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保護 - * * *針對房地產實施最新規定。

* * *針對房地產實施最新規定。

法院在執行歸* * *和* *所有的財產時,會先告知* * *財產所有人有權以協議方式分割歸* * *所有的財產,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財產分析訴訟。如* * *所有人未達成分割協議或未向* * * *提起財產分析訴訟,法院可依法先行執行,法院可依法對* * *提起財產分析訴訟。* * *產權人就不動產分割達成協議,債權人同意的,法院可以認定該協議有效。

1.法院不能強制執行下列財產:

1,生活必需;

2.榮譽勛章;

3.知識產權;

4、涉及他人財物的;

5.各種法律法規規定不能執行的財產。

二、當事人被法院強制執行時將被限制以下高消費:

1.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火車軟臥、輪船二等艙以上艙位;

2.在星級以上的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高消費;

3、購買房產或新建、擴建、高檔裝修住房;

4.租賃高檔寫字樓、酒店、公寓等場所辦公;

5.購買非營運車輛;

6.旅行和度假;

7.孩子上私立學校,收費高;

8.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9.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的所有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的壹等以上座位,以及其他生活工作非必需的消費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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