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儀器:天平、烘箱、糧食粉碎機、幹燥器、鋁盒
2.操作步驟:
(1)烘幹鋁盒:調節烘箱溫度至105℃,取潔凈空鋁盒放在烘箱內的烘網上,烘幹30min至1h。取出後置於幹燥
器內冷卻至室溫,取出稱量;再烘30 min,置於幹燥器內冷卻至室溫,取出稱量。烘幹至前後質量差不超過0.005 g為止,即為質量恒定。取質量數值較小的作為鋁盒質量。鋁盒放入幹燥器內備用。
(2)壹次烘幹:取80g玉米,放入直徑15cm的鋁盒中,調節烘箱溫度至105℃,將鋁盒放入烘箱烘幹40 min後,取出,自然冷卻至室溫,稱量,除去鋁盒質量,即為第壹次烘幹後試樣質量(m1)。
(3)二次烘幹:玉米粉碎後的試樣應全部通過1.7mm圓孔篩,留存於1.0mm的篩上物少於10%,穿過0.5 mm圓孔篩的篩下物多於50%。用已知質量的鋁盒,稱取5g玉米(m2),輕輕搖晃鋁盒,將試樣搖晃均勻,用105℃或130℃法烘幹後,稱量,除去鋁盒質量,即為第二次烘幹後試樣質量(m3)
3.計算結果:
X(玉米水分%)=(m-m1)×(m3/m2)/m×100=(m×m2-m1×m3)/m×m2×100
式中:
m為壹次烘幹前試樣的質量,單位為克(g);
m1為壹次烘幹後試樣的質量,單位為克(g);
m2為二次烘幹前試樣的質量,單位為克(g);
m3為二次烘幹後試樣的質量,單位為克(g)。
計算結果保留到小數點後壹位。
4.允許差
雙試驗測定結果的絕對差值不得超過0.2%。當雙試驗測定結果的絕對差值超過0.2%的允許差時,需要重新在平均樣品中取樣測定。如果四次結果均超過允許差,則取四次測定結果的算術平均值作為測定結果。但每個測定結果與算術平均值的絕對差值不得超過0.5%。