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據大陸的司法實踐,只有對壹些知識產權等有明確規定的案件才會讓敗訴者承擔律師費。對交通事故案件,目前尚未有要求被告承擔律師費的先例。
3、保險公司應該在12.2萬元的範圍內無條件承擔對原告的賠償責任,至於第三者責任險,由於屬於商業補充性質,法院不會判決保險公司直接承擔責任的。但是,機動車方承擔完責任後,完全可以要求保險公司進行賠償。
訴訟費承擔的根本原則是敗訴方承擔。因此,保險公司將在相應承擔責任比例的範圍內承擔訴訟費,機動車方也應該承擔壹定的訴訟費。如果法院認為原告告多了,也可以要求原告承擔壹定的訴訟費。
4、要求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由於已經構成傷殘,受害人存在壹定的精神傷害,可以按照殘疾程度承擔精神損害撫慰金。壹般而言,十級傷殘可要求3000-5000元,壹級傷殘可以要求30000-50000元。依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