練,獲得成年人的遊戲賬號,繞過“防沈迷”機制進入遊戲。
某訊公司認為,代練行為使得遊戲運營處於被查處的風險中,也極大地損害了社會公***利益,於是要求該APP立即停止上述行為,並賠償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計450萬元,APP運營方則辯稱:遊戲代練等同於遊戲陪玩,屬於服務性質,因此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浦東法院審理後認為,盡管該APP運營方與某訊公司登記的經營範圍不完全相同,但其為某訊公司的用戶提供商業化代練交易,以其經營活動和用戶群體作為自身經營的基礎資源,故對該APP運營方提出的雙方所處行業不同而不具有競爭關系的觀點不予采納。
浦東法院認為,該APP允許用戶通過其平臺進行遊戲代練交易等壹系列行為,破壞了遊戲的公平競技機制,損害了消費者的遊戲體驗和合法利益。該公司從中獲取分成收益,系將他人享有競爭性權益的網絡遊戲作為獲利工具;該行為亦使得用戶可繞開遊戲中的實名制和防沈迷措施,導致運營機制落空,妨礙了網絡遊戲運營秩序,故認定該APP存在不正當競爭。浦東法院經審理後作出壹審判決,認為該APP運營方構成不正當競爭,判決其立即停止該行為,並賠償某訊公司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98.5萬元。
浦東法院知識產權庭法官表示,“我們在事實查明的時候發現,未成年人可以在任何時間段使用成年人的身份證去進行代練,可以不受任何時間和條件的限制。”
國家要求遊戲廠商只能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的20時至21時為未成年人提供服務。該案涉及未成年人保護,因此法院在開庭審理前,向被告發出訴前禁令,要求立即停止APP運行,防止未成年人繼續獲得成年人遊戲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