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無論是考幼兒教師資格證還是中小學教師資格證,不同類型考試都會考察壹定的知識點,只是考察的側重點和深度有所差異,這主要是不同學生人群決定的,但是總的來說,都是和教學生活息息相關的,所以就成為了考試的重中之重,今天給大家帶來的是幼兒教師資格證綜合素質重難點:幼兒的法律權利,壹起來學習壹下吧。
綜合我國憲法及其他相關法律,幼兒的基本法律權利可歸納為以下幾種:
壹、人身權
人身權又稱非財產權利,是指不直接具有財產的內容,與主體人身不可分離的權利。人身權是幼兒權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壹項權利。因為人身權的正常享有與否,關系到幼兒公民能否進行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
壹般而言,幼兒人身權包括生命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
(壹)生命健康權
生命健康權是人身權的最基本權利,主要包括幼兒的生命健康、人身安全、人身自由等方面的內容。幼兒的生命健康權應受到法律的保護。
(二)姓名權
姓名權就是公民就其姓名所享有的權利。我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幹涉、盜用、假冒。”
(三)肖像權
肖像權是幼兒所享有的在自己的肖像上所體現的以人格利益為內容的權利,也就是幼兒就自己的肖像上的利益所享有的權利。具體內涵有四:第壹,幼兒擁有自己的肖像,並有權通過對肖像的利用取得精神上、財產上的利益;第二,經幼兒監護人的書面同意,允許他人使用未成年人的肖像,並有權取得適當的報酬;第三,未經幼兒監護人的書面同意,任何人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幼兒的肖像;第四,幼兒及其監護人有權禁止他人非法毀損、侮辱、玷汙幼兒的肖像。
(四)名譽權
名譽權就是幼兒享有的維持自己獲得公正的社會評價的權利,是每個人對自己在名譽上的利益所享有的權利。
(五)榮譽權
榮譽權指幼兒對自己在社會生活中所獲得的社會評價依法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權利。在生活中,每個公民都有榮譽權。我國《民法通則》第壹百零二條規定:“公民、法人享有榮譽權,禁止非法剝奪公民、法人的榮譽稱號。”作為幼兒,也同樣擁有榮譽權。
(六)隱私權
隱私權壹般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對自己的個人秘密和個人私生活進行支配並排除他人幹涉的權利。隱私權與生俱來,是壹種典型的私權,幼兒同樣依法享有維護自身的合法隱私權,不能因為缺乏某種權利意識,成人就有剝奪幼兒此項權利的理由。
二、財產權
壹般而言,幼兒財產權包括財產所有權、繼承權、受贈權以及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利等。
財產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其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幼兒年齡雖小,但任何人不得隨意剝奪、侵犯其權利。
繼承權,是指依法享有的、能夠無償取得死亡公民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的權利。
受贈權,是指接受別人贈予的財物的權利。
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著作權、專利權之中的財產權利。
三、受教育權
受教育權是幼兒的壹項基本權利。《中華人民***和國教育法》第九條規定:“中華人民***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這些規定都確定了幼兒受教育權利上的平等性。
幼兒受教育機會平等原則壹般包括受教育起點上的機會平等、受教育過程上的機會平等和受教育結果上的機會平等三個方面。
受教育起點上的機會平等,是指幼兒在入學機會上享有平等的權利。
受教育過程上的機會平等,是指幼兒進入幼兒園以後,幼兒園應該每個幼兒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內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各種教學設備、玩具等,每個幼兒都是平等的。
受教育結果上的機會平等,是指幼兒在接受教育後,有獲得學校和社會公正評價的平等權利。這種平等主要體現為學業成績和品行評價上的平等,進壹步求學機會上的平等,就業機會上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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